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也是這麼想的,單靠税負解決問題太不靠譜_風聞
AKEXPO-2021-09-09 16:55
【本文由“guan_15857605271948”推薦,來自《宋曉梧:共同富裕要優先考慮房產税和遺產税,這是真正的幹實事》評論區,標題為guan_15857605271948添加】
收税要是有用,中國貧富差距就不至於今天這地步的,建議這位大學教授多開開幾家公司(我就默認你不懂,而不是裝不知道),法律在財富分配問題面前是最軟弱無力的,這點不要和我説什麼法治不法治的,法治是必須的治理國家和社會的底線,但是這個底線指的並不是財富分配的問題,而是指的是社會最最基本的公序良俗的問題,拿某位互聯網上著名的法學家(張三老師)的話説:法律是最底層的秩序,一個人説他只遵紀守法那這個人就是人渣。
財富分配不是這個月工資老闆發沒發,不是這個房子你是平民你要花錢買,你是富翁你可以免費得,如果是上述問題導致財富分配不公,導致貧富差距極化,那確確實實要用法治化為主題的方式去解決,因為交易過程有人可以不花錢辦事,有人要花錢辦事嘛。但是今天中國並不是出現這個問題,今天中國是出現了同樣一個上海市中心的公寓,它的售價就是一千萬,理論上誰都可以買,法律上來説誰都可以去購買,只要它依法合規掛上交易平台進行合法交易,那交多少税就是多少税,可現實問題是你一個月5千塊工資的人就是不可能買得起,這房子就是那些老闆才能買得起。
所以共同富裕要抓住問題的癥結,癥結有一部分是税收該交沒有交的,那是違法犯罪的問題,但是這不是全部,不是説你讓他們交了税就共同富裕了。
我們不能陷入這樣一個怪圈,認為只要保證過程公平就社會公平了,結果公不公平無所謂,就好這個房產遺產税收邏輯和類似於我給了你一個平台,一個機會,你抓住也好抓不住也好這是你的問題,結果如何都是你活該。
這種邏輯本身就忽略了一個事實,過程公平和結果公平互為因果,如果一種財富分配模式只能保證過程的公平性,而忽視結果的公平性,那你又如何反過來去正面這個過程是公平的?
回到所謂房產和遺產税來講,這就是一個典型的只講過程公平,而不講結果公平的問題,你説要財富分配,好我開徵各種税,在追求公平的過程上我國家努力了,但是結果真的能產生公平嘛?舉例房產税,你能排除那些多餘房產擁有者不把税費轉嫁租客頭上?最後的結果就是不公平!
什麼叫過程和結果的互為因果公平,不僅能夠讓擁有多套房產的人交足額的税給國家,而且也能讓他不再繼續持有多套住房,讓他把多出來的房子推出來,讓這些房子重新參與社會分配中,政府或社會能夠通過這種方式獲得新釋放出來的財富,去給這個社會許許多多還沒有擁有此財富的人,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最終以公平的形式獲得重新的再分配!
那這就不是一個税收的問題,而是一個政治思想和價值觀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