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需要律師?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1-09-17 23:24
朋友,當你看到下列這些新聞的時候,你會有什麼感受?
2016年3月28日,江蘇省靖江市。靖澄房屋徵收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因與北京律師就斜橋鎮一村民拆遷事宜未能洽談一致,遂對律師李某、姜某進行毆打、辱罵。
2017年6月21日下午四點半左右,北京律師劉勇進在江都法院開完庭後,在法院門口乘坐出租車準備離開時,突然被一羣穿黑衣服的不明身份人員毆打,經醫院診斷為左股骨粗隆間骨折。
2017年12月6日,兩名北京律師在湖北荊門市中級法院參加完一起徵地案件的庭審,回賓館取行李準備離開時,被20多名不明身份人員圍毆,這些人叫囂要將律師活埋,其中一名律師被拽到一輛車上。
2018年6月22日,湖南南舫律師事務所律師金鐘,在辦公室不幸慘遭毒手,被人連捅幾刀殺死。
2018年9月10日,廣東寶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敏律師被人持刀劫持。
2021年8月15日,撫順市順城區一法律服務所發生持刀傷害案。犯罪嫌疑人金某因對他的民事案件代理律師董某服務不滿,持刀將董某刺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2021年9月13日上午10時許,武漢市洪山區新竹路洪山法院對面,為工人討薪的薛偉幸律師在單位被敗訴的欠薪老闆雷某持槍射殺。

相信大部分人會對這些受害律師感到同情和惋惜,可在網上卻有這樣一些人,在未了解事情曲直的情況下,便抱着對這一職業滿滿的惡意和偏見而陰陽怪氣、冷嘲熱諷,甚至與兇手共情。在薛偉幸律師遇害的這幾天,各種對他、對這個職業的惡意揣測和攻擊見於網絡。



即便我們在當天就發文澄清事實,聲討兇手,並在知乎相關話題上達到了第一位,那些充滿戾氣,是非不分的人們仍然在我們的評論區下不依不饒。是的,在這個行業裏確實存在一些害羣之馬,他們欺騙當事人,搬弄是非,破壞法治,但這些害羣之馬就能代表這個行業的全部嗎?如果是,那麼是不是有了收紅包的醫生,所有的醫生都唯利是圖?有了嫌貧愛富的教師,所有的教師都市儈冷漠?



我並無意於為某個行業裏的灰暗部分辯解,正如《共產黨宣言》所言:“資產階級抹去了一切向來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職業的神聖光環。它把醫生、律師、教士、詩人和學者變成了它出錢招僱的僱傭勞動者。”錢,現在幾乎成了所有職業最高的信條,不只是律師這個職業,其他的職業裏也有見錢眼開,背信忘義,甚至違法犯罪的人。可雖然我們生活在一個物慾橫流、利益至上的世界上,大部分人的心地還是善良的,是正義的。事實上,絕大部分的律師和普通的勞動者一樣,只是勤勤懇懇地完成着自己的工作,為了生計和家人辛苦地奔波。他們也許不那麼勇敢,但也絕不邪惡,他們也許不那麼無私,但也沒有極端利己,總而言之,律師,不偉岸,也不猥瑣。
人們對律師的偏見主要來源於律師會為犯罪分子辯護,為富人規避風險,但前者是憲法賦予被告人的權利,後者是他們作為受委託人該盡的職責。也許律師所做的事情並不全是為了正義,但這個職業的存在,本身就呼應着正義的要求。正如9月13日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發文所稱的那樣:“律師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肩負着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職責使命。”

律師這個職業雖然起源很早,早在古羅馬時代就有了律師制度,但隨着人類社會進入封建制的專制主義時代,多數國家的訴訟模式採取了“糾問式訴訟”。公權機關集偵查、逮捕、審判於一身,依據職權主動追究犯罪,被告人沒有任何訴訟權利,只是被審問,受追訴的對象。這種訴訟模式,雖然有利於發現犯罪,實現實質正義,但也存在刑訊逼供合法化的弊端。為了追求效率,刑訊逼供常被官府濫用,導致屈打成招的現象屢見不鮮,從而造成了很多的冤案。我們可以保證自己一輩子不犯罪,卻難以預料不會被他人構陷。當我們面對無端的指控、嚴酷的刑訊,我們最希望的就是有人能夠給站出來為我們説話,指出審判者的不法和殘暴,而這就是律師存在的意義。如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再精美的辯護也不足以令罪犯逃脱法網,但如果程序不法,沒有律師專業的辯護和對抗,被告人就可能會蒙受不白之冤。換言之,我們眼前所看到的為被告人辯護的律師,他不僅僅是在為這一個被告人辯護,還是在為將來可能成為被告人的我們辯護,這個職業保障的是每個公民正當的辯護權。如果公民的辯護權得不到滿足,那麼每個人都將赤裸裸地暴露在強權的威脅之下,成為強者予取予奪的獵物。

即便在現實中,由於經濟地位上的差距,窮人得到律師幫助的概率比富人要小很多,可如果連律師這個職業都沒有,窮人就更沒有希望在繁瑣的法律程序上與富人對抗。好在大多數律師都是善良的,面對富貴和貧窮、面對強權和弱小,他們會對後者產生同情,因為他們中的多數其實也出自於後者,從而對這些弱勢羣體施以援手。薛偉幸律師無疑就是其中之一。他幫四位工人從無良老闆雷某那裏討回了工錢,在這個過程中,薛律師很可能並沒想過自己的行為能有多偉大,他只是出於一個普通律師的良知盡心盡力地完成了自己的職責,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可喪心病狂的雷某連這種正常的履職行為都不能容忍,用他暴虐的槍奪走了薛律師無辜善良的生命。


**這場槍擊案造成的影響是深遠的,它不是簡單的私人恩怨,而是有產者對無產者的幫助者亮起了屠刀。那些與兇手共情、譏諷整個律師行業的人,你們以為雷某殺掉的只是一個律師嗎?他殺掉的還有這個行業、乃至整個社會的良心。**他讓有能力幫助弱勢羣體的人們都受到了威懾,使其中的很多人在面對弱勢羣體求助的時候不敢再施以援手。我已經看到有本來對律師、對正義充滿嚮往的法學生開始考慮放棄這個專業,有的律師開始考慮轉行,有的律師則在研究哪些案子不該接。當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學聰明,學明哲保身,不願再為維護正義、維護弱者而站出來的時候,最終受害的其實就是身為普羅大眾的我們自己。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最後且以一首詩紀念善良的薛律師,紀念歷史上所有為弱勢羣體發聲而受到迫害的英雄們:
扶弱未負法治心,惡徒槍下莫膽寒。律師已仗人間義,黎庶永紀照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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