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一邊倒的同情司機,為什麼就不能正視司機的過失?_風聞
寒梅惊雪-此心不动,随机而行。2021-09-10 19:12
今天,貨拉拉女乘客墜亡案一審宣判,結果是:認定被告人周陽春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我今日在該文章下面留言,認為不能片面同情司機,説他是無辜的,倒黴的,理性點來看,他確實是存在着過失與不對的地方。
然而呢?
一堆踩踏,沒幾個人能正視這一點,似乎一句話“司機是倒黴的”就足以蓋棺定論,足以告訴所有人真相,女孩的死,就是自找的,司機是沒任何錯誤的。
可現實真的是這樣嗎?
看看法庭給出的宣判理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陽春作為貨拉拉平台的簽約司機,因等候裝車時間長且兩次提議收費搬運服務被拒後心生不滿。
這是第一點。
其違背平台安全規則,既未提醒車某某繫好安全帶,又無視車某某反對偏航的意見,行車至較為偏僻路段,導致車某某心生恐懼而離開座位並探身出車窗。
這是第二點。
周陽春發現了車某某的危險舉動後已經預見到車某某可能墜車,但輕信可以避免,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致發生車某某墜亡的危害結果。
這是第三點。
由此可以判定,周陽春的過失行為與車某某的死亡結果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説真的,這種封閉的沒有任何錄像設備錄音設備的情況下,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現在也只有司機自己清楚。
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女孩之所以出現墜落事故,與司機繞路、沒有理睬、態度不好有着直接的關係,因果的關係!
這一點應該是極為明確的結果,為什麼還要説司機是無辜的,是倒黴的,是無辜的?
誠然,大家認為繞路是為了節省時間,早點接下一單之類的。但你的態度呢?你的行為舉止呢?你施加給別人的精神壓力呢?
無論你們踩多少,我都堅信一點。司機是值得同情的,但他絕不是純碎無辜的,他有一定的責任,雖然這個責任,不一定是他主觀造成的。
我們可以去同情,但不至於忽略了死者,一邊倒,忽略事實的去片面的支持司機吧?
我相信,無論是一審,還是以後幾審,這個過失的事實都是存在的。
所以,我同情他,也同情那些不計真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