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20年杳無音訊而不分紅的一家“吸金”公司_風聞
虎落平阳-2021-09-17 13:25
20年杳無音訊而不分紅的一家“吸金”公司金新
20年杳無音訊而不分紅的一家“吸金”公司——原名:成都市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現名: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20日,杭州有很多人購買了華夏證卷有限公司運行的非交易股票“中核材料”,起點1萬股,每股6元,共計6萬元。當時杭州市中心的房價也只有3千多一點,倘若投資房產,6萬元眼下估摸該變成100多萬了。奇怪的是。該股票發行後便“泥牛入海無消息”。杭州乃至全國肯定有相當數量的人陷入其中,其中有些人已經微信結羣了!
當年宣傳“中核材料”的時候説法人代表是華夏證券的高管,全國人大代表,公司馬上就會上市。出於信賴,很多人購買後將有關憑證壓在箱底而敬候佳音。
誰知5年過去了沒音訊,10年過去了沒音訊,15年過去了沒音訊,20年過去了還是沒音訊,有人查了一下,這個20年還無法上市的公司居然在成都消失了。
於是,有當事人向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據説發行“中核材料”的公司“成都市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為“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於2015年4月遷往西藏。
於是,股票持有人急了,通過向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發改委與國家證券部門諮詢,他們給出兩條建議:或找屬地政府監管部門,或報警。
於是,有人向西藏經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情況,得到的答覆是——
“針對您所反映的問題,經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第一時間與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取得聯繫並核實有關情況。經核實:‘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為成都市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於1997年7月經原成都市體改辦批准設立(由成都市體改辦發佈的原文件認定),非定向募集資金,總股本1億元,每股1元,股份全部由公司內部股東認購。按照《公司法》規定,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滿三年後股份可轉讓,故2000年10月部分公司原自然人股東將持有股份在成都市股權託管中心進行轉讓交易,該公司負責人解釋此交易系公司原自然人股東與投資人單獨交易,屬原股東個人行為,符合《公司法》規定,公司無權干涉。且當時有部分投資者打電話或到公司進行諮詢,公司也在前台明顯位置張貼了風險提示書並對投資者進行了投資風險提示。由於公司後期經營不善至今未盈利,無法為投資人分紅派息。’”
“該公司此前實際經營地在成都,於2015年7月搬遷至拉薩市並更名為西藏中核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時間久遠,無法調取相關票據憑證核實該公司此前的實際盈利情況。”
不知西藏經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答覆中所提到的“公司負責人”是否就是原“成都市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現“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解天駿?
不知這位解天駿是否就是先後任實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資產保全部副總經理,併兼任華夏證券有限公司全資下屬公司拓普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的那那位解天駿?
不知這個連續虧損20年的企業是怎麼會被西藏拉薩市引進的?
不知這個企業是出於何種考慮在有股東編號、股東姓名、股東住址、股東身份證號碼、股東開户日期等詳細信息的情況下20年不與股東聯繫並作任何解釋的?
不知蓋着華夏證券大印的股票憑證是怎麼變成“系公司原自然人股東與投資人單獨交易”的?
不知沒有華夏證券公司與解天駿的“牽線搭橋“那所謂的”單獨交易“是否能夠成功?
不知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業信息上的分別佔比29.03%、15.68%、9.5%、9.41%、8.96%、8.96%、4.48%、2.69%、0.9%的8個個人與單位股東,是否公司也一直無法為他們分紅派息?
……
股票持有人的疑慮重重不知是否有道理?
西藏經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此次回覆函的第二小節似乎意味深長,不妨重複一次——
“該公司此前實際經營地在成都,於2015年7月搬遷至拉薩市並更名為西藏中核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時間久遠,無法調取相關票據憑證核實該公司此前的實際盈利情況。”
不過,西藏經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只要告知近五年遷往西藏拉薩後的盈利情況就足夠啦!
據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招工而發佈的最新相同地域行業的薪資詳情可知這個自稱“無法為投資人分紅派息”的企業的近況——
有28個職位在5-10萬薪資範圍中,佔比56.0%
有9個職位在10-15萬薪資範圍中,佔比18.0%
有3個職位在15-20萬薪資範圍中,佔比6.0%
有3個職位在20-25萬薪資範圍中,佔比6.0%
有7個職位在>25萬薪資範圍中,佔比14.0%
西藏中核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平均工資13萬-20萬(本數據取自50份樣本,最新更新時間:2020-09-16)
“吸金”等於“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