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 30 歲律師被槍殺,還有哪些信息值得關注?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1-09-16 10:18
2021年9月13日上午10時許,武漢市洪山區新竹路洪山法院對面法律維權服務中心的一名律師在單位裏被人用自制土銃射殺,之後兇手搶了輛寶馬逃竄。很快,兇手雷某在警方全面布控下落網。

當時我正好在洪山法院立案,在朋友圈看到一位同在洪山法院辦事的同行發的動態才知有惡性事件發生在自己身邊。我隨着人羣來到馬路邊,看到對面法律維權服務中心已經拉起了警戒線,幾位警察正在室內勘察,受害的薛律師躺在地上一動不動。之後看警方通報,薛律師因搶救無效不幸逝世。

中午在業內和網絡上瞭解到了關於薛律師的更多情況。他是91年生人,今年才30歲,去年結婚,剛買了婚房。薛律師和雷某是在去年產生的交集,當時薛律師為幾位農民工討薪,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法院對保全申請予以認可,遂凍結、查封了雷某名下公司及其個人的銀行存款和等值財產。後來雷某敗訴,便對幫助農民工的薛律師產生不滿,今早便持槍來到薛律師所在的法律維權服務中心將薛律師當眾射殺。

這件悲劇發生後,有一點令很多人在思考:為什麼被告會因敗訴而遷怒原告律師。
我們不妨從原被告雙方的身份去分析。原告是農民工,被告雷某是建築公司老總。由於農民工兄弟法律意識淡薄,文化水平也比較低,所以在自己合法權益受侵害的時候不知道該怎麼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而一些無良老闆往往就是利用了農民工兄弟不懂法律,好欺負,便肆無忌憚地剋扣、拖欠工資。他們知道,農民工一是無法利用法律手段有效起訴他們,二是大概率也沒有富餘的錢和精力請專業的律師來打官司。換句話説,老闆知道即使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但在訴訟上自己仍是強勢的一方。

結果此時有律師站了出來,幫什麼都不懂的農民工寫訴前保全申請書,寫訴狀,收集證據,法庭質證、法庭辯論,強制執行,讓老闆在庭審中完敗,把之前霸佔的農民工的血汗錢都吐了出來。所以他很憤怒,這個憤怒不是對敢於維權的農民工,而是對幫助農民工維權的律師,他清楚沒有律師的指點和幫助,憑這幫農村出來,無權無勢的泥腿子是完全鬥不過自己的。於是他將自己的損失,哪怕這些錢本就是違法得來的,遷罪於對方律師,即使律師只是在履行自己作為法律人的職責,讓法律發揮應有的作用,本身沒有任何過錯,他也無情地對這位盡責的律師開了槍。

現實有時候就是這麼的醜陋,僅僅是為弱勢羣體發聲,僅僅是讓勞動者拿回本該屬於他們的錢,僅僅是讓莊嚴的法律發揮它本來的作用,就要被人拿着槍,指着腦袋,要了性命。雷某不只剝奪了薛律師的生命,還挑戰了法律,褻瀆了正義。他的暴行可能使更多普通的律師為了身家性命而選擇明哲保身,讓他們在面對案件時首先想的不再是如果維護當事人的權利,而是最大程度地規避自己的風險。於是人們,尤其是無權無勢的人們越來越難得到律師的幫助,導致那本是維護他們權利的法律,竟因為繁瑣的程序和規則而成了阻撓他們維權的障礙。因此為了捍衞法律的尊嚴和神聖,為了守護每個人心中那顆良善樸素的正義之心,為了弱勢羣體在受到壓迫的時候還有律師敢於站出來,必須對兇手予以嚴懲,讓邪惡付出最沉重的代價。

到這裏,我不禁想到一百年前同樣因為維護勞工利益而慘遭軍閥殺害的律師施洋,想到了董必武同志為這位律師的題詩:
“二七工仇血史留,吳蕭貽臭萬千秋;律師應仗人間義,身殉名存烈士儔。”
有人用子彈炫耀着強權,可強權下的人又用生命喚醒了正義。邪不壓正,人民萬歲!
原文標題:《武漢一青年律師被槍殺,不能讓法律與正義蒙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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