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物業管理國有化+大學生村官實職化——中國基層管理的問題與解決設想_風聞
纸谈局-一个新农民的来源于泥土的社会认知。2021-09-15 15:06
城市物業管理國有化——中國城市基層管理的問題與解決設想
當前我國的城市基層管理中的主要問題是管不過來。
我國以前對城市居民的管理實際上是單位與社區的混合管理,而且在真正的管理上是以單位管理為主,社區管理只是一種輔助。但隨着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與人口的快速增加,越來越多的城市人處於不在國家能夠有效管理的國管單位之外,越來越多的農村人也以各種形式不斷進入城市之中。
最終導致,原有的單位管理模式只能覆蓋到少部分人口,而原有的社區管理模式則又因為人少,根本無法實現對轄區內眾多人口的有效管理。從而,在城市基層管理中的人的管理上,已經實質上處於“脱控狀態”,就連一個房屋空置率都無法做到準確的統計。
要想解決這兩個問題,説複雜也複雜,説簡單可能也簡單。此處提供一個簡單解決問題的思路:
一、將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統一整編為國有公用事業單位
要想在城市裏實現對每個人的有效管理,如果還繼續沿用以前的單位與社區混合管理模式,是絕對行不通的。單位管理模式只適合一切單位都是國管單位的情況,而現在顯然是實現不了的。靠增加社區公務員的數量去實現有效管理的方法,同樣是不現實的,這需要巨大的財政支出,也會進一步增大我國的官民比。
所以,要想簡單化的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把現有的各個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統一整編為國有公用事業單位。城市裏的絕大部分人都是居住在各個小區之內的,而小區基本上都是有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且這些公司基本上都是賺錢的。
物業公司整編為國有,不僅可以有效解決城市基層管理中的人的管理問題,還能帶來一系列的其他好處。比如,解決許多“壞”物業所造成的民眾對於國家的“壞”認知;比如,物業國有化必然會讓物業管理更加規範化;比如,物業管理的規模化所帶來的成本降低;等等。
注:新冠疫情戰就明顯體現出了在城市基層管理中,物業管理對於城市治理的重要性。
注:物業管理之所以要公用事業化,是因為其具有與其他公用事業單位一樣的家家都需要且不可選擇性(理論上現在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可以由居民自由選擇的,可現實卻基本上是不可選擇的)。
二、向各個小區派遣大學生社官,充當社區行政管理機關、物業公司與居民之間的聯絡官、協調官與監督官。
為了彌補大學生在能力、經驗等方面的不足,以及降低財政支出成本等問題,最好採取3~5名大學生組成一個團隊負責多個小區的團隊化模式。
注:每任大學生社官的任職時間最長不得超過5年。
注:此後,某些崗位的領導幹部必須要有大學生村官或社官的履歷才能擔任,要讓真正有基層經歷、真正瞭解基層民眾所思所想的人去主政一方。
三、城市基層管理要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等先進技術,助力有效管理。
只要開發一個專門用於城市基層管理的手機APP,就完全可以輕鬆實現許多我們現在需要費時費財費力才能完成的工作,比如人口統計、房屋空置率等等。
同時,也可以使我們現在的許多基層管理事務更加公開、透明、民主,比如財務公開、民眾意見收集等。
另外,也可以大大方便居民辦事和降低國家與居民辦事的成本,比如將許多部門割據的居民事項的辦理統一集中到此APP上、居民可以通過此APP自己查詢相關信息等等。
大學生村官實職化——中國農村基層管理的問題與解決設想
當前我國農村管理中的普遍問題是,在現有的村幹部產生方式與管理模式下,村幹部的能力與見識不足以管好村務、造富村民,以及村幹部的工作作風與貪腐問題造成的村民對國家的“壞”認知與村級財產損失。
同時,從未來看,隨着農民數量的不斷減少,村莊的規模也會不斷縮小。於是,很多村莊因為人數過少,就會無法單獨支撐一套幹部體系。此時,如果將幾個人少的村莊共用一套幹部體系,就會出現各種利益協調問題。
此外,現有農村幹部模式,實際是一種村民自治的西方式民主模式。而不管是從理論上,還是從實踐上,西方的這種民主模式在社會事務管理上,並沒有中國傳統的職業官員模式先進有效,各種利益很難糾纏清楚。
所以,筆者認為,中國的農村基層治理,最佳的方向應該是走“大學生村官實職化”道路。
一、大學生村官團隊化主政村務+村民代表村務協商制
首先,大學生村官不是村民,與村民之間沒有利益之爭,相比村民幹部,可以更公平的處理村務。
其次,在能力與見識上,村民中選出來的村幹部和大學生相比,從總的概率上來説大學生是要好一點的。而且,剛畢業的大學生,或多或少的還是有些為民為國的情懷的。
為了進一步彌補大學生在能力、經驗等方面的不足與獨斷的風險控制,以及降低財政支出成本等問題,應採取每個村派一名大學生村官支書與主任一肩挑,然後多個村的大學生村官共同組成集體管理團隊,以團隊化大學生村官的形式來進行村務管理工作。
當然,村裏的工作也不能是完全由大學生村官説了算。人少的村,村務需要全體村民的共同參與決策。人多的村應以10~20户選出1民村民代表為標準,由村民代表參與村務決策。
注:當前村務治理中的決策過程,普通村民基本沒有任何知情與參與渠道,這一點需要在新的村務治理制度中予以重視,並給予相關具體安排(在大部分村,這一問題是可以通過專門的手機APP予以相當程度的解決的)。
二、村級財務實行上級代管+三方簽字+全民公開制
所謂上級代管,是指村級財政的賬務與現金管理,全部由鄉鎮或縣級財務部門統一代管。
所謂三方簽字,是指資金支出要由村民代表、大學生村官、鄉鎮領導三方簽字才能通過。
所謂全民公開,是指村級的財務收入與支出要通過專門的村務管理手機APP對全體村民公開。
以上這樣的財務管理模式,雖然不能徹底杜絕貪腐的可能性,但最起碼能最大限度的保證進入了村賬户的資金不被亂花、挪用與貪佔等。
注:每任大學生村官的任職時間最長不得超過5年。
注:此後,某些崗位的領導幹部必須要有大學生村官的履歷才能擔任(城市的基層管理同樣需要大學生社官的參與,下一篇做關於城市物業管理國有化與大學生社官的相關論述)
注:城市基層管理與農村基層管理的AAP應該可以開發成統一的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