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不許玩遊戲,誰贏麻了?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21-09-13 11:18
作者: 小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8月30日,對暑假還意猶未盡的孩子們收到了一份“開學大禮”:

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通知要求,嚴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的時間。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所有網絡遊戲企業僅可在週五、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服務,其他時間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遊戲服務。
這意味着,以後未成年人每週最多隻能玩3小時的“網絡遊戲”。
結合前段時間國家雙減的政策,既不讓補課,又不讓玩遊戲,讓我們稍微有些疑惑,那現在的小孩放學了還能幹什麼呢?
這堪稱史上最嚴厲的防沉迷出台後,究竟哪個領域會“贏麻了”呢?大家紛紛做出了自己的推斷:

有的人説:禁了網遊,那這波單機遊戲的大勝利。

有的人説:沒遊戲玩也沒課補,那不是隻能和家長一樣一起看短視頻了?

各式答案層出不窮,好似一場互聯網頭腦風暴。

有的人認為既然補習班被嚴打,那曾經我們童年上過的那些“興趣班”或許會捲土重來:

也有這種別人在第三層,他已經在第五層的企業級理解:

還有羣裏流行的段子,化用馬丁·尼莫拉的名言,卻迎來了完全不同的結局:

簡單説説我的看法。
01.單機遊戲贏了嗎?
有人覺得這次禁的是網絡遊戲,那乾脆去玩單機遊戲好了,反正很多站在遊戲鄙視鏈上層的主機玩家本來就看不起國產網友。
所以他們説:
“玩不了垃圾網遊來玩3A大作唄,還能提高審美情趣。順帶支持《黑神話悟空》這樣的作品。”
這真是一個天大的誤解,因為查查相關資料,就會發現國家對“網絡遊戲”的定義是:
《通知》中明確表示,網絡遊戲的包括但不限於:大型角色扮演類網絡遊戲(MMORPG)、網頁遊戲(Webgame)、休閒遊戲、單機遊戲的網上下載、具有聯網功能的遊戲、聯網的對戰遊戲平台、手機網絡遊戲。


也就是説,一切有聯網功能的遊戲,一切從網絡上下載的遊戲都算是網遊。也就是説,除非你買了台國行主機然後買國行卡帶,然後斷開網絡玩。否則你玩的都算是“網遊”。
還有人説,國內的網遊平台玩不了,那可以去玩國際服STEAM啊,反正那個一直在灰色地帶,從來也沒合法過。
對此,有玩家悲觀地推測,下個月的媒體會是這種畫風:

我覺得説得還挺有那味得。
不僅僅是網絡下載的單機遊戲,很多平台害怕遭到“鐵拳制裁”,也紛紛選擇斷尾求生。實體遊戲的路子同樣也很艱難。
就在最近京東自己出台的一份“禁售名單”中,除了大家熟悉的,確實有暴力成分、要靠對暗號才能買的“人中之蟲(人中之龍)”和“給他愛(GTA)”之外。《馬里奧製造》和《動物森友會》這種看起來人畜無害的遊戲也赫然在列。

從Steam平台化身為國內特供的“蒸汽平台”,從越來越收緊的版號政策再到禁售實體遊戲,頗有種夢迴2000年初電子遊戲禁令般的感覺。

由於這種一刀切的模式,可能不久的未來,不只是未成年人,大抵這樣下去,比起“未成年玩不了遊戲”,更可能讓“成年人也沒新遊戲玩”。

02.家長就可以躺贏了嗎?
再來説説,有了政策的“神助攻”,家長是不是就可以躺贏了。
當然不是。
防沉迷並不意味着家長就可以就此撒手不管,將一切責任推卸給國家和企業,相反,正因為要如此,才需要更多的時間去監督孩子。
如果沒有家長參與配合,防沉迷最終只會變成一紙空文,小孩子們為了能玩遊戲,有大把的計謀可以施展,偷用家長身份證也好,讓爺爺奶奶幫忙驗證也好,甚至是像當年我很多同學那樣直接上網搜逃犯名單裏的身份證號來突破,還有最近才興起的“遊戲賬號租借服務”。
這幾天有條新聞,説有六十多歲的老阿姨,半夜3點在峽谷拿下五殺,讓騰訊陷入沉思。網友們送了這位“奶奶”一個外號,“我奶常山趙子龍”。

(當然這事騰訊已經發公告,説對這賬號進行了多次人臉識別認證,確認這就是本人在玩遊戲。)
如果你細心觀察家長們,會發現平時他們對孩子玩遊戲深惡痛絕,但是當家長們進行大人聚會時,為了讓孩子不來煩自己,會主動把手機交給孩子,幫着孩子一起過防沉迷。
現在小孩子基本等於禁止玩遊戲了,所以玩遊戲時也會跳出來人臉識別,所以最近網上又有家長出來抱怨,説小孩沒遊戲玩了老來煩他們。
部分不負責任的家長一邊把所有問題推到遊戲頭上,一邊又不花時間去管孩子,現在孩子沒遊戲玩了,需要家長的陪伴,反而對他們來説是個麻煩。
這總讓我想到當年豫章書院停學後的經典採訪。




還有一些家長需要一個背鍋俠,來作為他們無暇陪伴孩子的藉口。

説到底,孩子是家長自己的,就算不讓孩子玩遊戲,他們總能找到一萬種方式去玩。
我初三的時候關在房間裏一個月,什麼娛樂的東西都給我收走,最後我數清楚了我牀上枕頭套上有多少個針孔。
其實所謂的“最嚴禁令”,還是利好那些願意花時間陪孩子的家長,而對那些只會甩鍋的家長則意義不大。
只能説,對於未成年人的教育來説,疏永遠比堵來的更為有效。
到了2021年,種種防沉迷系統做到現在這個地步,遇事依然覺得是監管不夠嚴,依然覺得是遊戲公司害慘了自己一家人的家長,其實更多應該反思自己。
什麼都希望國家幫你管起來,遇到啥事都呼籲更強有力的監管,是逃避責任的表現。
03.所以,誰贏麻了
我認為,在國家推行了這次的反沉迷政策後,首先利好的會是****體育事業。


新聞出版總署就《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的答記者問,就明確表示了**“對於網絡遊戲以外的其他有益身心健康的遊戲,家長和未成年人可以根據情況自行把握**”。
相信看過《答記者問》的人都能感覺到,文中所提及的“其他有益身心健康的遊戲”,不是狹義的指電子遊戲,而是廣義的“”遊戲”,尤其是體育運動。

所以我們看到《答記者問》中也對青少年進行體育鍛煉發起了號召:
“更好地引導未成年人積極參與體育鍛煉、社會實踐以及各種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娛休閒活動。”
當然,僅有這些號召還遠遠不夠,前不久國務院印發了《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
其中提到:目標是到2025年,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到38.5%,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三級公共健身設施和社區15分鐘健身圈實現全覆蓋,每千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2.16名。
孩子們不能補課了,也不能玩遊戲了,自然多出的大量空閒時間。愛玩是孩子們的天性,當電子遊戲不能再把孩子們綁在狹小的房間裏,總會有孩子走出房間,去進行體育鍛煉。
我的羽毛球教練也表示,最近他的小孩子會員大大增多,忙都忙不過來。
如果能讓孩子們走出房間,去感受體育運動帶來的快樂,不僅有利於身心健康,還會帶動體育事業的發展,或許在小區樓下踢足球的那個男孩,就會成為明日的新星。
不知道在我有生之年,還能不能再看一次中國隊進世界盃。
其次,我想各種線下實體遊戲相關的產業也將迎來第二春。
《答記者問》提到:“每一代青少年都會有自己的遊戲。”
現在想起來,當初的我玩着什麼樣的遊戲呢?
當然有電子遊戲,但也不全是。
至少現在看來,肯定不算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好學生”,比如省了一個學期的早飯錢買GBA掌機。
初中的時候,家裏裝了電腦,趁父母不在家偷偷玩的時候還要趕在他們回來的時候用濕毛巾給電腦降温來消滅證據。
高中因為成績好,在家人的同意下買了wii遊戲機,卻陷入了“買了天天玩,媽媽罵你買了就知道玩”“買來不玩的話,媽媽罵你不玩還買”這樣悖論一般的説教中。
倒也不是90後的我在這邊“倚老賣老”,我始終覺得興趣是可以被引導和開發的,實際上當年不僅有沉重的課業負擔加上要和父母玩“諜中諜”一般的遊戲環境,(更不用説平日遊戲機都被父母鎖在櫃子裏)。實際上大概每天玩遊戲的時間大概也遠遠小於現在國家所規定的一小時。
但我依然覺得自己過得很開心,我們不只有電子遊戲,還有能一起玩的朋友,去踢足球,去捉迷藏,還有收集的遊戲王卡片,小浣熊水滸卡,有陀螺和四驅車……
如果國家的防沉迷政策,能讓現在的小孩子們重新拾起那些“不插電”的快樂,何嘗不是一件好事呢?
從這兩天晚上衝浪的收穫來看,頗有一種文藝復興的感覺。
比如曾經我們童年玩伴三國殺:

比如不少人可能童年時代也去過的“黑機廳”搖身一變成了一個很時尚的概念:

或許歷史本身就是一種週而復始的輪迴:

稍微跑個題,前幾天我還看到一個更硬核的,當然,這大概已經超出“線下實體遊戲”的範疇了。

關於防沉迷,最近有個特別經典的段子,看着對防沉迷拍手叫好的成年人,一週只有3個小時玩遊戲時間的未成年人忿忿不平地説出了**:別高興的太早,等到你們以後也未成年了就知道有多痛苦了。**
還有些知乎上回答這些問題的未成年人憤憤不平地抱怨着:一定是你們8090後小時候被父母管太嚴了,現在才回來報復我們。
常常有人吐槽,以前的想玩遊戲又玩不到,總是想盡一切辦法下破解補丁也好,研究突破反和諧方法也好。不過看着現在因為防沉迷禁令就“哀鴻遍野”的00後,我曾經有點擔心,是不是好像不知道該怎麼“玩”了。
因為網遊和手遊禁了,就覺得整個世界都灰暗了,頗有在一棵樹上吊死的感覺。未成年人痛斥防沉迷,剝奪了他們所有的娛樂。
但是,遊戲,本來就不止有電子遊戲一種形式。

或許防沉迷之後,會讓孩子們再次發現,世界原來是如此有趣。
唯一的遺憾大概只剩下,在如此嚴格的防沉迷政策下的電競行業了。
畢竟電競就是一個吃青春飯的行業,20多歲的年齡在電競行業裏都算得上是老將了。許多天才少年16-7歲就已經在電競圈中打出一片天,但是在新規定之下以後再也不會看到UZI、JKL這樣的天才少年在職業賽場出現了。
04.遊戲公司倒也沒輸得徹底
有網友表示很多遊戲公司就是賺小學生的錢,這下禁止未成年人玩遊戲,他們虧大了。
這倒也不一定,至少對於相當大一部分遊戲公司來説,其實他們也不喜歡未成年人打遊戲。
首先,排除掉個別亂花父母錢的新聞案例,其實大多數未成年人玩遊戲都是白嫖,根本不充錢,和自己有錢的成年人完全不同。
各大遊戲公司都公佈過相關數據,尤其一些公司還是在財報裏公佈(財報一般不能亂講),未成年人充值佔他們的盈利可以忽略不計。

除去小部分做益智遊戲的公司,其實大部分遊戲公司官方,都不太歡迎未成年人。
畢竟遊戲公司是要賺錢的,他們最終需要的不是你去玩他們的遊戲,而是要你在他們的遊戲裏花錢。
更別説還有很多例子,説是未成年人充錢,在順理成章地在享受完遊戲服務後,再被家長們要求把充的錢退回來。
乃至於曾經有一段時間這種退款升級成了產業鏈,在網上能找到“幫你裝未成年人代退款的服務”。

你可以説這“一刀切”的禁令有些過去簡單粗暴,但對於每天想的是如何讓遊戲能賺更多錢,同時承擔更少的風險的大多數遊戲公司來説,如果真的有辦法從立法層面讓未成年都別玩遊戲,他們不一定都會反對。
如果真能讓未成年不玩遊戲,他們也不需要在防沉迷上動用人臉識別帶來的鉅額成本。

也不用把血改成綠色的:

更不用把匕首改成勺子:

簡單粗暴地推行一刀切式的防沉迷,成年人盼望已久的“分級制”依然遙遙無期,損害到的也是我們原本理應享受的遊戲樂趣。
其實你從遊戲開發商們的反應就可以看出來了,互聯網大廠可以説是不要太配合,他們配合是並不是因為意識到了“遊戲在危害青少年”,而是聰明地選擇了主動遠離麻煩。
05.最後
前不久,讓人懷疑今年到底是二零零幾年的一則經濟參考報的文章,頗有一波“經典復刻”的意味:

前段時間,中央電視台一條新聞中提到《長期沉迷網遊會改變孩子大腦結構》的文章出現了,也受到了很多人的質疑。

直到現在,部分媒體還在不竭餘力地抹黑遊戲,確實挺悲哀的。比起認真分析事情的因果,簡單的扣帽子來的迅速多了,但這並不是一個好兆頭。
遊戲不是精神鴉片,當然短視頻也不是,電視劇也不是,武俠小説也不是。
我很反對動不動就把一個正常的事物描述成毒品的做法,這不但在污名化正常事物,其實也是在消解毒品詞彙的嚴肅性,會讓人漸漸也不把毒品的危害西當回事。
確實現實中有很多良莠不齊的作品,有些我也很不喜歡。但一個東西你不喜歡,它就要被貶斥為“毒品”,恨不得直接被打倒,被封殺嗎?
答案是否定的。
我想我們很多人都玩着遊戲長大,追過星,刷過短視頻。
但我們都沒有被“毀掉”。 沒有什麼合法的東西會輕而易舉“毀掉”一個人,反倒是這種矯枉過正的“一刀切”焦慮,和把人永遠當作長不大的巨嬰的思維方式,才最不利於未成年人的成長和思考。
圍繞着未成年人和遊戲之間的“紛爭”,不是僅僅靠國家政策和孩子的自制力就能解決的。
遊戲廠商、家長和媒體都是這場比賽中的參賽選手,我們需要做是共同努力,讓未成年人既有遊戲可玩,適度娛樂放鬆身心,又不至於沉迷耽誤學習,影響生活,也讓更多的成年人也能享受遊戲的樂趣。
希望最後贏麻了的,能是所有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