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期間東北淪陷區民眾悲慘生活(上)_風聞
简单快乐-2021-09-09 17:06
九一八事變90週年
作者 抗戰史記

前段時間筆者發表《抗戰時期華北淪陷區民眾悲慘生活》後,有史友反映有人在網絡上洗偽滿洲,稱“偽滿洲國超越日本”“亞洲第一經濟體”,長春是“亞洲最繁華都市”。我網上搜索,竟真找到多篇文章。顯然這些都是謠言。本文將依據權威史料,講講抗戰時期東北淪陷區民眾的悲慘生活。根本不可能“繁華”。

九一八事變日軍佔領瀋陽
一.東北淪陷區中國人比重下降及地位低下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強佔東北。對整個東北社會造成重大變化,首先受到衝擊的是東北的人口結構。在日本移民政策的指導下,大量日本人,朝鮮人和中國台灣人移居東北,因此偽滿境內的中國人口儘管在1932年後的五年內增加了五百多萬,但是總人口中的比重卻在逐年下降。如下表:

本表來源:“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統計處《滿洲帝國現住人口統計》日本國立公文圖書館藏
從上表可見,1932-1936年在東北的中國人和其他國家人比重逐年下降。日本人則逐年上漲,特別注意的是包含了日本關東軍的人數。
1937年抗戰全面爆發後,這種趨勢仍在延續,至1938年10月1日,偽滿境內的中國人人口數為36689777人,佔總人口數38623640人的94.99%。1940年,中國人達40858473人,但在43202880人的總人口中比重卻降至94.57%。1943年,新京人口為555009人,中國人為426789人,僅佔總人口的76.9%。可見東北中國人不斷下降,日本移民增逐步上升。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統計處《滿洲帝國國勢圖表》1940年,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滿洲國臨時國勢調查事務局《臨時國勢調查報告》1940年第1,2卷子,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
偽滿地區的中國人中最多的是農業人口。1940年,在有業人口中,農,牧,林業者佔75.2%,達14788732人,商業人口占6.4%,工業人口占5.5%,公務員及自由業者佔4.5%,家事使用人佔2%,礦業人口占1.2%,交通業人口占0.6%,漁業人口占0.2%,其他佔4.4%。其中,牧,農,林業者為農耕者,養殖業者,畜產者和林業者(僅農耕者就佔到98%),公務及自由業者為官吏,公吏,僱傭員,陸海軍現役軍人,法務者,教育者,宗教者,醫療者,書記,藝術者和其他自由業者等。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統計處,治安部警備司《滿洲帝國現代人口統計.職業別人口統計編》1940年10月1日,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
“新京特別市”作為“偽首都”,吸引了不同國籍,不同職業的人,總人口密度達到每平方千米1268.2人,其中中國人口占了很大一部分。截至1940年10月1日,“新京特別市”的中國人中無業人口竟達147081人,佔全部359869人的40.87%,有業人口中,最多的是工業人口,達51270人,佔有業人口的24.09%,其餘依次為商業人口45221人,農業人口39053人,公務及自由業者34120人,家事使用人9244人,漁業人口83人。各行業中女性普遍少於男性,41.62%的女性集中於農,牧,林業,男性則集中於工業和商業,分別佔26.31%和23.01%。這表明抗戰期間,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東北民眾絕大部分從事低下的工種。滿洲國總務廳統計處,治安部警備司《滿洲帝國現住人口統計(職業別人口統計編)》1940年10月1日,日本國立公文書館藏。

偽滿洲“中央銀行”舊址
二.日偽對東北民眾殘酷的經濟掠奪
早在九一八事變前,日本就在中國東北建立了殖民掠奪的機關“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1932年3月9日“滿洲國”成立。為加強對東北的殖民統治,日偽統治者在經濟上實施統制政策。早在1931年12月8日,關東軍參謀部就制定了《滿蒙開發方策案》。關東軍特務部在當年的7月份又與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滿鐵”)共同擬定了《滿洲經濟統制根本方案》。偽滿洲國於1933年3月1日,公佈了《滿洲國經濟建設綱要》。同年3月30日,日本內閣通過了《日滿經濟統治方策要綱》。6月28日,偽滿洲國發表《關於一般企業聲明》,宣佈國防上“重要事業,公共公益事業,一般產業之根本基礎產業,即交通通信,鋼鐵,輕金屬,金,煤,汽車,硫氨,採木等事業”,由偽滿洲國“國家”特別統制,特別將其實行公營或交由特殊公社經營。對一般產業,則加以“某些行政的限制”。公營或交由特殊會社經營的事業共22種,主要是特殊銀行,鐵路交通,通訊,工礦業等;須經許可經營的共24種,如普遍銀行,保險,地方鐵路,海運,漁業,硫銨等。中央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東北經濟掠奪》第14卷子第42-43頁。
九一八事變第二天,日本關東軍就派兵佔領了瀋陽東北三省官銀號大金庫,將庫存黃金洗劫一空。很快將原東北“東三省官銀員”“邊業銀行”“吉林永衡官銀號”“黑龍江官銀號”全部霸佔。1932年7月1日,在偽滿洲國國務院總務長官駒井德三等策劃下。將原“東三省官銀員”“邊業銀行”“吉林永衡官銀號”“黑龍江官銀號”4個金額機構合併組成偽滿洲國“中央銀行”,發行“滿元”。由原吉林省財政廳長,大漢奸榮厚任總裁,日本人山成喬任副總裁,6個理事中日本人佔3個,完全由日本掌控。接着東北各地原中國政府的官銀號舊址,直接改名為其分支機構,總數達128個之多。其明確規定,在營業範圍內,執行日本銀行代理業務,即代理日本銀行統制全東北的金融,這意味着日本不需任何投資和準備金,便將原奉系最大的4個金融機構變成日本銀行在偽滿洲國的分行。日本於“1935年11月在‘日滿貨幣一元化’的原則下,規定中銀券與日元的固定比價為1:1”。這使得東北金融完全成為日本經濟的附庸。趙德馨《中國近現代經濟史1842-1949》河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67頁。
1936年偽滿政府又成立了“興業銀行”,資本34萬元,全盤接收了原日本人經營的東洋拓殖會社支店,朝鮮銀行支行,正隆銀行支行的業務。偽滿中行只發行紙幣,不發行硬幣。據統計,1932年該行發行紙幣15186.5萬元,到1941年增至126153萬元,增加了8.3倍。十年中共發行紙幣54.58億元,發行債券10次,1.15億元,在獎券2700萬元。由於濫發紙幣,和對資源的大量掠奪,造成惡性通貨膨脹,物價飛漲。1944年較1937年物價上漲了2.6倍,瀋陽,長春,哈爾濱黑市價格上漲指數分別為7.9倍,7倍和6.38倍。使東北人民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陳真等編:《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2輯第459頁。《偽滿時期東北經濟統計》第12輯第1-12頁。

偽滿發行貨幣“滿元”
偽滿洲國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税收,公債和經營性收入。其中税收是最大的財政收入,包括流通税,消費税,所得税和關税四大類。九一八事變前,東北地區國税有20種左右,税制比較簡單。偽滿洲國成立初期,宣佈了《暫時援用從前法令》,仍使用民國時期税制,但到了1932年9月13日,偽滿洲國以“從前税制混亂為由”,制定了《國地税劃分納要》,劃分國税與地税歸屬範圍。原則是凡從前屬於中央與省政府的捐税統屬國税,其他市,縣收入歸屬地税。這樣就使得原屬地方的田賦,營業税,煙酒税等大宗税收均集中於日偽中央政府,使其所控制的法定税收收入達税收總額的90%以上,而地方政府只有車捐,船捐等雜小税種。為了擴大税收,偽滿政府還層層強化税務機構,整頓租税制度,採取了所謂“安定民心,穩步前進的方針”,分期分批進行税制調整,實際進一步加重了對民眾的壓榨。
偽滿洲國賦税制一大特徵是中日偽税制混雜。1934年3月1日,日本開始對偽滿洲國政府控制區域內的各種税目,税率統一規範,擴大徵收範圍,設立新的税種,這使偽滿洲國的税制開始日本化。
偽滿洲國於1935年底實施綿紗,麪粉,水泥三種統税法。1936年以後,相繼公佈實施了《勤勞所得税法》《徵收法》《印花税法》《地税法》等20多個《滿洲國税收共助法》《事業所得税法》《法人所得税法》。逐步廢除了民國税制,使税收體制和徵收制度均按日本模式改革。曾任偽滿洲國專賣總局局長盧元善供述:偽滿洲“專賣品目是鴉片,食鹽,火柴,石油,酒精五種。當時偽滿洲國(税收)總收入為3億元偽幣,內國税1億元偽幣,關税1億元偽幣,專賣公益金1億元偽幣。我負責偽滿洲國總收入的三分之一,其中鴉片收入為一半,約5000萬元;食鹽為3400萬元,火柴600萬元,石油500萬元,酒精500萬元。這年由主計處要求增加500萬元,從鴉片加價。食鹽收買價值,每100斤僅一分錢,專賣價格每100斤6元,每年每人配給20斤,全偽滿洲國吃鹽為的人口照3000萬人,共為6億斤,就是30萬噸。產鹽地區為錦州,營口,復縣,莊河四處,每處有約2000鹽業工人“。中央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東北經濟掠奪》第14卷子第302-303頁。
偽滿洲國的國家税計有34種,其中鴉片税,煙草税,農業税,牲畜税,營業税,關税,户口税是大項,還不包括大量的臨時追加的税和省,縣,旗,市,甚至街,村等地方税,名目繁多的地言税還不列入偽滿洲國財政部的税收內。
“除了税捐之外,還有各種巧立名目的苛捐雜税。如農村的村會費,城市的區會費,興農會費,協和義勇奉公隊費,愛路團費,鄰組費,國防獻金,飛機獻金等等,都是按土地和户口抽税,每頃地按10元計算,總計又颳去2億多元”。地方税和各種攤派税捐主要有地捐,營業捐,雜捐,房捐,糧食,土地地,房屋税等,甚至出生,死亡及飼養,宰殺牲畜都要納税。”民眾家中的車,馬,牛,羊,犬,貓,雞,鴨,一概登記交税。賣豆腐,青菜,魚,果品,要領取營業許可證,並交納高額許可證費。婦女剪髮,月税4角。逢年過節,紅白等事,也必須上捐上税“。宰一頭豬,徵收3.6元,殺一隻雞,徵税1.2元,這叫屠宰税。王子衡《偽滿時期經濟掠奪的“三光政策”》。
工廠,作坊,商業户,零售店鋪除了繳納營業税,所得税,印花税外,還有宴席税,房地產税等十多種形形色色的税目,像絲綢莊德盛號除了應付營業税,印花税,所得税等數不清的苛捐雜税以外,還要購買“國防獻金”,“必勝儲蓄券”;並且還要隨時出勞工,出“勤勞奉公隊”的各種費用千餘元。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戰費激增,因此,偽滿洲國的税率進一步提升。章伯鋒,莊建平《抗日戰爭.日偽政權與淪陷區》第6卷第60頁。
1937年偽滿的中央税和地方税總額為24693萬元,到1943年增加到75700萬元,幾乎增加三倍。據《滿洲帝國統計月報》資料,1937年全東北有3695萬人,這年税收總額為24693萬餘元,平均每人要負擔6.86元。1940年全東北有4167萬人,這年税收總額為52065萬餘元,平均每人負擔12.5元。到1943年全東北人口為4673萬餘人,這年税收總額為75732萬餘元,平均每人負責增至16.2元。1943年較1937年每人負擔加重了2.36倍。偽滿洲國的財政收入,分為一般會計和特別會計兩份筆賬。特別會計包括日偽各種國營事業,特殊公司,滿鐵等。據統計,1932年一般會計税收為15292.3萬元,到1941年增加至74557.5萬元,增加4.87倍多。到1945年預算收入高達38億元。特殊會計1932年歲入為2636萬元,到1942年增至238948.7萬元,竟增長了90多倍。滿洲國史編纂刊行會《滿洲國史》第301頁,第435頁。
關税作為偽滿洲國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海關自然也成為日本奪取的重要目標。當時東北有大連,安東,營口,奉天,濱江,延吉,璦琿7個海關,下屬6個分關和10個分卡。但海關是國際行政機構,尤其是中國海關被西方列強掌控,當時東北各關大多屬於上海總税務司管,關税收入又是直接用於償還外債,所以日本難以入手。1932年2月,日本政府唆使奉天省政府任命一批海關監督派往各關,接着又以海關監督公署名義,命令各關停止向上海總税務司送款,並在大連關東洲的邊境瓦房店另設新關,使原大連關名存實亡,同時大連海關的日本關長福本和日本税務司中村宣佈“斷絕和中國海關的關係”,至此東北境內所有海關均被日本實際佔領。這年10月起,海關的名稱一律改為“税關”。滿洲國史編纂刊行會《滿洲國史》第259頁。
日偽通過發行公債對東北民眾進行搜刮。1937年,偽滿政府總共發行公債4.45億元,其中內債1.98億元,外債1.93億元,地方債5352萬餘元。到1942年則總額增加至近29億元,其中內債17.57億元,外債9.53億元,地方債1.88億元。1943年僅內債和地方債結欠款達21.23億餘元,平均每個東北人要負擔45.5元。偽滿經濟部《金融情勢參考材料》1943年版。《偽滿時期東北經濟統計》第11輯第6頁。
無論是公債,“義務儲蓄”都採取強制。如每次發行公債時,除公攤給金融機關一定數量讓其推銷外,其餘均令各地方政府強行在發放職工工資或津貼中扣除,在1939年布的《職工義務儲金規定》中規定,以其工資收入多少按比例扣除,並説“除職員退職或死亡外,概不發還”。儲蓄也分攤後,就長期入儲。此外還發行“小額短期公債”“彩票”等,如1945年所定的60億元儲蓄,分別由保甲攤派3.5億元,居民購買商品附加儲蓄1.92億元,飲食店附徵1.5億元,自由職業者攤購8千萬元,機關儲蓄8千萬元,農村儲蓄10億元,吸鴉片儲蓄1.48億元,不動產儲蓄5千萬元,彩票4千萬元。有價證券13億元,特別措施6億元,其他項目18.2億元。可見日偽對東北民眾的搜刮已經到了無孔不入的地步。
日偽於1935年強行統治下的官吏進行強制儲蓄業務。“凡月薪在50-200(偽滿幣)的官吏按3%存款,月薪200元以上的官吏按5%存款,在職之時只存不取”。哈爾濱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哈爾濱市志.郵政電信》,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940年由偽“協和會”出面大搞“國民儲蓄”運動,並將“儲蓄指標”從上一年的5億元增至8億元,1941年又增至11億元,1942年再增至15億元。1943年則達到16億元。1945年達到驚人60億元”。且偽滿儲蓄名目繁多,如“興農儲蓄債券”“滿洲儲蓄債券”等,甚至1945年還發行“必勝儲蓄票規則”。名義上這些儲蓄都屬於自己的合法財產,實則“除職員退職或死亡者外概不發還”。吉林省金融研究所《偽滿洲國中央銀行史料》,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88頁。
其中“儲蓄券”,“到1941年年末僅通過儲蓄券,債券吸收資金達112708.5萬滿元”。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經濟學系《中國近代經濟史》,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11頁。
日本為全面控制對東北民眾經濟掠奪,規定其偽滿經濟部官員中40%為日本人;起先由大漢奸熙洽出任部長,後改由孫其昌等人繼任。實權完全由日本人擔任的總務司(後改稱次長)操縱。
三.日偽對東北文物古建及黃金白銀等貴金屬的掠奪
1942年1月21日,東條英機在第79次帝國會議上演説叫囂:“大東亞戰爭的關鍵,一方面在於確保大東亞的戰略要點,一方面在於把重要資源地區收歸我方管理和控制之下”。可見掠奪“重要資源”乃是日本發動戰爭的重要原因。日偽也開始在偽滿洲國搜刮黃金,白金,白銀,強行收買金店的金銀搜刮私人藏品,強行開展所謂“國防獻金”等活動。復旦大學歷史系日本史組編譯《日本帝國主義對外侵略史料選編1931-1945》,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88頁。

被日軍拆毀的承德避暑山莊宗境閣
1933-1938年,日本對牡丹江唐代渤海國遺址,動用數百人掘地三尺,進行毀滅性挖掘長達五年,洗劫一空。造成渤海國考古的空前浩劫。承德離宮(即現承德避暑山莊)宗境閣建於1751年(清乾隆16年),有很高的藝術價值。1944年,日軍將宗境閣拆毀盜運一空。德都縣內唯一的古剎鍾靈寺,原有各類銅像207尊。1943年,日偽將鍾靈寺中187尊銅像進行“獻納”,並於“10月8日午前10時,於所佔之藥泉山麓,隆重舉行盛大的獻納儀式”。還沒收了德都縣境內五大連池附近廟宇銅佛約200餘尊。
1942年任偽滿洲國經濟部大臣的阮振鐸曾説,“1943年日偽加強經濟統制和增加軍事物資的生產,僅鞍山鋼鐵會社的7個熔礦爐,每個年產量約20萬噸,一年一共就有140萬噸,加上其他本溪等地的生產量,至少總量在150萬噸以上。這些鋼鐵的大部分供給日本國內使用,剩下留在偽滿洲國的只是一小部分。同年8月,偽總務廳企劃局和偽經濟部制定‘金屬類回收法’,僅在哈爾濱市就徵收了價值約5000萬元的舊機器和舊鐵,在奉天市也徵收了約值7000萬元”的舊機器和舊鐵。毀滅了瀋陽二三十家多年經營銅類用品加工企業。還強徵東北民眾私有的銅鍋,銅盆,銅製門拉手,銅窗鈎,櫃箱上的銅鎖等。偽滿洲國皇帝溥儀還親往拜會日本關東軍司令官,表示願率先垂範,獻出自己的珍寶和金屬器皿。僅1945年3月23日,溥儀就以“特別用”名義獻給關東軍各類特別近200件,其中不乏原清宮舊藏的藝術珍品。中央檔案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合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東北經濟掠奪》第14卷子第404-405頁。

日軍驅趕東北農民
四.日偽對東北土地及農產品掠奪
早在1915年5月,日本就通過《關於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之條約》(即“二十一條”)攫取了所謂“南滿洲土地商租權”和“東部內蒙古的農業合作權”,以農業投資形式進行土地資源掠奪。從1913年到1922年,日人在內蒙古東部設立所謂合辦公司達10餘處,攫取農場,林地和礦業佔地約有10299360畝之多,其中大倉財閥在內蒙古東部經營的水田就達數十萬畝之多。
1917年,日本“東洋拓殖株式會社”(簡稱“東拓”)侵入中國東北地區,以長期低利貸款資助日本移民掠奪東北土地。到1922年末,“東拓”在東北直接佔有土地達1338200畝,通過貸款方式搶奪的土地更達3477000餘畝。此外,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滿鐵”直接參與南滿製糖,滿蒙毛織,滿蒙纖維三大會社的創立,把掠奪的觸角伸向內蒙古東部的農畜產品。
日本於1932年在東北設立“日滿土地開拓公司”,以沒收,強奪並銷燬地契等方式大量掠奪東北土地,分給日本移民耕種。翌年1月,偽滿洲國正式宣佈從該年3月起允許日本人在東北自由購買和租用土地。1935年,“滿洲拓殖株式會社”成為日偽掠奪東北土地重要機構。1937年9月,日本,偽滿洲國政府和滿鐵,東拓,三井,三菱,住友等財團共同出巨資成立滿洲拓殖公社(簡稱“滿拓”),專門從事“移住用地的取得,管理及出賣”。為了與日本移民侵略配合,偽滿洲國設立了開拓總局,各省縣設開拓廳,科。該局名義上“開發未利用地”,實際上一切土地皆在其掠奪之列。日本還在內蒙古東部草原設立了大批機械農場,開墾草原23850公頃。據1943年統計,偽興安總省機械農場已達41個,開墾土地21687公頃。
1937年和1941年日偽先後兩份次制訂畜產開發五年計劃,實行畜種改種和畜疫防治,強化對畜牧業的管理,並實行畜產“統制”。控制畜產品流通,實行皮革類配合統制,控制畜產交易市場。日偽還設立各種畜產組合,完全控制了東北畜牧業生產,流通,交換等各個環節。甚至連牧草也不放過。
在日偽的畜產“統制”和“出荷”的殖民掠奪下,東北的畜牧業迅速衰退。從東北牲畜的數量看,“牛由九一八事變前的272.7萬頭減少為1943年的126.1萬頭;同期,羊由580萬隻減為149.3萬隻;馬由322萬匹減為174.3萬匹”。東北原來是中國“重要的畜產品出口基地,但到偽滿末期畜產品的出口貿易基本上停止了。東北牛的出口量1937年為24435頭,1940僅剩100頭;馬,騾,驢的出口量,1937年為5998匹,而1943年僅剩161匹,同期羊的出品量也由132897只猛降為90只。與此同時,東北畜產品加工品的出口也急劇下降。東北仔綿羊皮及仔山羊皮的輸出量,1937年為204411張,1943年僅剩5張;綿羊皮及山羊皮的輸出量,同期也由390123張猛降為11663張。東北綿羊毛的輸出量1937年2884574公斤,1940年急劇減少為398934公斤。正是由於東北畜牧業的衰退,導致東北由傳統上的畜產品輸出地區轉化為畜產品輸入地區。東北羊毛的輸入量,1932年為309425斤,1934年增至617367斤。皮革及皮革製品的輸入量,1931年為578936斤,1934年增至5140510斤。東北肉類及乳製品的輸入量1937年為988477公斤,1940年猛增至3228299公斤。就連活畜也不能滿足本地需求,需大量進口。東北牛的輸入量,1938年為11644頭,1940年增加到18954頭,1944年為22822頭;綿差距和山羊輸入量,1938年為4404只,1940年增至7397只。東北畜產品貿易的逆轉,反映了東北畜牧業在日本掠奪下所遭到的嚴重破壞”。日偽還長期掠奪也使東北草原嚴重退化。東北物資調節委員會《東北經濟小叢書.畜產》,中國文化服務社1948年第3頁;衣保中《中國農史》載《清代以來東北草原的開發及其生態環境代價》2003年第4期第116頁。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偽開始緊急經濟掠奪政策,把“及時滿足日本的戰時緊急需要作為各項經濟政策的唯一目標“。於1941年12月拋出《戰時緊急方案要綱》,於是日偽採取強制增產的措施之一就是擴大耕地面積。在其1942-1945第二個產業五年計劃規定,由現有居民開荒和恢復荒地30萬公頃,由移民開墾9萬公頃,共39萬公頃。1944年通過《滿洲國緊急農地造成計劃要綱》規定,要進行“緊急農地造成“以擴大耕地面積。計劃”包括第二松花江地區,東遼河地區,以及已着手計劃並認為可以提前施工的地區,共約18萬町步“。計劃由執行緊急農地造成事業的核心機構”滿洲農地開發會社“實施,強徵”國民勤勞奉仕隊“,以及從關內等地徵召的勞工。這些強制政策,使得偽滿耕地面積有所擴大。1942年為1939萬公頃,1943年為1944萬公頃,1944年為公頃,1944年比1942年增加了45萬公頃。解學詩著《偽滿洲國史新編》第712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二個措施是提高單位面積產量,但由於農村存在封建地主制。再加上農民原來就十分貧窮,且偽滿不願意出資擴產,造成單位面積產量非但沒有提高,反而下降。《東北經濟小叢書(3)生產篇》第11頁
日本侵略者的瘋狂掠奪,使得東北農業遭到極大破壞。如東北主要糧食作物之一的大豆,其耕種面積佔全部農作物耕種面積的三分之一左右,產量約佔全部農作物的四分之一左右。但從東北淪陷後,大豆產量出現減少趨勢。如1930年大豆產量為536噸,從1932年至1944年大豆產量一直在300-400多萬噸徘徊,從未超過500萬。大豆的減產影響到東北糧食產量,如1943年度產量指數為121,耗種面積指數為191,耕種面積增至近2倍,而產量則僅增21%;若與1931年度相比,耕地積各增加22%,產量反減少6%。《東北經濟小叢書(3)生產篇》第43-44頁。

日軍“搜荷“隊
五.東北農民的夢魘:罪惡的“出荷”制度
1938年日偽政府公佈《米穀管理法》,《滿洲糧谷股份公司法》對大米實行統制和對一切糧食均由滿洲糧谷公司進行統一加工和購銷。1939年又公佈了《小米及制粉業統制法》,對小麥和麪粉實行統制。1940年實行對農產品全面統制。1942年進而公佈《農產品強制出賣法》,以武力強迫“糧谷出荷”,所謂“出荷”(又稱“搜荷”,以下統稱“出荷”),就是強掠農民的糧食,油料等農產品。
所謂“出荷”主要有四種:1.按品種下達任務,如水稻的全部,大豆的大部分全交“出荷”。種水田農民的種子,全家口糧等,都在來年返銷,農民口糧僅是高梁和苞米等。
2.按土地畝數下達“出荷”任務,即按全村土地畝數確定任務。
3.按全村自報“年成”下達任務,即全村村長,每年秋季報一次估產“年成”,以此確定任務。
4.按“一個鎬頭”確定任務,即沒有其他勞動工具,牲畜的農民,單用鎬頭開生荒和種山地者。
與此同時,1938年11月成立“滿洲制粉聯合會“,1939年改組為”滿洲穀粉管理會社“,主要對小麥及其制粉業實行統制;1938年12月設立”滿洲糧谷會社“,對米穀為首人偽滿全部糧食農產品實行統制;1939年設立”滿洲特產專管會社“,對大豆及其它土特農產品實行統制。並推行殘酷的”出荷“體制。1941年,日本為完成掠奪計劃採取先錢制度。所謂先錢制度,即地方行政機關預先向管轄範圍內的村,屯提出“出荷”目標,村,屯長把各農户的”出荷“目標量彙總後,以共同負責的形式和興農合作社締結”出荷“條件。合作社按照其”出荷“契約量把先錢(每100公斤1元定金,秋收時農民必須按契約規定的數量交售),經村,屯長分發給承擔“出荷”目標量的各農户。當年度按照規定的農產品 “出荷”量為688萬噸,實際收購的數量是548萬噸,只達到契約量80%左右。日偽則進一步加強對農產品流通過程的統制,於1941年8月將 “滿洲穀粉管理會社”“滿洲糧谷會社”“滿洲特產專管會社”合併為“滿洲農產會社”,統一全面統制和支配農產品流通過程,並與興農合作社,地方行政機關,協和會聯手搜刮所有農產品。鈴木隆史著,吉林省偽皇宮陳列宮譯《日本帝國主義對中國東北的侵略》第736頁,吉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1943年2月日偽又拋出《戰時緊急農產物增產方案要綱》。都明確提出要強制增產農產品,強制收購農產品,把農產品作為第一戰時緊需特資。
1942年11月,在各省,縣設置“出荷督勵本部”,本部長是省長,縣長。本部下轄督勵班,班的頭目是省縣科長或協和會和興農合作社的指導員等。各村以村長為中收,設立”出荷督勵本部“。其任務就是採取武力逼迫農民“出荷”,“實際上就是地地道道的掠奪行為“。在秋收季節,督勵班到各村搜查私藏糧食,一旦發現,便稱為“隱藏物”強行沒收,重者罰款以至法辦。搜查反覆進行,使得農民惶惶不可終日,難以生活。為防止農民暗中把糧食轉向黑市或自留,在收購季節推行所謂”集體出荷“,即各村長統一組織本村的糧谷同時交售。
除了糧食外,還有針對棉製品特別配給有農產品“出荷”政策。偽滿自1938年12月實行生活必需品配合統制,但配給量逐年減少,大多數農民靠正常手段無法弄到生活必需品,不得不以高價購買,棉製品十分短缺,日偽當局就藉機用棉製品兑換農產品,來引誘農民“出荷”。1942年11月至翌年3月末止,對“出荷”農產品的農民,每“出荷”1噸農產品,以公價配給棉布15平方碼,棉紗1軸,毛巾1條,襪子1雙。淺田喬二等編《日本帝國主義對中國東北的統治》第410頁。
1940年“出荷”500萬噸,到1943年提高到1000萬噸。同年8月中旬,日偽在國務院大禮堂召開偽省長會議。會上,要求偽省長竭力搶奪物資,搜刮錢財,抓人拉夫,尤其強調搶糧任務必須完成。“11月末,偽中央催促各咱提前完成任務。同時偽大臣,次長,參議府參議,協和會部長等分別到省,到縣,到村。……偽縣長來到村屯,揮起馬棒……亂打農民,偽警察等飛起拳腳連打帶踢,農民叫苦不迭,傾其所有交送糧食。12月初,偽吉林省公署飛電向偽中央‘報捷’提前完成搶糧200萬噸的任務。偽總務長官立即傳令獎金1萬元並記大功一次。……但是目寇貪得無厭還不滿足,偽總務長官武部六藏説:今年滿洲地方風調雨順,普遍豐收,估計糧食可收穫2000萬噸以上。現在政府僅收了900萬噸,農民手裏還有1100多萬噸,再收一些也不困難。因為農民全年糧食有750萬噸足夠食用,可以用‘獻糧報恩’的名義號召農民再獻出100萬噸。偽中央便以‘獻糧報恩’的名義傳令下去。偽省縣就以‘獻糧,獻糧’‘報恩,報恩’的口號催逼農民,搶光了農民的食糧,種子,才完成了100萬噸的數量”。王子衡《文史資料選輯》第39輯載《日寇在偽滿洲國進行掠奪的“三光政策”》,文史出版社1963年第72頁。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侵華日軍對糧食需求量不斷增加。1943年偽興農部所管的糧谷“出荷”量750萬噸中,供給日本國內300萬噸和關東軍70萬噸。1944年增至879萬餘噸,佔這年總產量的45.6%,較1940年增加78.7%。5年間共“出荷”糧食3330.8萬噸。日偽對農民“出荷”的米穀名為“收購”,實際價格很低,不及成本。東北農民只能眼睜睜糧食被搶食,自己都不能餬口。過着飢寒交迫的日子。
為徹底掠奪東北農民,日偽在農村建立起各種掠奪農業機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農事合作社。1937年6月28日,偽滿制定《農事合作社成立要綱》,決定成立農事合作社。日偽要求農事合作社的組織與活動,必須遵循產業部大臣的訓令,該訓令規定:“服從國家計劃,促進農業開發……在政府的統制下?”,“要保持和一般行政機關的緊密聯繫”等。農事合作社以縣為單位,每縣一個,董事長,副董事長分別為縣長,副縣長兼任,各省設合作社聯合會。1939年時,偽滿已有農事合作社153個。《滿洲經濟十年史》第470頁,滿洲國通訊1942年。孔經緯著《新編中國東北地區經濟史》第482頁。

日軍強運東北農民糧食
日偽甚至還派“搜荷”隊強搜農民僅有的口糧。據日偽軍警部隊材料,僅1942年10月-1943年3月末的6個月間,全東北就有55992件農民因 “出荷”而被迫害事件,農民被沒收糧谷6360噸。如北安望奎縣山頭村僅5户農民就有30人因被逼“出荷”而自殺,撫順,瀋陽附近的許多農民因 “出荷”後無糧可食而餓死。據《哈爾濱憲兵隊長關於濱江省農作物出荷 引起農民反響的報告》:“……派遣督勵班進行強制出荷,一粒糧食也不許留,雙城縣一農民因糧谷被強制拿走,沒有吃的上吊死了”。”連一粒糧食都不準留,農民只好吃草根度日“。另據《關東憲兵隊司令官關於延壽縣民食狀況調查的通報》寫道:”民食極端缺乏,不得不把灰菜,白菜,糠作為主食。“……當局不配合糧谷,致使貧苦農民遭受塗炭,現在餓死,病死者層出不窮”。中央檔案館等編《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14)東北經濟掠奪》第559頁。
另有史料記載:為了完成“出荷”任務,日軍,偽警察,村公所等傾巢出動,挨家挨户搜查,翻找糧食。在此時期,還把全村的碾子封上,不準使用。不少農民因交不夠“出荷”而受盡酷刑。如興隆台村的關國祿,毛海富,甘井子鄉的姜成珍等人,被抓去灌涼水,辣椒水,被打開皮開肉綻,之後裝在麻袋內,往在上亂摔,還被逼交糧。此外,楊樹崴子等各鄉,村屯,都有因交不夠“出荷”而被抓去打罵,“過電”,灌涼水或辣椒水,吊打等酷刑 。在搜糧,翻糧中,有的把豬肉翻出交了“出荷豬”,且分文未給。“一般情況,租土地種,如果打一石糧,要有一半交地租,40%交‘出荷’,僅剩三鬥皮糧,這樣只能以糠菜度日。如遇天災人禍,就更無法生活了。廣大農民,越來越貧困,討飯,逃荒到處流浪,賣兒賣婦女,家破人亡”。張忠貴,王鳳志,吳國華速理《撫順文史資料》第9期載《逼交“出荷”糧,清原農民遭災殃》。孫邦主編《經濟掠奪》,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4-205頁。
日偽當局一面強迫糧食“出荷”,另一方面對糧食實行嚴格配合,其配合標準共分7類,第一類為軍需,第二類為準軍需,第三類為官需,第四類為特需,第五類為準特需,第六類為重要民需,第七類才是民需。所謂的”民需“,對一般居民每月供應很少量雜糧和麥麩,至於麪粉和大米居民既不準吃,更不準貯存,否則以”經濟犯“或”國事犯“論處。種糧的農民更沒有糧食配給。小島精一《滿鐵財閥之全貌》第1卷第5期。
日偽將搜刮來的糧食,除保證關東軍,日僑人員和偽軍,偽官員的軍需之外,有一半轉入出口,其大部分是向日本出口,以緩和因戰爭造成的糧食危機。從1940年至1943年向日本輸出的糧谷及加工品,佔全部輸出量的60-70%。在向日本出口的糧食中,大豆卻佔據了一半。1942年向日本出口有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為110.7萬噸,大豆為62.7萬噸;1943年向日本出口的農產品為150.4萬噸,大豆為75噸。另外,向朝鮮輸出的糧食也比較多,1942年佔全部輸出量的20%以上。1931-1945年日本在中國東北總共掠走糧食2.28億噸。
九一八事變之前,東北土地肥沃,但地廣人稀,農業生產尚逐年上升,耕地由1924年的814.8萬公頃,到1930年增加1338.7萬公頃年產穀物1870萬噸,平均每公頃產糧在1400公斤以上。日本侵佔東北後農業生產卻持續下降,1931年全東經產穀物1845.7萬噸,到1935年下降到1535.7萬噸,1942年只有1513.2萬噸,每公頃的產量也由1930年的1344公斤,到1942年下降1029公斤。究其原因,正是日偽推行“經濟統制“的結果。而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東北的農民。張福全著《遼寧近代經濟史》第4頁,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