“皮膚一碰就沾毒”這説法太誇張,和大家聊聊這款瞄準00後的“郵票”狀毒品_風聞
陈敏_CS-禁毒科普作者-与毒品的战争,关乎人类生存,任重而道远2021-08-31 10:16
毒品的樣子相信很多人都見識過,有粉末、液體、固體、藥丸等,但是製作成“郵票”形狀的毒品,相信見過的人不多。然而近幾年,我國禁毒部門卻在多地破獲多起販賣此類毒品的案件。

很多媒體把這種被稱“郵票”的毒品稱之為“新型”,甚至為了吸引眼球,更是用上了極其誇張的言論,例如“皮膚一碰就沾毒”、“紋身貼毒品”等。
實際上,按時間來算的話,這種“郵票”毒品出道很久了,算不得”新型“,早就上世紀60年代,美國社會就會非常流行。它就是號稱迷幻藥之王的LSD,一種具有強烈致幻作用的精神類藥物。
LSD問世於1938年,由瑞士桑多斯公司的化學家艾伯特·霍夫曼 (Albert Hofmann )從變質黑麥中產生的麥角酸提煉合成的一種化學物質,全名叫做“麥角酸二乙胺(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

麥角酸這種物質可以讓人產生幻覺,在歐洲中世紀就有記載,有人吃了含有這種物質的變質黑麥麪包就會變瘋,後人把這種病稱之為“聖安東尼之火病”。
後來有人在麥角酸裏發現有些成分作為藥物使用,而霍夫曼原本也是想從中的找出一種治療偏頭痛的新藥,卻陰差陽錯的合成了LSD。
經過初步實驗,霍夫曼發現LSD沒有什麼顯著的藥性,於是便被他扔到一邊,一放就是5年。1943年4月的一天,霍夫曼在實驗時,不小心把丟在一旁的LSD粉末誤吸入體內,幾分鐘他就感覺到自己陷入一種異常狀態。
【眼前出現一連串活動的圖像,具有萬花筒般的鮮豔色彩;那些在日常生活中一些普通的物品突然變得生動起來,桌椅板凳都似乎有了生命;聽到的每一個聲音都像是投在平靜水面上的一顆石子,讓眼前這些奇妙的色彩產生一圈圈漣漪……】
幾個小時後,恢復正常的霍夫曼意識這種幻覺是由LSD造成的,便打算正式試用一次,3天后他口服了大概250微克左右,原本以為這麼少的劑量沒多大問題,能產生更令人愉悦的效果,然而這次他卻被嚇到了。
在與助手騎自行車回家的路上藥效發作,霍夫曼感覺天旋地轉,周圍景物都變了形,自己彷彿是被一面面哈哈鏡全面包圍。他當時以為自己一直停留在原地,沒有動彈,但旁邊的助手事後告訴霍夫曼,當時他騎得飛快。
回到家中,這種怪異的現象愈發厲害,霍夫曼彷彿看到自己的靈魂出竅了,懸浮在空中。而房間裏所有物體都變成了怪物,猙獰又恐怖,鄰居和助手在他眼裏都不可思議的扭曲着。
他感覺非常焦慮和恐懼,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從這個怪異的世界回來,甚至擔心自己會發瘋。幸好第二天醒來他就恢復正常了,也沒留下什麼副作用。
但是他的這次自行車致幻之旅卻在後來變得十分有名,對多部科幻電影產生了積極影響(猜猜像哪部電影裏的劇照)。還有好幾首以“自行車”命名的歌曲,比如著名的“女王”樂隊就寫過一首。

霍夫曼發明的LSD很快就被歐洲生物學界知曉,1947年,瑞士桑多斯公司將LSD命名為麥角酰二乙胺(Delysid),提供給歐洲各研究機構,後被心理學家們用來研究人腦的病變過程以及用在心理治療中作為輔助藥物。
這個時期,LSD的研究還僅限於學術界和少數心理診所的範圍,普通人並不知情。
1949年LSD流入美國,這種這種無色無嗅無味的神秘小分子物質,讓當時的中央情報局(CIA)頗感興趣,開始介入LSD研究。當然,他們並不是用在醫學造福人類,而是將其製作成控制思維的化學武器。
在後來的CIA解密文檔中,有人發現一張高官簽署的便條,內容是批准從瑞士桑多斯公司購買10千克的LSD,如此大的劑量,足以讓1億人發瘋一次。然而CIA並沒有從LSD身上得到自己滿意的結果,卻無形中促進了LSD在美國的傳播和流行。
20世紀60年代美國反文化潮流和嬉皮士運動興起,有人評價嬉皮士就是嬰兒潮時期出生的大學生+LSD。説明在當時LSD隨着嬉皮士運動在美國流行開來。巔峯時期,喬布斯、列儂都是LSD的超級粉絲。
LSD能在嬉皮士流行,不得不提到兩個人,一個小説家,一個業餘化學家。
小説家叫肯·凱西,你可能不認識,但他寫的小説改編成電影《飛越瘋人院》,很多人應該看過。

這本小説的靈感,來自於他在一家對外宣傳精神病研究中心,實際是CIA資助的致幻劑研究中心的工作經歷。在這裏,肯·凱西接觸了LSD,並着了迷。他經常偷吃研究的LSD,以便讓自己在“迷幻”的狀態下觀察研究中心裏的精神病人。
一段時間後,肯·凱西對精神病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腦海裏有了一個關於精神病院的故事錐形。
小説出版並拍成電影后,肯·凱西買了一棟獨立的房子,在四周掛了好多音箱,每天放着很響的搖滾樂,除了寫作,他最大的樂趣就是邀請人來這裏開LSD派對。
在這裏,他結識了外號“舊金山名譽市長”的斯坦利,一個業餘的化學家,卻對LSD卻對合成LSD有很深的造詣。

早就1965年,他與同居女生就已經研究出合成LSD的方法,並製造出了大批高質量的LSD。早期瑞士桑多斯公司製作的LSD顏色發黃,斯坦利改進了提純工藝,製作出來的LSD純淨無色。
斯坦利是一個LSD教的虔誠者,免費送的LSD比賣出去還多,其目的就是希望更多人享受到LSD。
肯·凱西的派對,斯坦利免費提供LSD,這無疑讓很多年輕人趨之若鶩。不久一羣來自東部的衣着刻板的年輕人來到了舊金山,他們聽聞這裏有免費的LSD,還有“免費”的女生,便蜂擁而至,當時的美國媒體稱他們為嬉皮士。
至此,LSD與嬉皮士結合,成了相互的重要標誌。
然而,隨着LSD的流行,美國社會開始頻繁出現各種因為服用LSD而導致的意外事故、精神崩潰、犯罪和自殺的報告不斷增加。因此1966年,美國加州州長里根宣佈LSD為非法藥物,禁止合法生產和銷售。
LSD致幻效果特別強,其他毒品的劑量單位都是用毫克,而LSD則需要用微克單位,這也為是其被稱為迷幻藥之王的原因。
服用者迷戀的是LSD帶來的迷幻世界,他們認為,在這種全新的“幻覺”世界中,閉着雙眼也能看到東西,甚至清醒的感覺到自我在慢慢解體,一片一片的“我”正在逐漸融入到整個大自然裏去,與整個宇宙達到天人合一。
但是英國心理醫生奧斯蒙德認為服用LSD後的表現完全取決於個人的心理,服用時的環境,周邊人物都有可能影響到LSD產生的效果。因此,並不是所有人產生的幻覺是温和的,更多的是受到心理暗示,產生各種恐怖幻覺。
另外由於長期服用,人的耐受性提高,服用的LSD劑量也不知覺的提升,很容易就造成過量,導致各種意外,人在迷幻狀態下跳樓自殺,甚至殘忍的殺人。這也是為什麼在流行期間,美國的LSD服用者發生多起意外事故、精神崩潰、犯罪和自殺事件。
因此,很長一段時間,LSD又被稱為“瘋子藥”,此外,由於一些服用者過量使用,導致精神崩潰或是受到永久損害,開始發瘋,因此,很長一段時間,LSD又被稱為“瘋子藥”
LSD常以口服方式攝入,10微克就可產生明顯欣快,50-200微克時便可出現幻覺。由於極易為人體吸收。吸食者服用LSD後的30到60分鐘會出現心跳加速、血壓升高、瞳孔放大等反應,2到3個小時後產生幻視、幻聽、幻覺,對周圍的聲色、顏色、氣味及其他事物的敏感性畸形增大,對事物的判斷能力和對自己的控制力下降或消失。
此時,在生理上常伴有眩暈、頭疼及噁心嘔吐等症狀。當藥效消失、迷幻期結束後,服用者往往會感到嚴重的憂鬱,有些人還會出現幻覺重現的現象。對這種現象的恐懼性反應有時會導致自殺行為。
有一位女插畫師就服用過LSD,然後她連續為自己畫了多幅自畫像,我們可以看看她眼中的自己變成了什麼樣。

最後一個問題:
為什麼LSD要製作成指甲蓋大小的“郵票”形狀?
LSD最初是純液體,上世紀被美國政府禁止之後,毒販為了方便運輸和逃避打擊,先是將LSD溶劑滴在紙上,後來就直接把印好的小紙張浸泡在LSD溶液裏,製作成了紙片型的LSD,每小張含量就有30-50微克。
為了能吸引青年人,毒販們費盡腦筋把紙片設計各種各樣的紙製,有抽象藝術和動畫圖片、紋身花紋,這與郵票風格非常相似,才被冠以“郵票”毒品之稱。
此類毒品服用方式同樣是口服,具體流程是將含有LSD的“郵票”放在舌頭上,然後利用唾液分解吸入體內。這大概就是國內一些媒體所宣稱“皮膚一碰就沾毒”、“紋身貼毒品”的誇張言論的由來。

目前LSD在國外已經是明日黃花,倒是我國近幾年抓獲了多起販賣郵票毒品的案件,販賣和使用多數是青少年羣體,這也意味在LSD在國內的年輕人羣體有氾濫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