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公交乘客拒絕下車,被多名其他乘客拖拽下車合適嗎?_風聞
guan_16309092831292-2021-09-07 13:14
1.乘客沒有執法權,應該先報警,等警察來處理;
2.建議將拖人乘客開除,約談其領導,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身為一名女性,也感覺這種事情處理得不妥;
4.這個男生有攻擊乘客嗎?人家沒有拿傘指來指去,沒有逼人加微信,就只是躺在地上啊,也沒有頤指氣使、更沒有命令的語氣啊;
5.他有妨礙公交運行嗎?沒有!他有毆打、辱罵他人嗎?他的行為有威脅到其他人嗎?既然是雙方的糾紛,為什麼只拖拽他一個人?有好好跟他説嗎?下去協商嗎?不管他有什麼錯,都不是撕扯他的原因!乘客有什麼權利這麼作,他是執法者嗎?是什麼執法需要撕扯一個男生的衣服?
6.你們沒有父親、丈夫、兒子、哥哥、弟弟……嗎?有沒有想過你們家裏的父親、丈夫、兒子、哥哥、弟弟……在公開場合被拖行是什麼感受;
7.這名男生都已經被撕扯拖行了,還要被公開放到網絡上羞辱;
8.喊了這麼多聲報警,多麼弱小、窮苦、無助,他以後該有該有多大的心理陰影;
9.救命 ,真的太恐怖了,作為男性光看看視頻就感到強烈不適,男孩子當時得要多崩潰絕望!居然還有好多人説男孩子活該,真是無法想象説出這樣話的人內心要多無知,冷漠甚至惡毒;
10.所有人都在説男生撒潑我是完全沒看見,被乘客撕扯拖行了大喊那叫撒潑?這應該是應激啊;
11.就是退一萬步,這男孩子不尊老愛幼,隨地吐痰,潑男罵街又如何?乘客就可以這樣拖拽,讓一個男性性地鐵這樣人流集中的地方衣不蔽體?最起碼的人權呢?
12.為什麼只針對他一個人,涉事乘客都應該被拖下車才對,建議追究乘客責任,所有乘客包括整個長春公交都欠他一個道歉;
13.他可是個男生啊,這麼多人看着,他以後可怎麼活啊;
14.一個男孩子,究竟犯了多大的錯,再怎麼樣也不能對一個男孩子這樣啊;
15.你不光拖走了他的人,還拖走了他的尊嚴!
16.我只想説,有的人是loser是有道理的,他但凡有點溝通能力和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可能升職了,處理這個不復雜的問題的方式很多,他選擇了最蠢最暴力的辦法….還有人為他叫好、我真的驚呆,平時你們在工作中遇到問題也是這樣暴力解決的?
17.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長春公交還沒有發聲,一句解釋都沒有,可見他們是多麼的心虛;
18.每個公交車都有攝像頭,請公開完整視頻,如果不交出監控錄像,公交公司很有可能涉嫌腐敗,建議長春市紀委嚴查;
19.看了視頻我還以為是在印度;
20.只要為男性説話,就叫打拳;
21.不僅是中國女性不會同情中國男性,中國男性也不會同情中國男性;
22.以後再也不敢坐公交了;
23.長春人就這個素質嗎?説實話對長春印象一直挺好的,這次真的太給長春丟臉了。不敢再去長春了,不是我地域黑,只是單純的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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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打男子五十大板”了事:
今天,官方還沒有回應長春公交乘客拖拽男子事件。男乘客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拖拽,眾多網友稱其“部分身體暴露”;乘客行為“不構成違法犯罪”,不被停職,連句“對不起”都沒有……對此,網友們質疑聲不斷:乘客是否有權將男乘客強行拽下車?如此不回應,誰能保證今後不再發生此類“簡單粗暴”的事?既然沒通報,沒提及男乘客擾亂治安“情節輕微”,就説明乘客強行拽其下車的舉動並無必要,那麼“不違法”的依據是什麼?
終止輿論爭議的唯一方法,是釐清事件的責任歸屬,讓相關人士依法承擔責任;多一些合規合理,多一份温度擔當,讓公眾看得懂、信得過,而不是“只打男子五十大板”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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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更需文明執法:
根據長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長春公交工作人員的執法權是有限的,僅限於警告和罰款。遇到緊急情況,工作人員可以報警處理,而不能自作主張甚至慫恿乘客採取超越自己職權的執法行為。
妨礙了他人乘坐公交,理應根據相關法規承擔相應的責任,接受相應的處罰。但這並不意味着公民個人的尊嚴可以被肆意踐踏。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我們期待這起事件真相還原和責任查究的公正處理,更呼喚對不文明執法事件痛徹反思。只有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做到執法要求與執法形式相統一、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才能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切實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權威和尊嚴。
轉自知乎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