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付生活費的義務,但沒有為孩子各類愛好、各類慾望買單的義務_風聞
VFA-2021-09-09 22:41
【本文來自《女大學生因為只有1000塊生活費與父親爭吵,大家覺得應該嗎?》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柳樹河邊
- 就你列的這個賬單跟我自己大概算了一下:
“文娛活動:看電影一張6、70塊,買書從書店看好了回來淘寶能省一半,看展算60但也就幾個月去一次…
學習活動:買教材、買網課有便宜的一套一兩千、買文具隨便幾個本子就50...
社交活動:朋友聚會人均80、社團團建人均50...
生活開銷:日用品、衣服、鞋子、化妝品…(女生你懂的)不計其數”****
文娛活動:
每個月看1場電影夠不夠呢?一場70元;
買書按50一本,愛學習的話就買兩本,一個月估計看不完吧?兩本書100元;
你也説了看展幾個月一次,平攤一下一個月10元;
合計1:180元;
學習活動:
教材和網課比較特殊,我感覺算不到生活費中,所以這個就不加了;
“文具幾個本子就50……”,正好今年也稍微接觸了一下文具,現在文具的花樣是挺多,如果想滿足購買慾望而不是僅僅夠用的話,的確花錢如流水,那就多考慮點兒,一個月200;
合計2:200元;
社交活動:
聚會和團建頻率就按每週一次,週六朋友聚會,週日社團團建,每月4次,合計3(80+50)*4=520元;
生活開銷:日用品、衣服、鞋子、化妝品咱們按年反推:
日用品每年1200,平均120元/月;
衣服、鞋子每年3600(用生活費買的,父母買的另算),平均300元/月;
化妝品每年3600(也是用生活費買的,父母買的另算),平均300元/月;
合計4:720元
所以你列的幾項一共是1620元/月;
這麼看是不少,但是其中大半是所謂的生活開銷,這部分本來就是綜合家庭收入、個人性格和消費習慣各種因素考慮的,可以説是個無底洞了。
你忘了日常吃飯的消費
。
十來年以前我讀大學,每個月800,後來到1000,不過寒暑假會找兼職,要買啥東西不是太貴的自己做兼職賺錢買,一年在校生活費+來回路費8000-8500。
這幾年我妹讀大學,每個月給1000,不夠再要,不過一般都夠,她要買啥滿足自己愛好,會自己兼職去買,比我牛的一點是年年拿獎學金(雖然不多),大學換了2個手機,都是兼職工資或者用獎學金買的。
其實生活費這個東西,要少可以很少,只夠食堂吃飯也能活下去,要多可以無上限,畢竟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有錢買買買多爽,但是身為一個大學生,成年了,卻還沒有自立的能力,沒錢只會問父母要,這時候還要獅子大開口,我會覺得這人挺懦夫的。
我還是認為,上學時候,父母有付你生活費的義務,但沒有為你的各類愛好、各類慾望買單的義務,成年之後,你的愛好、你的各種慾望,是要自己買單的,如果做不到,那就學會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