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個110的記錄片,裏面警察遇到的全都是非“主業”的雜事_風聞
neverC-2021-09-02 18:25
【本文來自《打110投訴半夜施工,派出所和我説你自己去交涉下吧,我們協調不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御風山河萬里
- 生活噪音、商業噪音110管,工業噪音環保部門管,噪音污染防治法和各省制定的條例都有明確。同樣的情況還有九小場所的消防是110管(只查沒有處罰權),119不主動管理(只罰不查)。説白了就是政府各職能部門把最髒最累的活兒都分給110和城管了,也很少主動宣傳這個事應該誰負責,原因無非就是某部門人手不足之類的藉口。 再舉幾個例子,消費者維權大部分人知道打12315找消協,但是真正的職能部門應該是市場監管部門(肯定有不少人不知道改名了還以為叫工商局);遭遇經濟糾紛也知道應該找法院。但他第一反應還是打110。看到流浪漢,民政部門幾乎不會主動上門接人,而是讓110去現場,把人送到救助站,藉口你也無法反駁:需要110先核實身份。 為啥?因為110有警必處,而且他雖然沒有管轄權、但是有調解權和法律規定的救助義務,而且他是政府部門敢唯一稱呼自己是紀律部隊的單位,而且他是退伍軍人佔比超過三分之一、有着地方甚至過半的單位。找職能部門可能一個月沒有迴音,找110最起碼幾分鐘內人或者電話就來了。就算打12345,只要沒有部門接這個活,最後都是110兜底。 “有困難找110”本質上沒錯,但是是不是什麼事都要找110呢?如果你去警營開放日看看,90%的時間都耗費在這種所謂處置救助、民生事務上了,很多工作本來是政府各職能部門該做的。基層派出所那點全球佔比墊底的可憐警力,還有多少精力能去抓真正主業的打擊違法犯罪?這真的符合主責主業的口號嗎?這真的符合法治思想和現代化治理理念嗎?
為什麼基層民警叫片警,片區警察。就是這個片區大小事都管,都調解,這本身就是片警的職責,也就是主責主業。至於打擊違法犯罪,那有專管警隊,如果片區有一般違法活動,打架鬥毆片警就處理了,其他涉及的重大案件的,片警因為片區熟悉,會加入做輔助配合。
實際上,大部分地方沒那麼多違法犯罪活動,如果只管違法犯罪,片警大概一半時間都能空閒出來,主要還是管雞毛蒜皮的小事。我覺得我們片區就挺好,外勤的民警大概一天能在片區開車巡邏至少一遍,每天都能見到警車在路上至少過去一次。
有一次我打報警電話,警車兩三分鐘就到了,非常及時。 在一個安定的片區,基層警察可能還好,不太安定的地方,警察肯定很辛苦。 以前看過一個110的記錄片,裏面警察遇到的全都是非“主業”的雜事,從早忙到晚,休息時間都沒有,“主業”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