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芳芳:殷墟戚家莊東墓地墓主身份辨識_風聞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21-09-15 00:59
在殷墟九十餘年的考古發掘中,發現了數量非常豐富的玉石器,尤其是婦好墓、花園莊五十四號墓等保存較好的高等級貴族墓葬出土的組合完整的批量玉器,其紋飾與造型之美、製作與工藝之精湛,也促使學界思考其背後商代制玉手工業的發展情況。然而截至目前,有關殷墟時期制玉手工業遺存發現寥寥。雖然殷墟至今發掘了數量龐大的墓葬,但是制玉工匠墓葬的確認較少。我們在梳理殷墟戚家莊東墓地資料時,發現該墓地隨葬玉石器的比例不同尋常,這為探尋殷墟時期的玉石器手工業者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
一、戚家莊東墓地概況與形成過程
戚家莊位於小屯村西南3.5公里,東北距1961年國務院公佈的殷墟遺址保護區西南邊緣約1公里。1981年12月至1984年11月安陽博物館文物工作隊在戚家莊東進行發掘,清理商代墓葬192座,均為中、小型墓葬,70%以上的墓葬未遭盜擾(圖一)。192座墓葬中可供分期的有138座,其中殷墟二期墓葬12座(圖二)、殷墟三期墓葬29座(圖三)、殷墟四期早段墓葬47座(圖四)、殷墟四期晚段墓葬50座(圖五)。





根據戚家莊東墓葬分佈狀況看,這片墓地據空白區間可劃分為兩個大區、四個墓區,兩大區即南區和北區,四個墓區即南區、北東區、北中區、北西區。在殷墟二期之時,尚不存在南區墓地,墓葬均集中在北區,但數量較少、分佈稀疏。至殷墟三期,該墓地的發展依然主要體現在北區。根據發掘報告,南區M4的年代為殷墟三期。該墓被盜嚴重,陶器僅有一件只剩一足的陶爵,而且其與周圍的M3、M5、M8明顯為一組,其他三座墓葬的年代均為殷墟四期晚段,其中M3與M5有打破關係,M5墓主為男性,M3出土有陶紡輪,二者應為夫妻對墓。根據殷墟時期墓葬發展形態,鄰近墓葬多為親屬或同一家族,年代相近,因此M4的年代可能也應為殷墟四期晚段,而非三期。至殷墟四期早段,南墓區開始形成,至四期晚段,北東區和南墓區開始出現東西向墓葬。其中北東區和南區部分東西向墓葬與相鄰的南北向墓葬為“丁”字形墓位,墓主之間存在較密切的關係;而南區部分東西向墓葬以現存狀況看,與周圍墓葬似乎構不成組合關係,似為這一時期新出現在該墓地的其他家族。總體來説,殷墟四期是整個墓地的大發展時期。
戚家莊東墓地中有6座墓口長度在3米及以上,其中M63、M231、M235、M269未被盜,出土有帶銘文青銅禮器;其他兩墓M45、M122因被盜,未見帶銘文銅器。M45、M63、M122位於北東區,M231、M235位於南區,M269位於北西區。M63所見銘文有兩種,其中僅1件銅鼎上見“”,簋、斝、卣、觚、爵等7件銅器銘文為“寧箙”,因此“寧箙”當為該墓墓主族徽。M231出有帶銘文銅器兩件,均為“冉”,“冉”族為二里崗上層文化末期至西周中期的一個大族,在殷墟四期之前戚家莊東墓地不見“冉”字族徽銅器出土,也無東西向的墓葬;M231周圍墓葬分佈稀疏,且與其相距較遠,墓向也不一致,此墓可能為殷墟四期之時遷入此墓地。M235所見銘文較為複雜,有銘文銅器6件,銘文分三種,1件銅尊上鑄銘兩組四字,分別為“”和“”,3件銅器鑄有“鉞箙”,2件銅爵上鑄有,發掘者認為“鉞箙”為墓主的族氏名稱。M269所見銘文有四種,25件銅器上鑄“爰”,另外三種銘文分別為“疋未”、“子”、“”,各僅見一次,因此“爰”是墓主所屬的族徽。由上可知,四座帶銘文銅器墓中,僅有M63和M235出土有複合族徽。由於北區的三個墓區從殷墟二期就已存在和發展,僅南區墓葬從殷墟四期開始出現,而且南區與北東區均出有帶“箙”字的複合族徽。有學者指出“複合族徽可能並不是通常所理解的族氏聯合或族氏分支組織,它主要是族氏分化關係或族氏聯姻關係的反映。因此,我們認為以M235為代表的墓羣與北東區“箙”族墓羣關係密切,可能為北東區分化出來的一支。
二、戚家莊東墓地隨葬的玉石器
經梳理與統計,戚家莊東墓地出土玉石器的墓葬有115座,其中玉器墓102座,共出土玉器275件、綠松石飾372件、石器69件(套)。
1.玉石器種類 戚家莊東墓地出土玉器種類及數量包括柄形器12件、戈8件、蟬4件、魚11件、鴿1件、鵝1件、燕1件、璜3件、獸頭2件、璧(餅)4件、虎3件、熊1件、象2件、豬頭1件、牛頭1件、環1件、玦1件、螳螂1件、璋6件、墜3件、珠2顆、管9件、刀1件、鑿1件、錛1件、鏟2件、刻刀2件、彈丸1顆、穿孔玉飾33件、弧形玉飾1件、玉飾3件、碎玉飾44件、碎玉塊107塊、翡翠珠1顆、綠松石飾372件等。這些玉器均為殷墟時期常見的種類,放在棺內,多數玉器含在口中,有的放在頭部,有的握在手中或佩戴在身上。總體來説,這批玉器多數充當喪葬用玉,少數為裝飾品和工具類玉器。
戚家莊東墓地出土石器種類及數量包括獸面石飾1件、斧3件、刀2件、刨1件、鑽陀9件、棒1件、磨石19件、鑽頭1件、石料1件、璋16件、戈1件、柄形器2件、彈丸2顆、長方形圓孔器1件、四色石子38顆、用途不明石器8件。絕大部分石器為殷墟時期常見的種類,而鑽陀則較為罕見,在此之前僅有殷墟西區墓地出土4件,北辛莊出土1件。
2.玉石器特徵 通過梳理與統計,我們發現戚家莊東墓地隨葬玉石器存在幾個較為明顯的特徵。
第一, 墓葬用玉比例之高超乎尋常。
該墓地192座殷墟時期墓葬中102座出土有玉器,比例高達53.13%,加之墓地中部分規模較大的墓葬因被盜而缺失,隨葬玉器的墓葬比例實際上會更高。而戚家莊東墓葬等級普遍較低,僅有幾座隨葬2套銅觚爵的中型偏下墓葬,其餘均為小型墓。
以殷墟相對完整且資料發表較齊全的郭家莊墓地、花園莊東地墓地、2004年大司空墓葬、殷墟西區墓地、孝民屯墓地與戚家莊東墓地對比(表一)。郭家莊墓地位於殷墟宮殿區小屯村南1.5公里,比戚家莊東墓地靠近殷墟宮殿宗廟核心區,發掘商代墓葬及車馬坑、馬坑、羊坑共191座,其中M183是一座帶墓道的“甲”字形豎穴土坑墓。車馬坑、帶墓道墓葬和10套銅觚角組合的M160,都説明該墓地的等級要高於戚家莊東墓地。二者發掘的墓葬數量相差無幾,但郭家莊墓地僅有12.97%的用玉比例,用玉數量也遠低於戚家莊東墓地。花園莊東地墓地位於殷墟宮殿區小屯村南,北邊距宮殿宗廟遺址中的凹字形建築僅約200米,南邊距宮殿宗廟區的防禦溝僅10米,比郭家莊墓地更靠近殷墟宮殿宗廟區。所發掘的42座殷墟時期墓葬雖均為豎穴土坑墓,但發現了像M54這樣隨葬8鼎和9套觚爵組合的高等級墓葬。其所在位置和墓地其他遺存所表現的內涵,表明該墓地等級要高於戚家莊東墓地,但是其用玉比例也僅為16.67%。2004年大司空村發掘354座墓葬,雖有如M303這樣隨葬多個殉人、7鼎、10爵6觚組合的高等級墓葬,但僅有13座隨葬玉器,用玉比例和數量遠低於戚家莊東墓地。殷墟西區墓地和孝民屯墓地同戚家莊東墓地一樣,處於殷墟的外圍,其中一部分墓葬可能同為手工業者墓葬,然而這兩處墓地的用玉比例均不超過15%。

經統計其他零散墓地和殷墟之外的商代晚期墓地,除了殷墟王陵區,還沒有哪一處殷墟時期的墓地隨葬玉器的比例能到50%以上。因此,戚家莊東墓地這樣一個以中小型墓葬為主的墓地,高達53.13%的用玉比例超乎尋常。
第二,無玉質重器,均為小件器物,器形小而雜,不少為邊角餘料製作,存在半成品和紋飾未完工者,也有部分改制器。
殷墟玉器的分類尚未形成一個固定的標準,其分類結果自然也不統一。但大體來説將玉璧、有領環、玉圭、玉鉞、玉戚、玉琮、玉柄形器、玉戈、玉矛、大玉刀等歸為禮儀用玉,玉鏟、玉錛、玉鑿、玉刀、玉刻刀、玉紡輪、玉觽等歸為工具用玉,玉環、玉璜、玉玦、玉鐲、玉箍形器、玉笄、玉禽鳥、玉動物雕刻、玉管、玉墜、玉飾等歸為裝飾用玉。喪葬用玉視其位置而定,這一時期尚無固定器類充當。

由表二可知,戚家莊東墓葬出土玉器中雖有12件柄形器和8件戈等禮儀用玉,但絕大部分均為殘器(圖六;圖七),而且器形較小、玉質較差,不見大中型墓葬中形制規整、碩大且體厚重的完整同類玉器,況且禮不下庶人,這些殘破的玉器只是被用於隨葬,其中部分還充當喪葬用玉使用。少量的工具用玉中有一半為改制器,玉錛應由一件殘圭改制(圖八,1),玉刀為邊角料改制(圖八,2)。其他絕大部分從器類上來説為裝飾用玉,但是大多數卻非用作裝飾功能,而是被置於死者口中或手中、足端充當喪葬用玉。根據對這些玉器的觀察,基本都器形小而雜,不少由製作玉器剩餘的邊角餘料製作,亦有部分玉器為殘器改制,尚有少量的未完工器,另有大量的殘玉飾、碎玉片和玉塊等,而其他幾處墓地基本不見殘玉飾、碎玉片。另外,殷墟高等級墓葬出土的禽鳥類和動物類玉雕,器表基本滿布紋飾,以凸顯造型,但戚家莊東墓地所見的十幾件禽鳥類和動物類玉雕多數沒有紋飾,僅雕琢出造型。因此,這批玉器細小雜碎、多為殘器和邊角餘料製作的特點,也決定了其工藝水平一般。



雖然戚家莊東墓地比郭家莊墓地、花園莊東墓地、2004年大司空墓葬的用玉比例和數量高,但是並未出土能夠真正發揮禮儀作用的禮儀用具,也基本沒有上述幾處墓地高等級墓葬玉質和工藝精湛的裝飾用玉,多為殘破的裝飾用玉、禮儀玉器和邊角餘料型玉器來充當喪葬用玉,僅少數稍精美的玉器仍作為裝飾品使用。
第三, 石器中工具類石器較多,其中多數與制玉相關。
戚家莊東墓葬共出土69件(套)石器,其中石斧3件、刀2件、錛1件、刨1件、鑽陀9件、磨石19件及鑽頭、棒、長方形圓孔器各1件,工具類石器佔一半以上,而且在居址遺存中亦發現有4件磨石。磨石是制玉過程中用於玉石器打磨不可或缺的工具。鑽陀在殷墟時期墓葬出土較少,戚家莊東墓地鑽陀分別出自9座墓葬中(圖九),其中有4座還同出磨石,1座同出殘斷的石料。這種鑽陀在周原齊家制玦作坊中亦有出土,應是複合鑽形器——陀螺鑽鑽桿頂端之物(圖一〇),而石鑽頭亦是在制玉過程中用於打孔、定位不可或缺的工具。


通過考察殷墟發現的制玉作坊遺存,我們還能判斷出其他與制玉相關的工具。1975年在小屯村北約40米,東距殷墟宮殿區基址“C區”南緣僅50米處,發掘半地穴式房屋(F10)、地穴式房屋(F11)各1座及灰坑1個,伴出陶器、銅器、玉器、石器、蚌器、骨器多件。根據這三個遺蹟單位的位置、堆積狀態、包含物及所出銅器蓋銘文,發掘者判斷這是一處殷墟四期時為王室磨製玉石器的場所,即是一處由王室控制的玉石器手工業作坊。根據遺物可判斷出該作坊存在玉石器成品、半成品、玉石料和工具等,形成一個較完整的玉石器手工業操作鏈,是研究殷墟時期制玉活動的典型標本。在這些遺物中能確定為工具類的有銅刀和石錘、錛、磨石、錐等,有的研究者通過梳理先秦時期制玉作坊遺存,指出石刀、鏃也被用來參與制玉活動。因此,通過對比觀察,戚家莊東墓地所見石斧、錛、刨、刀、棒形器及銅刀也可能為制玉工具。戚家莊東墓地出土7件銅鏃,其中5件分別出自M122和M123中,這兩座墓葬伴出制玉工具石鑽陀,而且鏃端和兩側翼邊有一定的磨圓度,因此這5件銅鏃也可能被用作制玉工具。其他2件銅鏃出自遭盜擾的兩座墓葬,隨葬品組合不清,但據銅鏃的形態,也不排除其被用作制玉工具的可能性。
第四, 存在玉料和石料。
戚家莊東居址遺存發掘面積較小,僅有136平方米,但出有1件殘長6釐米的玉片,應是剩餘的殘玉料。戚家莊東M4出土1件殘石器,報告命名為石磬,其實應為殘石料。這批墓葬還出土8件用途不明的石器,也皆為經過初步加工的殘石料。另外,該墓地還出土2件石刀,應是一邊有斜刃的殘斷石器或石料(圖一一)。

第五, 居址遺存出土的玉石器中有與墓葬所出同類器物。
居址遺存還出土有石錘1件、石刀1件、磨石4件、加工剩餘或殘斷的殘石器4件、殘玉片1件及殘玉飾2件。其中石錘、刀、磨石為製作工具;殘玉片從形態上觀察,為切成片狀的玉料;殘玉飾為製作玉器的邊角餘料。所以,殘石器和殘玉器均為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剩餘產品。因此,居址遺存中出有與墓地相同的製作工具和剩餘產品。
三、戚家莊東墓地用玉和隨葬制玉工具的墓葬
戚家莊東墓地發掘殷墟二期墓葬12座,其中用玉墓葬8座;殷墟三期墓葬29座,其中用玉墓葬16座;殷墟四期早段墓葬47座,其中用玉墓葬27座;殷墟四期晚段墓葬50座,其中用玉墓葬29座;期別不明墓葬54座,其中用玉墓葬22座。
在這些用玉墓葬中有9座墓葬同時伴出有青銅禮器。屬殷墟二期的3座,除去被盜的一座外,剩餘兩座均為一套觚爵組合。殷墟三期3座,其中兩座為一套觚爵組合,一座為三觚二爵組合。殷墟四期3座,均為兩套觚爵組合。這些伴出有青銅禮器的墓葬雖在該墓地中等級較高,但置於整個殷墟墓葬的大背景下,其等級並不高,均為中型偏下墓葬。其餘墓葬皆為小型墓葬。
雖然部分墓葬被盜,性別未知,但據已有的關於殷墟時期墓葬性別的研究,俯身葬、青銅武器、青銅工具、青銅鈴及弓形器可作為殷墟時期男性墓葬的標識,紡輪可作為女性墓葬的標識。因此,我們可據此推斷一部分原本性別未知的墓葬墓主性別。經辨認與統計(表三),雖然戚家莊東用玉墓葬中男性幾乎近半,但是女性、少年、兒童、幼童也均隨葬玉器,也就是説戚家莊東墓葬墓主不分性別與年齡均可獲得玉器,每一個期別的墓葬用玉比例都在55%以上,這在殷墟時期其他以小型墓為主的墓葬區中是無法想像的。

用玉墓葬的數量也隨着整個墓地的發展而逐漸增多。殷墟二期和三期之時,只有北區的三個墓區有墓葬分佈,用玉墓葬也僅見於這三個墓區。至殷墟四期時,南區墓葬開始出現並發展迅速,用玉墓葬也分佈於四個墓區,而且在這一時期可能還遷入了新族,如以M231為代表的“冉”族。
戚家莊東墓地共有20座墓葬隨葬制玉工具(表四),由於一半以上的墓葬被盜而無法從人骨判斷性別,但性別明確的均為男性墓葬。另外,還可據上文提到的殷墟時期“性別標識”的研究,來推斷一些無法通過人骨加以鑑定的墓主性別。通過檢視與判別,M12、M30、M122、M123、M134、M191、M231、M234、M235、M252、M255、M256、M259、M260可能亦為男性墓葬。如此,絕大部分隨葬制玉工具的墓葬墓主應該為男性,沒有女性、少年、兒童、幼童隨葬制玉工具。這説明男性是參與制玉活動的主導者,女性、少年、兒童和幼童則是通過男性來獲得玉器資源。


在這些隨葬制玉工具的墓葬中,M12、M231、M235、M269為隨葬有青銅禮器的中型墓,其餘為小型墓。
四、戚家莊東墓地的墓主身份
通過對戚家莊東墓地發展與形成過程、隨葬玉石器特徵及出土用玉和制玉工具墓葬的分析,我們認為戚家莊東墓地當為商代晚期制玉從業者的墓地。伴出有青銅禮器的玉器墓的墓主可能為制玉作坊的管理者,其餘墓葬的墓主應為制玉工匠及其家人。除了上文所述特徵外,還有如下理由。
首先,殷墟手工業者墓葬中常見隨葬與其從事手工業活動相關的工具,其中鑄銅手工業者墓葬目前研究最為清晰。鼓風管被認為是與鑄銅相關的指示物,在孝民屯鑄銅作坊中,一些墓葬中隨葬有鼓風管、磨石等與鑄銅手工業密切相關的工具。最近在安陽洹北商城發現一處商代鑄銅工匠家族墓地,目前共發掘42座墓葬,多發現有鑄造銅器使用過的陶範、銅刀、磨石等工具。而在周原齊家制玦作坊內發現的制玦工匠墓中,也隨葬有制玦工具、石玦殘次品、邊角料等遺物,有些未隨葬制玦工具的墓葬會出土帶鋸割痕跡的石塊和玉塊、石玦殘次品等,而且亦作為墓主口中的口琀使用,發掘者認為這些墓葬的墓主可能也是制玦作坊的生產者。齊家制玦作坊內工匠墓隨葬玉石器特徵與戚家莊東墓地基本一致,而且有學者已指出周原齊家制玦作坊墓葬工匠屬於殷遺民,因此,戚家莊東墓地出土制玉工具的墓葬同樣説明制玉工匠的存在,也只有制玉工匠墓葬才會隨葬制玉工具。雖然大部分墓葬未隨葬制玉工具,而是制玉活動中的半成品、殘次品、邊角餘料,但是他們可能也是玉石器生產活動的參與者,對於獲得制玉活動中剩餘的邊角料和一些半成品則具有相當的優勢。
其次,在戚家莊東發掘有限的居址遺存中,發現有少量制玉工具和玉石料的存在,也暗示此地存在制玉石器作坊的可能性。同時,居址遺存灰坑、窖穴、房址與墓葬雜處,這種狀況也符合殷人手工業者“生產與居、葬三合一”的社會形態。
再次,根據出土帶銘文銅器可知,四個墓區並非屬於同一家族,但是制玉工具墓在四個墓區中均有分佈,説明戚家莊東墓地四個墓區均存在制玉工匠墓。因此,整個墓區被看作是制玉工匠羣體的墓葬問題不大,只是不同的家族被安排在同一作坊內,這種現象在周原的齊家制玦作坊內也存在。
另外,戚家莊東墓地能確定為男性墓葬用玉的有49座,還有29座用玉墓葬無法確定性別,但其中肯定還有性別為男性者,如此則至少有50個成年男性隨葬玉器。如果一個成年男性對應一個核心家庭的話,雖然該墓地為鑽探發掘,可能遺漏有未發掘的墓葬,但192座墓葬的數量還是大體符合50個左右核心家庭的人口總和。
戚家莊東墓地作為制玉從業者的墓地在殷墟二期和三期時,隨葬制玉工具的墓葬不多。絕大部分出土製玉工具的墓葬都存在於殷墟四期,加上從整個墓地的發展狀況來看,殷墟四期是戚家莊東制玉活動最為繁盛的時期,此時可能有遷入的外來人羣加入此地的制玉作坊。
五、結語
自1928年殷墟正式發掘以來,近百年的考古工作發現了一大批玉石器遺存,但對於參與制玉活動人羣的研究始終進展不大。雖然近年有學者指出殷墟鐵三路北段2006ATSM89為制玉工匠墓,但這只是單座墓葬。而戚家莊東制玉從業者羣體墓葬的推定,則是首次在考古學上辨認出一個相對完整的制玉從業者羣體的存在,為殷墟時期制玉從業者墓地的辨認提供了一個典型研究案例。殷人實行“居葬合一”的模式,那麼戚家莊東制玉從業者墓葬的確認,為今後在此附近尋找玉石器作坊提供了線索。同時,其較為完整的墓地佈局為探討殷墟時期制玉手工業者的族屬構成、生產關係提供了極佳的實物資料。另外,也為探索殷墟外圍手工業作坊的分佈提供了新的啓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