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期間東北淪陷區民眾悲慘生活(下)_風聞
简单快乐-2021-09-09 17:12
九一八事變90週年
作者 抗戰史記

裝備武器的日本移民開拓團
一.日本侵略先鋒“移民開拓團”
日本早在1906年就計劃“十年內向滿洲移民50萬”。“九一八”以後,就開始向中國東北大規模移民。1932年,經日本拓殖省和關東軍方面共同制訂了《蒙滿移殖民事業計劃書》,決定於這年10月起向東北進行武裝移民。到1936年止,前後向佳木斯等共移民5次,2900餘户,7296人;這只是為大規模移民的試驗。
1935年以後,日本拓殖局還組成了“海外拓殖委員會‘,並在東京成立了”滿洲移民協會“,”滿洲拓殖股份公司“等一批移民機構。1936年日本關東軍擬訂了《滿洲農業移民百萬啓移住計劃》和《日本移民土地使用整備綱要》等一系列殖民政策。日本的新移民政策以20年內向中國東北移民100萬户500萬人為目標,計劃圈佔中國耕地1000萬町步(相當於625萬公頃),約佔東北土地面積的三分之一。其主要移民地為三江平源300萬町步,齊齊哈爾以北松花江上游地區200萬町步,其餘如小興安嶺南麓,黑河璦琿,中東鐵路沿線和其他鐵路沿線,以及遼河上下游,三河地帶。這些地區都是土地肥沃,且是第一線日軍駐地,不難看出其對蘇作戰的意圖。實際總共移民到東北的日本人18萬户,55萬人左右。
日本移民帶有軍事掠奪性。所謂“集團開拓民”和“義勇開拓民”,除每人配備一支槍外,還配備機關槍和迫擊炮。到1944年為止,日本移民共強佔中國東北耕地152.1萬公頃,幾乎佔東北全部耕地面積的十分之一。日本移民每户平均佔有土地達20公頃,平均每户農業收入達2622元,除去生活費尚有1022元。反觀東北農民,常常是被趕出家園,流離失所,凍餓死於路邊。稍有抵抗,就遭到所謂“開拓”武力驅逐,甚至屠殺。

日本移民開拓團
在日本農業移民的擠壓下,大批的原居民被迫離開耕地和住地(留在原籍的稱為小農),遷入山區或是未開墾的荒地,這類人被稱為“縣內開拓民”。就整個“滿洲國”來説,成批遷走的自耕農稱作“勘領實施開拓民”,遷移佃農則統稱為”內國開拓民“。據《滿洲開拓年鑑》記載,到1943年“內國開拓民已達40771萬户之多。與‘小農’相對的是‘大農’,即舊地主或傳統富農,他們擁有一定的土地,僱傭工人進行農民生產。其中,富農因為自家勞動力不足而僱傭少量工人與之共同勞作,另外還有些短工;而地主則不同,他們將一部分土地租佃給他人,收取地租,另一部分土地則由管家代理,僱傭農業工人耕作,以僱工生產和農產品銷售為主要經營方式。在“內國開拓民”所在地區,也存在這樣的“大農”。在被迫移民的羣體中,舊地主經過佔有和開墾荒地,出租土地或僱工經營,有的還兼營商業或手工業,僱工數量也比一般富農多。在“滿拓”地區,土地被收繳,舊地主轉為土地經理人,代理人,他們佔用數量最多的好地並回收別人的好地,出租相對貧瘠的土地且地租較高,自己剩餘的土地僱工經營,他們身處“滿拓”上層和普遍農民之間,常會貪佔撥給農民的補助。滿洲國通訊社《滿洲開拓年鑑》1944年第137頁。
由於“大農”的發展,農業僱工相應增加。在東北農村,“僱農占人口總數40%以上,在南滿約佔22%左右,在北滿約佔40%以上,個別縣佔到50%或60%”。僱農按契約期長短分為長工和短工兩份大類:長工基本以一年為期,也有以半年為期的;短工則多按月或按日僱傭。長工中按技能,勞動強度等又可分為“打頭的”“老闆子”“跟做的”“半拉子”;“打頭的”是農耕的骨幹力量,技能較好,熟悉各類農活動,在現場大多為指揮者,監督者,地位相對較高;“老闆子”和“二老闆子”是駕駛耕畜和修理農具的僱工,是比較關鍵的農事人員,待遇也高於其他僱工;“跟做的”即一般的耕作者,是生產活動的主力;“半拉子”是放養牲畜的長工,多是男性兒童,年齡層偏低,工資也不高。短工則按工資支付週期分為“月工”和“日工”,前者多在農忙時期進行輔助性勞動,後者為農忙期間因勞動力不足而臨時被僱傭者。地主支付工資有多種形式,特別是長工,有以糧計,有以錢計,有以部分糧食,部分現金計的,但相對普遍的形式是付給一定的農產品。東北局宣傳部《東北農村調查》載《東北農村的狀況和特點》東北書店1947版第222頁。
在農業僱工中,還有一類是為日本移民團服務的。1941年末,日本移民用地自耕部分只佔30%多,每户都僱有5-6個長工,佔到年投入總量的43%。
偽滿時期,部分農業人口開始向城市集中,至1937年12月末,東北主要都市,市街中,人口在70萬以上,40萬以上,30萬以上,20萬以上的各有1個,分別為奉天,哈爾濱,新京,安東,15萬以上人口有撫順和營口,10萬以上人口的有吉林和錦州,7萬以上人中的有齊齊哈爾,牡丹江,遼陽,鞍山,五萬以上人口的有扶余,佳木斯,雙城,四平街,承德,餘者3萬以上的有20個,1萬以上的有106個。至1940年,“新京特別市及17市之市部人口共4592876人,市部以外之人口為38610004人,二者於總人口所佔之成數,前者為百分之10.63,後者為百分之89.37”。可見農民在日本移民的擠壓下生活之悲苦,被迫到城市中討生活。滿洲國臨時國勢調查事務局《臨時國勢調查報告》1940年第一卷,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第3頁。

日軍武裝監視下的東北勞工
二.血腥的勞工掠奪
全面抗戰爆發後,華北勞工驟減,日偽當局開始誘騙,強徵當地勞工。根據勞工動員計劃,“1942年100萬(其中供出勞工35萬人),1943年120萬(其中供出勞工50萬,勤勞奉公隊5000人),1944年130萬人(其中供出勞工60萬人,勤勞奉公隊2.5萬人),1945年160萬人(其中供出勞工60萬人,勤勞奉公隊15萬人,截止8月15日是8萬人,勤勞奉公隊累計14萬人)。” 勤勞奉公隊是農民勞工最重要的組成部隊,以偽四平省為例,每年所出8萬人勞工中,勤勞奉公隊隊員佔到了4萬人之多。按照《國民勤勞奉公法》規定,凡年齡在21至23歲的男性青年,每年要服4個月的“勤勞奉公”義務,服役3年,後改為每年服役6個月,服役6年。此外,還有學生,婦女等組成的勤勞奉公隊,但隊員中最多的仍是農民。中央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東北經濟掠奪》第14卷子第860-861頁,第898-901頁。
有村屯,“供出勞工者幾乎都是沒有土地,房屋,家眷者,住所不定的貧窮者,吸鴉片者”,他們身體條件差,傷亡人數最多。1943年,1944年偽奉天省強徵14萬多人服役,每天勞動達14小時,“勞動條件很壞,住在野外搭的蓆棚,棚內潮濕悶熱,患病的有三分之一,沒有醫療衞生設備”。1943年,在本溪湖煤礦發生瓦斯大爆炸,就奪去了1800多人生命。勞工因境遇差,常常設法逃亡,偽滿就建立勞動者訓練所,矯正輔導院,浮浪營等機構,對勞工進行殘酷迫害。中央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東北經濟掠奪》第14卷子第862,875頁。
日本對東北勞工掠奪,經歷了初期由用工部門自行招募,到通過各級偽政權“強制招募”,“行政供出”,“勤勞奉公”,“緊急募集”等攤派和抓捕勞工等逐步強化的過程。
(一)“自行募集”與招騙勞工
日本強佔東北初期,從東北掠奪勞工主要由各用工部門自行招募。其中,土建工程涉及保密的軍事工程,則大多數採用從勞動市場欺騙招募。日偽在招募勞工時大多許以優厚待遇,如吃白米,住洋房,高工資等,一旦進入勞工營便失去自由,食宿條件極端艱苦,勞動繁體,工資極低,還扣除所謂的路費,伙食費,牀費等,再加上監工,把頭等日偽漢奸敲詐勒索,多數勞工幹完活甚至還要倒欠許多錢,有的則喪命。
1.“行政供出”的起始階段—強制募集
1937年4月,日本在東北推行“滿洲產業開發五年計劃”,所需勞動力大增,為解決勞動力不足,日本通過偽滿洲國政府於1937年10月發佈《關於勞動力的應急供需對策之要件》,提出募集勞動者如不能滿足各所需數量時,可採取強制募集。並規定了自由募集由保甲長進行,強制募集由偽滿警察署進行。1938年2月頒佈的《國家總動員法》,規定偽滿洲國在戰爭或事變之際,需要國家總動員時,根據敕令所定,可強制東北民眾充當勞工。1938年12月1日又公佈了《勞動統制法》規定“為行公共之事業有緊急不得已之情形時,滿洲勞工協會對於管轄該事業地之省長或新京特別市長,得聲請勞動人募集之斡旋”。所謂的“斡旋”實際是偽滿洲國各省長或新京特別市長和其管轄下的市長,縣長旗長攤派所需要徵用的勞工數量。中央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東北經濟掠奪》第865頁。
1937年以後,偽滿洲國各地方統治機構逐步建立起來,對勞動者的登記,管理也逐漸完善。偽滿洲國勞工協會作為政府的代行政機構,其派出機關“出張所”深入各縣進行勞工徵調,斡旋。各縣的勞工徵用都由日本人直接負責,偽公署,警察協助。這使得勞工的募集更具強制性。
2.“行政供出”的特殊方式——“地盤育成”
所謂“地盤育成”,實際是在指定的地區培育勞動力。這種募集勞工的方式,是由偽土默特中旗公署日本人板本登在北票炭礦“發明”。1941年12月,偽滿洲國民生部頒佈《炭礦,鐵礦業等勞動者募集地盤設定綱要》,提出在偽滿洲國推廣“地盤育成”方案,並規定了各重要礦山企業募集勞工的“地盤,要求企業與指定地區農村加強聯繫。” 實際是分配各企業強徵勞工的勢力範圍,並通過控制住附近的農村,使之成為各企業穩定的勞動力供應基地。但這種方式並未達到預期。其原因在於有的地方行政機構沒有同企業在“地盤”內緊密結合。所以強制“行政供出”和“勤勞奉公”隊成為偽滿洲國後期勞工徵調的主要方式。
3.偽滿洲國後期的行政供出——“國民皆勞”
1941年7月1日,偽滿洲國國民院發佈《國內勞動者募集緊急對策綱要》,開始對勞動力募集施行“強力的行政斡旋”,即向縣旗強制攤派,縣旗則指揮勞工協會,將攤派之勞動人數限期供出。1941年9月10日,偽滿洲國國務院又頒佈《勞力新體制確立要綱》,決定解散滿洲勞工協會。過去協會所執行的事實中帶有行政性質之事務,改由政府處理。同時,以勞動統制協定為基礎,協助政府勞務行政,訓練企業內部辦理勞務職員,以經營有關招募,使用,管理勞工的共同事業為目的,設立社團法人—勞務興國會。發動勤勞興國運動。企圖將整個東北可用的勞力全部徵用。
1942年2月9日和3月1日,偽滿洲國政府又先後推出《勞動人緊急就勞規則》和《關於勞動人緊急就勞實施要件》,規定在“公共事業或國策事業重要事項之遂行有緊急必要之時,辦理該事業者(以下簡稱事業人)得繕具左列各款事項,向民生部大臣聲請配置所需之勞動人”。如偽民生部大臣時常命令偽省長或偽新京特別市長提供所需勞動力,而偽省長接着命令後,指今市縣旗執行,偽市縣旗長則就該地區內之居住者中指定就勞過程中,命其就勞。規定凡18歲以上50歲以下的男子,只要不是軍人及家屬,學生和“公務人員”,均將被指定為“就勞者”,不得逃避。中央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東北經濟掠奪》第870頁。
4.“勤勞奉公”與青年勞工
1942年5月27日,偽滿洲國國務字頒佈了《國民勤勞奉公制創設要綱》,隨後,偽民生部也於6月29日製定了《勤勞奉公義務人選要納》決定從1943年開始正式實施“勤勞奉公制“。開啓了日本對東北勞動力新一輪掠奪。
1942年10月26日,偽滿洲國民生部設立國民勤勞奉公局,半田敏治任局長。1942年11月18日偽滿洲國頒佈《國民公法》和《國民勤勞奉公隊編成令》,1943年2月26日,偽滿洲國民生部又頒佈《國民勤勞奉公法實施規則》規定全東北凡年齡 在20-23歲的男性青年,除服兵役者,殘疾者,精神異黨者以及公務員,重要事業從業者,家庭生計特別困難者之外,均必須參加“勤勞奉公”隊,服勞役12個月。實際又是強徵東北勞工。
所謂“勤勞奉公制度”是由偽組織“協和會”提出,“協和會”是日本關東軍的支持下,由原“滿洲青年聯盟”中的活躍分子山口重次,小澤開作以及和田勁等人於1932年創立,其綱領是以”協和主義“取找和打破三民主義,“實現滿蒙現住民族之協和”,“確立國家統制經濟”,“致力於維持治安”。由於得到偽滿洲國政府和關東軍支持,成立後很快就遍佈東北各地,到1940年,已發展分會3500多個,會員達177萬人,在偽滿洲國各省,縣,旗,甚至村屯都建立了分會組織。“協和會”積極參與鎮壓東北抗日運動,為日本政府侵略服務。
1942年11月18日公佈《國民勤勞奉公法》規定,偽滿洲國內凡年滿21-23歲之間的男子(1945年3月改為21-30歲)除了殘疾,精神異常,身體特別虛弱,家境特別困難者,都必須服12個月的勞役,如遇戰事特別需要還可延長,而故意逃避者將處2年以處徒刑或2000元以下的罰金。
“勤勞奉公”隊實行軍事化管理。由在“國兵”徵兵檢查中不合格的都必須加入“勤勞奉公”隊。根據人數的多少,各縣“勤勞奉公”隊編成大隊,中隊,小隊和分隊,仿照軍隊編制,實行三三制,即大隊轄三個中隊,中隊轄三個小隊,小隊轄三個分隊。一般副中隊長以上的偽職由偽縣公署動員科指派,小隊長,分隊長在勤勞奉公法隊員中選撥。“勤勞奉公”隊參照軍隊編成後,到指定的就勞地點進行“軍事訓練”。一方面訓練隊員的服從意識,另一方面加強管理力度。
中國勞工起訴日本三菱
隨着戰事吃緊,日本當局連在校學生也不放過。1942年12月23日,偽滿洲國政府頒佈《學生勤勞奉公令》,規定以學校為單位編成“勤勞奉公”大隊,大專學校學生每年必須參加1-1.5個月的勤勞奉公隊,否則不準畢業;1943年6月,偽滿洲國政府又頒佈《學校勤勞奉公規程》,將參加勞動的人員範圍擴大到中學,小學;1944年12月,又頒佈了《學生勤勞奉公令改正之件》。到了偽滿洲國後期,這種“勤勞奉公”活動愈發頻繁,無盡無休,許多學校乾脆停課,進行“全天皆勞”,全東北被動員的學生人數有上百萬。
被動員的學生有的被分到廠礦做勞工,有的被分派修路,修工事,從事都是非常繁重的體力勞動,而提供的食宿條件卻極差。當時滿洲國民中學學生年齡一般只有13-17歲,小學生一般7-12歲,日本當局讓這些中小學生參加“勤勞奉公”活動,名為義務勞動,培養意志力,實則填補勞工不足。
此外,日偽還大肆抓捕“浮浪者”和開設“矯正輔導院”。所謂“浮浪者”是指沒有良民證或勞動票等身份證明者,主要是城鄉的流動人口。日偽嚴控社會流動人口,一旦發現無正當職業者立即抓捕充當勞工,日偽士兵,警察經常在街道巡查,一旦發現證件不全或沒有職業者就抓捕,關入勞動營。同時,偽政府司法部下設“司法矯正總局”,並在各大廠礦附近增設“矯正輔導院”,常以“莫須有”罪名抓捕無辜民眾並投入輔導院,強迫到廠礦服苦役。
毫無疑問,日偽管理下的勞工每天生活在人間地獄中。其中一部分由關東軍直接管理,用於修建遍佈東北的軍事工程。其中最大的軍事工程在中蘇,中蒙連接壤地區。另一部則直接運往各工礦企業,土建工地,水電站等處,還有相當大一部分被趕入煤礦挖煤。
這些勞工住在不遮風雨的蓆棚或骯髒擁擠不堪的陋屋,吃的填不飽肚子的豬狗食,從事超負荷,高危險的勞役,還時常遭到日偽壓榨,迫害與虐殺。在大型工礦企業,電站的勞工,死亡率很高。死亡勞工的屍體直接被扔進附近的“萬人坑”。日本人更視勞工生命如草芥,對於患病者,根本不加醫治,如果幾天內不能出工,就會被拉走“處理”。為日軍修築秘密工事的勞工,一旦工程完工後,為了保守軍事機密,日軍往往將勞工集體屠殺。這樣的工程又稱為“死亡工程”。中央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東北經濟掠奪》第857頁。

種植鴉片的東北民眾
三.罪惡的鴉片侵略
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就對東北實行公開的鴉片政策。煙館迅速在東北大地上遍地開花。吸毒人數也以驚人速度快速增長。為解決鴉片不足的問題,僅1932年日偽就從日本本地,大連等地運入鴉片約70萬兩份,還從中東進口200萬兩。
為對鴉片業務進行統一管理。1932年,日偽公佈《暫行鴉片收買法》,《關於鴉片法施行日期之件》等法令,並頒了鴉片公署的官制。1933年日偽正式成立了鴉片專賣公署,公署之下在各地又調了32個分署。通過這些機構,實施對鴉片從種植,收購,加工乃至銷售的嚴格統制政策。根據專賣法規定,種植罌者必須提出申請 ,得到批准後方可種值,種植多少由政策規定並記錄在案。但實際對於種植面積沒有限制,這等於鼓勵多種。1935年全東北種值罌粟面各為685000畝,1937年達到1062000畝,產鴉片1271000公斤。 中央檔案館《古海忠之筆供》119-第2號,19號。《大公報》1935年4月16日。
鴉片收購,專賣署採取指定專門人員或機構來收買人制度。首先,把鴉片產地分成幾個地區,每個地區由專賣署指定總收買人,之下再使用許多的收買人,直接從農民手中收購鴉片。專買署在奉天設立兩公司,即大滿號和大東號,由大滿號專門收集西部地區生產的鴉片,大東號專門收集東部地區生產的鴉片,其他人嚴禁收購。收購上鴉片,由專賣署統一送交奉天和承德的大型毒品加工廠加工,其他人不得私自加工。
銷售方面。偽滿首先將原東北境內的大煙館全部取消,如願再經營者需到專賣署領取執照,由專賣署指定銷售人的辦法控制鴉片零售。即將東北分成幾個地區,在各地區選擇總銷售人,再下設各地區零售人,零售人則從總銷售人處領回鴉片後送往煙館售賣。這等於形成了一條完整公開合法化的產業鏈。甚至專賣署印製大量的鴉片吸食證,竟由警署攤派到每月每户,交納5角錢領證。這造成了東北吸毒者增長迅猛。1933年偽滿官方登陸的鴉片癮者為56804人,到了1937年達到811005人。《民生年鑑》1940年第103頁。
偽滿政府不滿足東四省市場,還積極開展走私販毒活動。將毒品輸入國統區。日本通過潛入各地的特務,浪人,妓人形成龐大的販毒網。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毒販走私毒品的方式與其他國家不同,他們將毒品打入小郵包,通過郵局將毒品從偽滿境內國統區。同時,在國統區各地開設日本藥房“無一處不販買嗎啡”。“凡日本娼妓所到之處,即嗎啡所到之處”。這為日偽獲得鉅額利潤。《東方雜誌》第16卷第1號載《日人之嗎啡鴉片兩貿易》。
1937年10月,偽滿政府迫於國際社會的壓力,被迫頒佈《斷禁鴉片方策要綱》,提出十年內斷禁煙毒。1939年,成立所謂“禁煙總局”。將專賣公署鴉片貿易全部接管。指定熱河和興安西省為鴉片種值區。在鴉片收購方面,取消了以往專門收買人或專門購買機關的收購方式。而是採取由省政府統一管理的模式,各縣旗設立煙政股。凡栽種鴉片的縣旗,均成立鴉片生產組合,辦理鴉片生產和集中繳煙事項。銷售上取消了原官督民營的私營零賣所,改成由市,縣,旗公營的管煙所。據1938年統計,公營管煙所為1430個,1939年為1612個。為強化管理,從1940年開始,日偽又將公營管理所轉化為官營。官營管煙所也被納入地方行政管理機構中,每個市縣旗都設立管煙所。當年,全偽滿有官營管煙所1286個。名義上日偽將煙館由私營轉為公營,實際是完全統制了鴉片貿易。其煙館反而有所增加。偽滿民政部《煙政概要》1942年版。
對於鴉片吸食者,採取“強化鴉片吸食之許多制度”,“鴉片癮者必須親自到警察署進行登記,領取吸食鴉片許可證,這樣才能得到政府賣給的鴉片”。根據斷禁要綱,對25歲以下青少年禁發吸煙證,設康生院收容矯治癮者。這些政策,確實使鴉片癮者官方登記人數有所下降。如1937年全東北登記癮者為811005人,至1940年減為410490人。但實際偽滿故意未對輕微癮者登記。正如鴉片政策的制定者和推行者之一古海忠之所言:“如果用五年斷絕鴉片,還有禁煙的可能。而以十年斷絕鴉片,不過是用禁煙的招牌來欺騙羣眾。這種欺騙性在該要中明顯表現出來。(1)要綱決定癮者不登記就不賣鴉片。但是,卻採取了不需要診斷就可以登記的單純登錄制;(2)沒有明確出鴉片癮者的治癒計劃;(3)熱河省鴉片種植面積逐年減少。……至少鴉片種植面積則以收買困難和走私為理由不想減少,基本是上以掌握500萬兩鴉片為前提來決定的”。可見日偽所謂的斷禁政策,完全是虛偽,欺騙的。僅1938年,日偽就從中東一次輸入1500箱鴉片。偽滿洲國務院總務廳《政務概要》1938年1月第83頁。
所謂的鴉片斷禁政府,也隨着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而撕下虛偽的面具。日偽支持戰事,毫無顧忌的鴉片種植面積,掛着禁絕鴉片招牌的禁煙總局,將戒煙所全部變成公開的煙館。1942年官方登記的癮者也隨之增至50多萬。
1943年,日本還在東京招開了專門的鴉片會議。會議“通過了把滿洲國和蒙疆作為鴉片生產地,負責供應整個東亞地區鴉片需要的決議”。偽滿洲國也成為日本鴉片貿易的策源地。日偽急驟擴大鴉片栽種地區和麪積,實行集中栽種。僅熱河1943年鴉片產量就達1400萬兩份。其收入也成倍增長,如1940年為1.2億元,1944年增至3億元。偽滿保安局《熱河的鴉片與密輸》1944年6月。偽滿第四次《民生年鑑》第70頁。
中國市場已無法滿足日本侵略者的胃口。迅速開展國際販毒,實行“以毒養戰”政策。1941年,為償付欠德國的700萬馬克債務,向德國出售了7噸鴉片,向日本本土輸送50萬兩份鴉片,以後每年輸入日本本土的鴉片有增無減。同年,又將一千數百萬噸鴉片輸到華北“三井”系統的商行。1943年,偽滿與德國簽訂第三次經濟協定時,向德國輸入10噸鴉片。1944年春,又賣給德國60萬兩份鴉片。同年秋,還賣給汪偽政權30萬。1945年2月,賣給偽華北政務委員會嗎啡1噸。偽滿保安局《熱河的鴉片與密輸》1944年6月。中央檔案錧《金銘世證詞》119-2,5,第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