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滅你,與你何干?_風聞
新潮沉思录-新潮沉思录官方账号-2021-09-13 08:16
文 | 黃三思
弱小和無知不是生存的障礙,傲慢才是——《三體》
前幾天有這麼個新聞:美軍在撤出阿富汗之前,空襲了一户被認為是極端組織成員所在地的民房,造成了包括七名兒童在內的十名(一説九名)平民傷亡。
在這裏舉這個例子,並不是想説美軍如何如何——美軍在阿富汗這麼多年,別説誤殺了,撤離前在機場遇到襲擊,直接於眾目睽睽之下向平民開槍的事情都做了,不也一樣毫無波瀾?阿富汗平民的死亡,壓根沒人關心也沒人在乎,在這裏説得再多,也屬於浪費篇幅。



今天要討論的,是一個更加本質性的問題:為什麼世界運行的方式,總是與我們預期之中不同?
以作者本人有限的經歷而言,在和人討論類似話題時,大多數人都對於這個世界的基本運行方式保持着着一種類似於宗教般的迷思。
在一般人的預期裏,大多數人都認為,一個國家在沒有遭到侵略,或者沒有拿出來什麼比洗衣粉更過硬的證據之前,並沒有權利或者説資格去佔領另一個國家,駐軍幾十年,留下一堆爛攤子和數以十萬記的平民傷亡之後,可以拍拍屁股瀟灑離去,連最微小的一丁點責任都不需要承擔。
在一般人的預期裏,這個世界存在着某種基本的運行邏輯——某種類似於最樸素的,賞善罰惡與公平公正的基本機制,某種可以被稱作“公理”的東西。並且這種“公理”是天然的,也即不需要去證明,不需要去維持,在人類文明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並且將會永遠繼續存在下去。

在一般人的預期裏,有些事情是不言自明的:因為他們所相信的這套基本邏輯,這種“公理”是正確的(事實上,也確實符合我們關於正確的所有定義),所以他們自然而然的相信,這套“公理”應當,也正在決定着這個世界的運作。
然而,如果我們多看看新聞,尤其是二戰結束之後的近代新聞,不難發現實際發生的事情,往往與這種預期背道而馳。
更加諷刺的是,從如今社交媒體與輿論場上許多人的表現來看,反覆落空的事實很難打消他們對於這種“理應”存在的“公理”的迷信,似乎每次發生和預期不符的事情時,只要堅信這只是特例,或者乾脆閉上眼睛不看,就可以繼續心安理得的在遇到什麼新的問題時,堅信局面將會依照他們所相信的“公理”的指導方向發展。
甚至,作為對於“公理”總是落空的反思,為數不少的人開始學習宗教對於預言的解釋方式,**也即是由結果倒推原因,先射箭再畫靶子,堅信“公理”就是最終的結果。**如果結果與預期不符,那麼就修改預期,甚至將預期與某些國家直接掛鈎,只要是某些國家做的事情,那麼便一定符合這套“公理”。
上面這套玩法,最典型的例子可以參見許多人對於美軍在阿富汗行為的辯解。“恐怖分子”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個筐,什麼人,什麼組織都能往裏面裝。以至於現在對於恐怖分子已經沒有辦法做出太好的定義了,只能事後追認。換言之,遇見空襲會跑的是恐怖分子,不會跑的是訓練有素的恐怖分子。
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其實非常類似於一個社會里麪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唯一的區別是,社會里存在一個高於一般人的統治機構,存在強制性的法律;而國與國之間沒有這些東西,只有能與不能。
本拉登發動了911,造成了數千美國人的死亡(這當然是恐怖襲擊,針對的是平民),所以美國發動了第二次伊拉克戰爭與阿富汗戰爭,還在中東地區資助了更多的武裝組織,引發了更多國家的動盪。
從結果上來看,聯合國和其他國家都沒有因此宣佈美國犯有戰爭罪,需要被佔領,賠償並重組政府,那麼我們是否可以認為,因為平民傷亡而認定某國支持恐怖主義,並且以反恐名義發動戰爭,是一件正確的事情,所以同樣有數十萬平民死於美軍空襲的伊拉克和阿富汗,也可以循此舊例,佔領美國?
這不是一個娛樂性的問題——如果有人覺得這個問題荒謬,那麼我們再給問題增加一點前提條件,也即伊拉克和阿富汗在來自火星的外部勢力支持下,獲得了超越時代的軍事裝備,有足夠的能力在美國發動核反擊之前徹底消滅美國的軍事力量,並且佔領美國。
現在,再次面對這個問題,我們應當如何回答?
如果我們認為不能,那麼用飛機撞大樓並殺死數千名平民,和在軍事佔領期間由軍隊製造數十萬平民傷亡,存在什麼區別?是否只要旗號是反恐戰爭,軍隊就有權利在他國殺死平民?是否只要在反恐戰爭進行期間,即使存在Robert Bales和澳大利亞特種部隊那樣系統性的,刻意針對平民進行屠殺的行為,也可以將這些平民的傷亡歸結於連帶傷害,只是“不幸的意外”?那些生活在“支持恐怖主義”國家的平民,哪怕什麼都沒做,也都屬於死了都活該?

如果我們認為伊拉克和阿富汗有權這麼做,是否等同於承認,美軍在兩國的所作所為,同樣屬於恐怖襲擊的範疇,美國也是一個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如果是,那麼為什麼如今美國仍然沒有受到軍事制裁?或者至少最基本的經濟制裁?如果我們看不到什麼後果,我們是否可以合理的認為,這個後果其實並不存在?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不管我們更支持哪一個,都必須承認一個與預期“公理”相沖突的地方:**同樣的事情,不同國家做出來,後果是不同的。**實際上決定世界運作的邏輯裏,善良並不一定會有回報,作惡也並不都會有懲罰;這套邏輯裏面,壓根沒有“公平”這個因子。
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裏,很多時候都不由自主的會受到環境的影響。從小的教育,以及社交環境裏的觀點,會潛移默化的讓我們相信某些東西。比如宗教就是人類對於死亡,未知以及來生的渴望所塑造的寄託之物,為了擺脱獨自走向虛無的恐懼,以及對於一切不公的憎惡,讓我們願意相信世界上存在着某種超自然,超理性的存在,這個存在或永遠注視我們,可以永遠公平的看待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並且在最終給予我們應有的回報。
對於這種超自然,超理性存在的寄託,可以被稱之為“賦魅”。而這種賦魅的最終結果,便是我們對於許多迷思的信任——世界是公平的,善惡有報,一切皆有因果,諸如此類。然而許多人都忘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這些迷思是否成立,完全取決於我們願意相信與否。
換言之,對於這些迷思的盲從,已經成為了生存的障礙。
在本文開頭所提到的那位阿富汗人,發生在他與他的家庭身上的悲劇,顯然是違反我們所相信的一些基本原則的。他做錯了什麼嗎?完全沒有,從新聞裏來看,他是一位完美的受害者。然而發生了什麼呢?美軍一發導彈消滅了他整個家庭,包括他的孩子。


在整件事情裏,他本人是否是恐怖分子,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美軍是否認為他是恐怖分子。他再不喜歡美國人,白宮也不會上天,美軍也都能想炸誰就炸誰;而美軍不喜歡他,就可以叫他恐怖分子,並且立即發送導彈。雙方的能力差別決定了,只有美軍的觀點才有價值,美軍覺得他是,那麼他和他全家都要上天,僅此而已。
這是一個不那麼令人愉快的結論。如果可以,這個世界上最好永遠不要存在這種“我可以,所以你忍一下”的事情,但是如果大家相信就能夠讓事情發生,那麼我們現在所處的這個世界顯然不應該是現在這個樣子。如果大家不喜歡什麼,什麼就不會發生,那且不説其他的,至少美國就不應該活到現在。
對於那些仍然願意相信公平與公理毫無代價,只要想要就一定能有的人來説,這位阿富汗人以及更多悄無聲息消失了的伊拉克,阿富汗人的命運,都只是新聞裏的今天看到,明天就會忘記的幾行字罷了。當然這也沒什麼,只要這些盲信者有幸生活在發達國家,類似的命運也確實不容易發生在他們身上。

但是,如果一個人在對於未來的預期中存在着類似的不確定性,有可能要忍受這種“因為我可以”的後果,那麼,好好思考一下我是誰,我為什麼不可以,以及我怎樣才能可以,會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
孩子才能永遠生活在不需要工作,不需要養活自己,不會老去的仙境,成年人在被社會毒打過之後,好歹也應該長大一點,少信一點別人告訴你的,沒有論證過程,只有“理所應當”的事情。
童年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