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爆炸,應急管理局書記局長雙雙被免 惹爭議_風聞
左右-大棋党非蠢既坏2021-09-15 17:05
某市一住户家中發生燃氣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經事故調查組研判,燃氣公司無視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燃氣企業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規定,在燃氣生產和作業過程中未履行相關安全生產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市應急局、住建局,區人民政府行業監管和屬地責任嚴重缺位,經市委研究決定:免去市應急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市應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和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停職檢查;免去區副區長職務;責成區委對區應急局黨委書記、局長,住建局副局長予以免職。
《燃氣爆炸事故問責處理情況的通報》一經公佈,立即在應急管理系統引起廣泛爭議。主要質疑: 首先,作為一個完整的事故問責通報,應當有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相關部門的職責、未依法履責的事實證據、予以免職的依據等情況,但該通報僅一個“經研判”就作出輕率的處理。
第二,**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3號)第五條規定: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燃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燃氣管理工作。
第三,**依照《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省、市、縣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政府確定的燃氣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燃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燃氣管理工作。**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利、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燃氣相關工作。
第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主要職責明確規定:負責全市城鎮燃氣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燃氣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以及行政許可事項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安全監管責任。

第五,市應急管理局公佈的主要職責中,並不包括城鎮燃氣的安全管理職責。
《燃氣爆炸事故問責處理情況的通報》中提到“三管三必須”,但市應急管理局既不管燃氣行業、又不管燃氣生產經營、更不管燃氣業務,全市****城鎮燃氣行業的主管部門是該市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涉事燃氣公司的行業監督、許可證審批、安全監管均由該局負責。****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四不放過原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原因都沒有查清,依據沒有找準,怎麼明確相關責任?怎麼教育相關人員?怎麼針對性地整改?怎麼能有效吸取事故教訓?相關部門依據什麼規定來履行職責?怎麼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當前,一些地方追責下指標、處理幹部不講證據、不講依據、不走流程、不聽申辯、一味先免職後處理,看似很果斷、很權威,實際是與依法治國背道而行!事故追責,一定要先調查清楚事故原因、釐清責任再決定,一定要講證據、講依據、依程序。
一些地方領導,對“三管三必須”認識不清,只要出安全事故,無論是否有明確的行業主管部門,首先追究的就是應急部門,且追責輕重不合比例原則。這樣的事故調查和追責不但毫無意義,而且極大打擊應急部門安全監管系統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能力的幹部紛紛逃離安全監管崗位。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行業主管部門遇到安全問題繞道走,把工作主要精力都放在如何有效規避安全監管責任上,導致很多地方存在安全監管盲區和漏洞,安全事故呈現頻發高發狀態。
據悉,業內黃先生表示,**有些地方****不懂不學不清三必須,****什麼事都問責應急部門,**應急不是包打天下的單位,更不能成為各行業領域發生事故的背鍋局!!!公道自在人心,應急人相信黨委和政府,做好人民的守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