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過現未的婚姻_風聞
半个废人-儒释道三家门下走狗2021-09-09 16:40
剛才看到一個帖子,説不打算擺酒、結婚旅遊更香,心有所感,隨意聊幾句關於婚姻的話題。
我覺得古代的婚姻,緊扣着宗法社會這個特質,而現代婚姻,則彰顯了個性的自由,這是時代的變遷和進步。
在古代,結婚的當事人,也就是小兩口,完全只是個工具人。為什麼呢?因為它的定義非常明確: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也就是説,結婚主要是兩個家族的聯姻,以及傳宗接代。所以,它並不會太看重當事人的意見,且以門當户對為特徵。
想想也是,在古代,年輕人結婚是真年輕。比如我上一篇文章説到王陽明,他就是17歲結婚的。這個年紀在現在大約還在讀高中,父母自然不會讓他做主,而王陽明也乾脆和道士打坐去了,第二天他岳父才找到他。
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兩個年輕人完全不要操心相親、求親和擺酒以及金錢等問題,什麼都不管,當個工具人按程序走行了。至於結婚時間,孔子的時代是黃昏,所以叫昏禮。然後大約唐朝開始,改成早上,反正晨昏都是陰陽交替的時間,可能上午辦事還方便些。
但一直這樣包辦着婚姻,到了民國時期,隨着西學東漸,年輕人終於表達了不滿,開始積極爭取自己的婚姻自主權。相關的故事太多,上到孫中山、教員和魯迅,下到平民百姓,反抗包辦婚姻成為時代潮流,此不贅述。
如此漫長時間的封建包辦婚姻模式,我感覺它也影響到了漢族以外的人羣。據我所知,一些少數民族似乎也逐漸採用了相類似的婚姻模式。簡單説來,一個人,你首先是歸家長管;家長如果管不了,就交房裏管;房長如果管不了,再交族裏,也就是族長做主,這就是宗法社會的管理模式。
那麼到如今,宗法社會已經解體,我們一般説有家才有國、有國才有家,人都是國家的公民,公民一切活動遵守共和國的法律,再不與宗族掛鈎。
但凡事有利有弊,我們也看到,隨着人權的平等和經濟的獨立,離婚率也居高不下了、現在呢,甚至相親和結婚生子都成了問題。
我想,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都説有錢任性,有權大概也任性吧。總之,以前年輕人沒有權利也沒有金錢,但也不需要操心太多,凡事都由爹孃做主。現在吧,既然自己做主,那麼也需要自己去承擔相應的後果。
我其實更興趣的是未知的和未來的戀愛和婚姻,這裏大約有兩三點可談。
其一,從佛教經典來看,天人的婚戀似乎更有意思。在整個欲界,地面人類層次最低,兩個年輕人有好感,需要抱抱才能滿足;往上,比如到了夜摩天,那裏一晝夜相當於地球兩百年,兩個人有了好感,拉拉手就滿足了;再上去,兜率天,時間流速四百比一,兩個人有好感,笑一笑就行了;再上去,化樂天,八百時速,也是互相笑笑就滿足了,孩子更是男的來生。小寶寶從男子的腋下或膝蓋裏生出來,然後迎風就長;頂上是天魔的地界,男女互相凝視一眼就行了。再往上,那就超出欲界,進入四禪天,都是以定力滿足精神需求,定力給予的生理快樂遠超身體接觸,再看男女關係,味同嚼蠟。
其二,有意思的是,看過不少未來話題的電影,也有類似的段子。比如男女有了感覺,要麼帶起頭盔,要麼拉拉手,大約也是受了宗教典籍的影響,總之再沒有生理的直接接觸。
在我想來,未來的年輕人在婚戀上顯然更進步,但不需要生理接觸什麼的,那都是瞎扯,因為導演和編劇沒有明白宗教家的意思:你只有身處更高的層面,或者精神境界更高,才能越發擺脱身體的約束,而不是説你科技進步了,於是年輕人談戀愛拉拉手就完事了。
總之,婚姻乃人生大事,探討其發展史,是個非常有意義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