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拿所謂的“公民社會”忽悠人了,好嗎?!_風聞
有理儿有面-有理儿有面官方账号-2021-09-06 10:24
出處| 有理兒有面
公民社會?
這個詞是不是好久沒有聽過了?所以,有的人看到這個詞,會感到既熟悉又陌生。
沒錯,這個詞當時年可是小火過一段時間的。而那段時間,恰恰是中國互聯網輿論場“公知”橫行的時代。
到底什麼是“公民社會”?我估計那些將“公民社會”捧為神話的“公知”們都稀裏糊塗答不上來。因為這個詞,原本就是純西方化的舶來品,存在於西方那套話語體系和觀念中,本就完全不適宜中國這片土地。那些吃着中國飯長大的“公知”,喝了點洋墨水就覺得洋大人的東西都是好的,只有學洋大人的,才是有希望的中國。
公民社會,在百科中的解釋為“圍繞共同的利益、目的和價值上的非強制性的行為集體。它不屬於政府的一部分,也不屬於盈利的私營經濟的一部分,它是處於‘公’與‘私’之間的一個領域。通常而言,它包括了那些為了社會的特定需要,為了公眾的利益而行動的組織,諸如指慈善團體、非政府組織(NGO)、社區組織、專業協會、工會等等。”
這個解釋比較直白,大家基本能看明白,這個所謂的“公民社會”的特點就是獨立於政府之外的、非營利性的團體或組織。而這,也恰恰是“公知”倍加推崇它的重要因素,因為它的所謂獨立性和非營利性,正好弱化了政府的權力,可以對政府進行監督,進一步擴大了所謂的“民權”。
然而很可笑的是,公民社會這個詞本就是“名不正、言不順”的,甚至可以説是根本不存在的詞彙。因為公民社會是從英文Civil Society翻譯而來,可是這個翻譯本身就被錯誤使用和理解了。實際上英語中的Society不僅有社會之意,還有團體的意思。在Civil Society這個詞組中,Society更多指的是團體而非社會。因此,公民社會這詞根本就不成立,應該稱為公民組織或公民團體。

如果按照公民組織或團體的概念看,中國完整的存在着諸多社會團體、社區組織、行業協會等等,完全不是“公知”們口中所謂的“中國根本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公民社會’”。
當然,“公知”們所看重的“公民社會”的要點跟我們所説的不是一回事。他們崇尚的是有眾多與政府對立的、非盈利的、民間的、帶有強烈自治特點的組織所在的社會,才可稱為“公民社會”。其中,他們強調的最多的就是——非政府性的,且與政府對立的。
的確,西方存在着他們口中的“公民社會”,但他們所謂的充滿民主自由意味的“公民社會”只是編織的一個美好的神話。比如,他們宣稱有了“公民社會”才有人人平等的自主權,才不會被政府完全掌控,公民才會幸福。可我們看到的是,“美好”的公民社會中有花園別墅,卻也有更多成片的貧民窟。有不少資本財團和金融大鱷,卻也有更多的流浪漢躺在路邊……
他們所稱的那些非政府的、非盈利的組織,才是純潔的一股股清流,而政府就是強權的、貪污腐化、缺少效率的。可實際上這些所謂的非政府組織背後都是在為誰服務呢?目前西方社會的“公民社會”現狀的實際情況是,這些所謂的非政府組織團體背後不僅有着各式各樣的大台,更是社會精英階層組織搭建的平台,這就是他們上層社會相互間保持關係、共同促進的一個媒介,主導着和分配着各種社會資源。所以,它不僅一點不純潔,更是藏污納垢無人監管的最佳場所。
實際上,“公民社會”的意識形態就是一直以來我們國內眾多學者批判很久的“新自由主義”。“公知”們那套“公民社會”的“獨立性”都是相對於國家政府而言的獨立,在他們的話語體系中,“公民社會”才是淨土,國家政府充滿着烏煙瘴氣。而好事和社會的進步,都要依賴於“公民社會”,壞事和導致的退步都怪罪於國家政府。
可惜,現在的情況是,“公知”出沒、人人喊打。為什麼呢?因為這麼多年一件件大事小事發生後,作為一名普通老百姓,我們真切的感受到有災有難了,就要找黨和政府。我們想脱貧致富,依靠的也是黨和政府的惠民扶貧政策。我們受到別的國家欺負了,還是黨和政府為我們撐腰。而“公知”們天天美化的國外的月亮,既不圓、也不亮,而且我們發現,他們見不得中國好,他們提出的“公民社會”也好,其他的什麼皿煮滋油體制也罷,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反政府,就是想瓦解和推翻現有政權,建立一個西方傀儡下的中國。

所以,中國不需要他們口中的“公民社會”,因為,中國老百姓所處的地方叫“人民共和國”,我們是“人民社會”!我們有人民政府,有人民解放軍,有人民警察,人民銀行……
特別是近期,我們正在經歷着又一場巨大的變革。從螞蟻上市被叫停,到中央整頓經濟秩序、反壟斷,到阿里被罰182億元和滴滴被查,到中央隆重紀念建黨100週年,提出走共同富裕道路,以及最近對娛樂圈亂象的一系列整治動作,都在告訴我們,中國正在經濟領域、金融領域、文化領域進行着一場深刻的變革,一場資本向人民羣眾迴歸的變革,也是一場一切以人民為中心的變革。讓資本市場不再敢有壟斷的念想,讓文化市場不再成為娘炮明星的天堂,讓新聞輿論不再成為崇拜西方文化的陣地。
我們每個人,作為“人民社會”的一員,都非常幸運的成為一個偉大時代的見證者!然而,中國有一個地方,多少年來“公民社會”的概念在這裏大行其道,甚至如今還有人哀嚎,現今那裏“公民社會”的瓦解丟失使其痛心疾首……
這個地方,叫中國香港。
“公民社會”在香港,最早要追溯到港英時期的最後統治階段。我們都知道,迴歸前,英國在香港埋了很多雷,其中一個非常令人噁心的雷就是鼓勵香港成立了各種所謂的民間團體組織。這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是被絕對禁止的,在香港迴歸前卻變成了鼓勵開放。
這些組織確實沒有令英國人失望,事實證明,這些組織絕大多數都是反中亂港的大本營。
香港泛民主派所稱的香港社會所謂“公民社會”覺醒的標誌,是2003年民陣組織的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的大遊行,這也被民陣鼓吹為香港“公民社會”下民間力量的集結和展現。當然,現在回過頭來看,這是香港反對派正式吹響反中亂港號角的標誌性事件。
當然,香港的政治體制沿襲自英國,“公民社會”的存在以及後來被很多人認可是很正常的。但是,誰説公民社會的團體組織就一定要牽涉政治,就一定要反政府?為什麼不可以是推動民生政策等方面的改革?
我們都看到也感受到了,這麼多年在香港“公民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公民社會的存在與所謂的爭取民主普選、反政府的政治運動是完全重合的,公民社會的組織與反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管治完全畫上了等號。
這些反中亂港的所謂公民社會下的組織和團體,不僅沒有為香港社會民生髮展做出任何貢獻,卻將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反中亂港的各類政治運動中,成為製造香港民眾與中央及特區政府之間政治衝突的背後大台!
這樣一看,香港的“公民社會”倒是完全符合內地“公知”們口中的那個“公民社會”哩!
後來,隨着國安法的出台,香港的“公民社會”終於開始土崩瓦解,香港眾志、新民主同盟先後解散,這些組織團體的核心人物悉數被捕入獄或逃往海外。今年起,特區政府對大型民主派組織的清整行動明顯更加積極,民陣於8月自行解散;教育局7月在官媒批評教協過後,宣佈終止與後者的合作,教協一星期後自行宣佈解散;支聯會常委8月24日宣佈通過解散決議,後警方質疑其為“外國代理人”,要求提交資料,9月5日其宣佈啓動解散表決程序,正式解散只是時間問題。
黃絲們哀嚎,香港的公民社會已死,香港再無皿煮滋油。
是啊,在他們的話語體系和思想概念裏,公民社會就是為反政府而生,反政府才是追求幸福生活的要義,反政府才是皿煮滋油的根本……
但實際上,香港活躍的團體和組織仍然很多,他們擁護國安法,擁護中央和特區政府的統治,卻也會批評政府的政策,也會指出執政過程中的不足,但他們都是為香港市民好、為了香港未來好、為了國家好的真正意義上的公民社會下的組織和團體。
香港的公民社會並沒有死,而是重生了!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在向“人民社會”的方向前進!
所以,香港殘存的本土派,以及內地躲藏在角落裏的“公知”們,別再用那套所謂的“公民社會”的理論忽悠人了。你們口中未覺醒的老百姓已經覺醒了、清醒了,把你們的面目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你們能安然的吃着中國的飯砸着中國的鍋,都得感謝“人民社會”的包容和大度,否則,西方那個“美好公民社會”的貧民窟裏,肯定留有你們的一席之地。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