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東陵”相關問題初探_風聞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21-09-10 20:50
摘要:根據歷史文獻,所謂“秦東陵”應稱為“芷陽秦陵”或“秦芷陽陵區”。目前考古所發現的秦陵並不是此前所披露的“四座陵園”,而是“兩座陵園”;兩座陵園的墓主分別應為昭襄王、唐太后以及宣太后。秦東陵還未發現的莊襄王及帝太后陵應在原三號陵園以北隔溝相望的楊寨塬尋找。
從1986年陝西省考古研究院(所)在臨潼韓峪鄉發現秦陵至今已經30多年了。30年來學術界發表了多篇考古調查、勘探簡報和研究文章,披露了臨潼韓峪鄉秦陵的田野考古成果,並對其稱謂、時代、墓主、形制特點及出土器物等進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較大進展。
近年來隨着國家文物局大遺址考古工作的展開以及秦咸陽陵區、平陽陵區的新發現,我們對包括臨潼韓峪鄉秦陵在內的秦人陵墓有了一些比較深入、細緻的認識。現將“秦東陵”有關問題陳述於後,敬請指教。
一、稱謂
對臨潼韓峪鄉秦陵的稱謂,《秦東陵探查初議》講的最為清楚:“《漢書·蕭何傳》載:‘召平者,故秦東陵侯。秦破,為布衣,貧,種瓜長安城東,瓜美,故世謂之東陵瓜,從召平始也’。今西安市灞橋區與臨潼縣斜口鄉交界處有邵平店村,即昔日召平種瓜處。阮籍有《詠懷》詩:‘昔聞東陵瓜,近在青門外,連畛距阡陌,子母相鈎帶’。王昌齡亦在《霸橋賦》等詩作中提及秦東陵。從這些記載中我們知道‘東陵侯’是秦王朝管理東陵陵園的官職,秦末召平任東陵侯。‘東陵’之名始於秦代是無可置疑的。”“秦東陵之名,是秦代按照方位對其王室陵園的命名,它是與雍城三畤原上的秦公諸陵相對而言。”“並明指‘雍城陵區,亦稱‘西陵’,在今陝西鳳翔。”與此同時或稍後,臨潼韓峪鄉秦陵的考古資料均以“秦東陵”的稱謂發表刊佈,並逐漸得到當時大多數學者的認可。
此後陳治國、杜應文、孫偉剛等學者先後發表意見,對“秦東陵”稱謂及其來源提出不同觀點。陳治國認為:“召平所為的‘東陵侯’只能是一種‘特立名號’‘美號’,沒有實際意義,既不是地名,也不是陵園的名稱,與秦王室的芷陽葬區也沒有任何關係。”
杜應文則對歷史文獻進行了細緻的檢索,梳理出兩漢、魏晉、隋唐、宋元——明清時期秦東陵的不同稱謂,最後認定“秦東陵原名應為‘芷陽’是無誤的。西漢初年司馬遷在編纂《史記》中秦史的部分時,參閲秦代官方保存下來的檔案資料並經仔細考證,只寫“葬芷陽”“葬芷陽酈山”等是尊重歷史事實的記錄。”“實際上所謂的‘秦東陵’,與秦始皇‘麗山’陵園被稱為‘秦始皇陵’一樣,只能看作是後人賦予它的一個俗稱,並非是其原名。”
眾所周知:目前最早記載“秦東陵”的資料有6條,均出自司馬遷的《史記》。
《史記·秦本紀》:“四十年,悼太子死魏,歸葬芷陽。”
《史記·秦本紀》:“四十二年,安國君為太子。十月,宣太后薨,葬芷陽酈山。”
《史記·秦始皇本紀》:“昭襄王享國五十六.葬茝陽。”
《史記·呂不韋列傳》:“始皇七年,莊襄王母夏太后薨。孝文王后曰華陽太后,與孝文王會葬壽陵。夏太后子莊襄王葬芷陽,故夏太后獨別葬杜東,曰‘東望吾子,西望吾夫。後百年,旁當有萬家邑。’”
《史記·呂不韋列傳》:“始皇十九年,太后薨,諡為帝太后,與莊襄王會葬茝陽。”
《史記·六國年表》:“太子質於魏者死,歸葬芷陽。”
基於最早的記載和前述陳、杜兩位的分析,筆者同意“秦東陵”並非是我們所言的臨潼韓峪鄉秦陵的原名,其本名應為“芷陽”。
考慮到考古學研究的科學化和標準化,避免“大堡子秦公墓地”“雍城秦公陵園”“秦東陵”“咸陽原秦陵”等不同定義的名稱混用;避免“雍城秦公陵園一號陵園”“雍城秦公陵園六號陵園”之類同一名稱“疊牀架屋”式的陳述,筆者建議:
1.每一處陵地稱為一個陵區,如雍城陵區、芷陽陵區。
2.依照“城陵相依、陵隨城移”的規律,在不同的都邑附近營建的陵墓不應劃歸同一陵區,如建在秦都咸陽附近的咸陽陵區、芷陽陵區等等。
3.在同一都邑附近營建的陵墓,不屬於同一地理單元的也應區別對待,如:咸陽附近的咸陽陵區有陵園3座,驪山陵區僅秦始皇陵1座等等。
4.一個陵區至少應有一座以上的公(含夫人)、王(含後)、帝陵(或後陵),如驪山陵區、杜東陵區、韓森寨陵區。
一言以蔽之,“秦東陵”最符合歷史史實、最科學的稱呼應為“秦芷陽陵區”。
二、四座陵園?
主持田野考古調查、勘探的程學華等認為“秦芷陽陵區”應該是“陵園四座”(圖一)。

一號陵園平面呈長方形,東西長4000、南北寬1800米,面積72萬平方米。陵園內勘探出“亞”字形大墓2座、陪葬坑2座、陪葬墓2處、地面建築基址4處。2座“亞”字形大墓為陵園的主墓,大小相同,主墓道皆為東向;2座陪葬坑分別位於主墓東墓道以東偏南處,勘探發現有馬骨、木跡、漆皮、骨飾等;其它的陪葬墓位於M2的東南和西南部。
二號陵園位於一號陵園東北方向1500米處,韓峪鄉范家村北。陵園範圍東起北溝村,西到棗園村,南起三冢村北無名溝,北達武家溝,東西長500、南北寬300米,總面積為15萬平方米。二號陵園內勘探發現有“中”字形大墓1、“甲”字形大墓3座,陪葬坑1座,陪葬墓區2處、地面建築1處。
三號陵園位於武家溝村北100米處,東南距一號陵園1500米,陵園西、北兩側利用天然壕溝作為其兆溝,東、南兩面兆溝為人工開鑿。東西長280、南北寬180米,總面積為48400平方米。陵園內有“中”字形大墓1座,封土呈覆鬥形,東西向,西墓道長於東墓道;還發現有陪葬墓區1處,建築基址2處。
四號陵園位於小峪河南岸,整個陵區位於山前衝擊扇面上。陵區東起馬斜村,西至染房村,南抵井深溝,北到小峪河南岸,與一號陵園隔河相望,相距約2500米,總面積達80萬平方米。陵園內發現“亞”字形大墓1座,“甲”字形墓葬2座,小型陪葬墓羣1處。
在此後相當長時間內,包括筆者在內的許多學者認可了程學華等“四座陵園”的觀點,並在此基礎上展開研究。
根據新的考古資料和研究我們發現,秦陵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不僅名稱有所變化,其陵園的核心—陵墓的形制也是有所變化的。即:第一階段:春秋早期,其代表為甘肅禮縣大堡子山墓地,其墓主級別為“公”,其名稱為“西垂”,其墓葬形制為“中”字形;第二階段:春秋中期到戰國中期,其代表為雍城秦陵,其墓主依然為“公”,其名稱為“雍”,其墓葬形制還是“中”字形;第三階段:戰國晚期,其代表為咸陽秦陵,其墓主為“王”,其名稱變為“公陵”“永陵”,其陵墓形制昇華為“亞”字形;第四階段:戰國晚期到統一秦,秦始皇陵是此階段唯一的代表,其墓主為“帝”,其名稱為“驪山”,其墓葬形制無疑應為“亞”字形。
正如趙化成所言:(秦東陵)“只有亞字型大墓才是王墓,這一點,已為大家所共識。”我們補充後半句:“秦人進入王國時代之後,只有發現“亞”字形陵墓的墓園,才能稱為陵園。”
對照上述秦陵墓葬形制演變的大致規律,我們發現前述四座陵園中有兩座是值得質疑的。
一號陵園內勘探出2座“亞”字形大墓、2座陪葬坑、2處陪葬墓、4處地面建築基址。四號陵園內發現“亞”字形大墓1座,“甲”字形墓葬2座,小型陪葬墓羣1處。這兩座陵園的主墓為“亞”字形,符合秦陵演變第三階段和第四階段陵墓形制的基本特徵也是最為重要的標準。
二號陵園內勘探發現有“中”字形大墓1座、“甲”字形大墓3座,陪葬坑1座,陪葬墓區2處,地面建築1處。三號陵園內有“中”字形大墓1座,封土呈覆鬥形,東西向,西墓道長於東墓道;還發現有陪葬墓區1處,建築基址2處。考古資料證實雖然“中”字形大墓從春秋早期秦襄公立國到戰國中期一直是秦國諸公陵墓的不變形制,但至少從惠文稱王以後秦國諸王的陵墓形制改變為“亞”字形。也就是説,秦陵發展到戰國晚期的“王國時代”,其陵園的主墓必然是“亞”字形,而“中”字形不是主墓,只能是祔葬或陪葬墓。
此外,所謂的位於一號陵園東北方向1500米處,韓峪鄉范家村北的二號陵園東西長500、南北寬300米,總面積為15萬平方米。所謂的位於武家溝村北,東南距一號陵園1500米三號陵園東西長280、南北寬180米,總面積為48400平方米。其狹小的面積也足以證實它們不是陵園,充其量不過是一號陵園的2座祔葬或陪葬墓園。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認為:目前“秦芷陽陵區”發現的是2座陵園。一座是由原一號、二號、三號所有遺存共同組成的新的一號陵園,原一號陵園是新的一號陵園的主體,原二號和三號陵園是其祔葬或陪葬墓園。其陵園範圍東起韓峪原東端,西鄰韓峪古河道,南到韓峪溝,北達王坡溝,也就是説,一號陵園的範圍基本包括了今整個韓峪原。其形狀呈扇形,東窄西寬,東西最大長約3、南北最寬約2.4公里,面積近4.8平方公里。
而原定的四號陵園則應為新的二號陵園,其內涵、主體不變。其範圍東起馬斜塬東端,西鄰韓峪古河道,南到洪慶溝,北達韓峪溝,範圍基本囊括了今整個馬斜塬。其形狀亦呈扇形,東窄西寬,東西最大長約2.4、南北寬約2公里,面積近3平方公里(圖二)。

三、墓主
“秦芷陽陵區”發現後,程學華、張海雲、韓偉、王學理、趙化成、王輝、孫偉剛等學者先後就墓主問題發表了卓有見地的研究觀。隨着陵園數量的調整,其陵墓主人的認定似乎也應該有所微調。
首先,我們來梳理秦芷陽陵區的入葬者、入葬者的級別、入葬者的組合關係等等。
根據前引《史記》六條記載,可知葬於芷陽陵區的有:悼太子、昭襄王、宣太后、莊襄王和帝太后。另據《史記·秦本紀》的一條記載:“五十六年秋,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尊唐八子為唐太后,而合其葬於先王。”得知唐八子即唐太后與昭襄王合葬於芷陽陵區。也就是説,入葬秦芷陽陵區的有悼太子、昭襄王、宣太后、莊襄王和帝太后以及唐太后等六位王、太后及太子。
以宣太后、昭襄王和唐太后、莊襄王和帝太后的級別,其墓葬形制為“亞”字形應無異議。悼太子未享國,“亞”字形應該不能使用,略低一等的“中”字形是符合禮制的。
宣太后原是惠文王之妾,其夫惠文王與其後惠文後合葬公陵已久,且身份尷尬,難入公陵,故另葬芷陽。由於宣太后是昭襄王之母,莊襄王之曾祖母,於禮既不能與其子昭襄王合葬,更不能與其曾孫莊襄王合葬,單獨起陵,靠近其子昭襄王是合乎情理的選擇。
昭襄王和唐太后是夫妻,莊襄王和帝太后是夫妻;夫妻合葬一處,男南女北、王南後北是秦人雍城以來的傳統。即昭襄王和唐太后一組,莊襄王和帝太后一組,兩座陵園、兩組四座“亞”字形大墓的存在和佈局不僅是合理的,也應該是必然的。
悼太子未享國,獨建陵園於禮不和;作為昭襄王之子,未繼位的太子,其墓建園、其園位列昭襄王和唐太后合葬陵園祔葬墓之首應是其不二選擇。
梳理結果:文獻明確記載入葬秦芷陽陵區的有六人;分兩個級別:悼太子未享國,低於王級,墓葬應為“中”字形,宣太后、昭襄王等五人或王或後,陵墓應為“亞”字形;入葬的六人根據婚姻和血緣關係應有三個組合:昭襄王、唐太后、悼太子為一組,莊襄王和帝太后為一組,宣太后獨自一組。
因此秦芷陽陵區埋葬一代太后、兩代秦王,應有陵園三座:第一座陵園內只有一座“亞”字形大墓,墓主為宣太后,入葬時間為公元前265年;此陵園應距昭襄王陵園不遠。第二座陵園距第一座陵園相對較近,並且有悼太子的“中”字形祔葬墓;內有兩座“亞”字形大墓,陵墓的主人為昭襄王和唐太后,入葬時間為公元前251年或稍後。第三座陵園距第一座陵園相對較遠,內有2座“亞”字形大墓,陵墓的主人為莊襄王和帝太后,入葬時間為公元前247年和公元前228年。
對照已有的田野考古資料,大致可以認定:此前所謂的四號陵園,孤立的一座“亞”字形陵墓,其主人為宣太后羋八子。此前的所謂一號、二號、三號陵園其實是一座陵園。原一號陵園內的兩座“亞字形”陵墓居南的M1墓主是昭襄王,北側的M2墓主是其妻唐太后。原內含“中”字形墓葬的二號、三號陵園是M1、M2的祔葬墓,其中具有“中”字形的所謂原三號陵園應是悼太子的墓園。至於我們認定的第三座陵園,莊襄王與帝太后的合葬陵園目前闕如。
四、結語
根據上述初步探索及其認識,我們對今後秦芷陽陵區的田野考古工作有如下建議:
1. 對目前最有可能、且已經有初步線索的原三號陵園以北隔溝相望的楊寨塬進行大規模考古勘探,爭取發現並確認秦芷陽陵區第三座也是最後一座陵園、第四和第五座也是最後兩座“亞”字形陵墓。
2. 對已經發現確認的兩座陵園進行更細緻的考古勘探,確認或排除陵園的垣牆,發現、確認陵園的圍溝(人工或自然),真正全面地掌握、瞭解其規模和佈局。
3. 對一號陵園M1上部進行適當面積的試掘清理,確認或排除封土、墓上建築的存在與否,掌握可能存在的封土和墓上建築的形制、規模和佈局,爭取補上秦人陵墓制度鏈條上關鍵的一環。
希望得到方家指正;希望新的考古工作成果能驗證或否定我們的推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