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説律師是高危職業?很多觀友不解,那我再多説點自己的一些感悟_風聞
志伟_微雨筹谋-律师,金融专家-2021-09-16 17:04
再多説一點自己的一些感悟。
首先這件事(武漢律師被槍殺)肯定是對行業內是有影響的,因為也算是這一兩年內比較突出的事情了。
其實一直以來行業內都有一種現象,今年特別突出,就是很多律師過勞死。
我一個同學,三十五六歲,就曾跟我説在體力上完全拼不過這幫小年輕,業內的大家有時候都吐槽説,這工作到最後就變成拼體力的活了。
現在你在法庭上也很少能看到年級大的律師了,真的很辛苦。
前幾個月也有好幾個新聞説30多歲的律師突發疾病去世,基本都是些心腦血管的疾病,就像準備好一樣的突然間就全部都跑出來了。
為什麼説律師是高危職業?不僅是因為這種過勞死的風險,以及比較大的競爭壓力。更多的還是這個職業本身帶來的風險。
律師這個職業本身的職業屬性就決定了他是為委託人服務的,而且無論是什麼案子,特別是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中,律師可能一開始就會站在公訴機關,或者是所謂的“正義”的對立面,去為嫌疑人,或者説是代理人維護他的合法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律師為了委託人,又或者為了出名,為了錢而不擇手段的情況也是有的。因此被很多人誤解甚至被威脅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再加上有些時候因為站在公訴機關的對立面,想像檢察機關那樣去看守所裏見嫌疑人,或者是出去調查取證都會遇到困難。
會遇到什麼困難?律師經檢察院同意,是可以去向被害人家屬進行調查的,但實際上這可能嗎?身為一個為嫌疑人,為兇手辯護的律師,跑進受害人的家裏調查這個調查那個,這可能嗎?
所以有些時候律師的權益是很難得到保障的。
我覺得律師在法律意義上,應該是老百姓和國家之間的一種潤滑劑。
就比如説一個老百姓要打官司,那他不懂法律,他請了一個律師。這個時候這個律師應該和他講,這個事情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你這樣做到底對不對,你應該怎麼去激勵主張,我會幫助你在符合司法流程的情況下維護的你合法權益等等。
那這樣做一方面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時也對律師的實際工作進行了一些宣傳。幫助人們更好的理解律師是做什麼的。
很多律師也是把這個當做自己的職業目標去做的。
對於武漢這件事情,我對這位律師的死感到非常可惜的。
他不屬於我上面講到的,那些為了代理人不擇手段的那種律師,也不是為了體現法律公平公正的重要性,將其作為一種目標的律師。
他只是履行了一個事務性的手續。他是法院委派的法律援助的律師,然後打贏了官司。
其中也沒有不擇手段,就正常的按照流程為農民辯護然後贏了官司,對吧?
所以我認為評論這件事情的時候不應該把重點放在那個犯罪嫌疑人和律師之間的矛盾上,重點應該是他手裏的那把槍,這槍是從哪裏來的算是一個比較關鍵的問題。
然後就是這個人,因為我也只是初步學過犯罪心理學,但我判斷他的成長過程中肯定有創傷的,或者説是他之前是存在犯罪經營的。
同時他也不屬於激情犯罪,不是説那種我跟你吵架以後我突然拿了塊板磚砸你,他是有預謀的,當時那把槍就藏在他的網球拍的包裏,所以他是有預謀的想要去幹掉那個律師。
這種我們國內一般不會判死,基本上要不就是無期徒刑,要不就是最高25年。
這種事情其實很常見的,我曾今也遇到過類似的人身安全威脅,當時那個人差不多是房子也要被拍賣了,所以打電話過來説要找我拼命。
當時接到那個電話的時候我是很坦然的,不過我還是馬上叫我愛人去派出所報警,同時想辦法留下他威脅我的證據。
就從這個點上,我覺得在法律制度的設計上,它必須留給任何一個人,無論是犯人還是什麼人,都應該留一個救濟的途徑,這樣他可能才不會想到要去和律師拼命。
就比如武漢這件案子,總金額其實不多,一共加起來被執行金額大概是100多萬。
但是他那幢被拍賣的房子,我不太清楚,如果那是他僅有的一幢房子,在被拍賣以後,按照我們現在的司法實踐,是先給他5~8年的租金,讓他到外面租房子。
比方説這個房子賣了200萬,就給他8萬或者10萬塊錢到外面去租房子,然後剩下的錢拿去抵債。
但這樣的實踐並沒有考慮到説在實踐完後的情況下,這樣的人如果還有孩子,還有家庭,那麼他們應該如何生活下去。
那就算這個人不講誠信或者不遵守法律,那麼在財產拿去抵債完之後,也應該讓他體面的活下去。
現在這種事情其實發生的很多,如果等到這種事情一股腦的全部爆發出來,那麼到時候去整治這些現象所要付出的社會成本是很高的。
現在整個國家只有深圳在試點所謂的個人破產製度,就是希望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那些人也有一條救濟途徑,不至於付完罰款之後活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