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 真當自己是老大?_風聞
当时我就震惊了-当时我就震惊了官方账号-是个有趣的人2021-09-17 10:54
作者丨 震驚叔
來源 | 當時我就震驚了
最近看到一則令人頭皮發麻的視頻。
9月15日清晨,江蘇南通一名老人推着車在小區門口擺攤。
隨後有附近巡邏的城管看到,下車將老人的桿秤沒收放至後備箱,老人追上前想要回自己的東西,結果眼睜睜看着城管當面把秤桿生生掰斷。
對方直接朝後一扔,也不管會不會砸到後面的路人。

在爭執的過程中,老人多次被拖得跪倒在地。

緊接着事情的發展更令人揪心。
或許是為了給損壞的桿秤討要説法,在雙方對峙的過程中,老人坐在了城管執法車輛的後備箱。
然而就在下一秒,她像只袋子一樣被該名城管拎了起來,整個人騰空狠狠地向後方摔去。

看着地上掙扎着想爬起來,卻始終無能為力的老人,網友們徹底怒了。
大家甚至不敢相信這一幕的真實性。
這還能叫城管嗎?這分明就是一夥子土匪吧。
任何有常識的人都應該明白,老年人的骨頭本來就很脆經不起重創,做出如此狠絕的行為,後果可能會造成重傷或者死亡。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如果是別人如此對你的父母,你待如何?
退一萬步講,誠然城管有權,老人也有錯;
但是《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二十九條明確寫道:
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對查封、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置。
嚴格來説,城管執法只能暫行扣押違法經營工具,而且必須寫《暫扣通知書》,上面有讓當事人前去處理的日期等等。
所以是誰給這位城管的權利,讓他可以直接跳過流程,損毀攤販的秤桿,面對一個瘦小孱弱的老太太,在對他們沒有任何人身威脅的情況下,毫不猶豫地選擇大打出手呢?

人民賦予你的權力和身份,你反手就是給人民一巴掌。
不得不説,真是好大的官威啊。
得知自己母親的遭遇後,老人親屬當即報警。
據老人的兒子介紹,母親今年已經72歲高齡,並不是職業的賣菜攤販,只是偶爾將種在家裏吃不完的蔬菜帶來賣。
有附近居民表示,城管掰斷攤販桿秤的事,也不是第一次發生。

監控顯示,事發時是清晨五點多,老人帶着自家種植的毛豆放在小區門口銷售。
在看到城管執法人員後,她便主動拿起裝有毛豆的蛇皮袋,放至小推車上準備離開,沒想到剛走幾步就被對方攔截搶奪了桿秤,繼而發生了暴力事件。

隨後老人被送入醫院接受治療,目前仍出現眩暈嘔吐的症狀。
事情發生後,當地有關部門立即採取行動,先是有城管部門和街道工作人員去往醫院,當天下午看望了老人,表示將對涉事人員嚴厲查處;
緊接着南通市公安局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並於今日給出通報:決定對吳某的違法行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

對於這樣的結果網友們都憤憤不平,表示這種不痛不癢的處罰,和自罰三杯本質上沒什麼太大的區別,根本不具有任何震懾力。
不過也有人解釋道:目前出示的只是行政處罰,老人在進行傷情鑑定後,醫藥費和賠償需另外和家屬協商,家屬也可以選擇上訴。
總而言之,除了這份通告之外,目前得知的消息是涉事城管已停職。
至於後續其他的問題,區監察工委已立案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需要咱們一起繼續關注。

對於老百姓來説,城管的壞印象早已不是一年兩年的事,它已經成為了社會發展一個長期的問題。
囂張跋扈,地痞流氓,管理不當,萬能臨時工……
從十幾年前起,這些似乎就已經是城管執法羣像,成為了身上撕都撕不掉的標籤。
隨着我國法治文明的建設與城管執法的日益規範化,在多方一起努力下,將陽光執法、柔性執法落在實處,攤販和城管之間也從眾所周知的“天敵”,逐步演變為學會耐心講道理、互相體諒的無形搭檔。
尤其是疫情之後,更是出現了許多温暖人心的新聞,城管幫小販找位置,幫忙看攤子等等……在這樣的良性發展下,粗暴執法的情況越來越罕見。


然而一切事物皆有意外。
儘管社會上多次強調文明執法,卻依然不斷會有極端事件發生——
面對賣氣球的小販哭着哀求,並保證不再出現的情況,某些城管嫌不夠過癮地將氣球踩爆,或是直接放飛,全然不顧這樣的行為是否會造成環境污染;
有多位市民反映自己的電動車“不翼而飛”,報警後發現原來是被城管擅自拖走,自始至終並未告知車主一句;
少年放學路上被城管從車裏扔的煙頭燙傷,上前理論卻反被圍毆……

每當城管執法陷入輿論漩渦,無論內容具體與什麼相關,人們似乎早已形成了條件反射:
城管打人了?城管為什麼又打人了?又是臨時工嗎?
相似的事還發生在去年九月的重慶。
起初有新聞報道,一位生鮮店老闆用刀砍傷了城管執法隊員,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
可當整件事的脈絡被完整呈現出來後,沒人不想吐口痰再罵一句活該。

生鮮店老闆叫楊漓,據她在採訪中回憶,執法人員在店門口進行巡查時,她正在整理橘子。
在聽到對方只喊了一聲“老闆”,自己詢問“什麼事”卻再沒下文後,楊漓被另一位賣西瓜的顧客叫去切西瓜。
等再出來時,發現城管們正將門口的水果筐搬進店裏。
由於擔心水果損壞,楊漓提了一嘴“水果壞掉找你們賠哦”,卻沒想到這句話突然引炸了對方的火線,雙方發生了幾句口角,隨後城管便喊她自己去收。

結果在她轉身走在門口時,一個城管突然又將筐子扔進店裏。
這一舉動讓楊漓忍不住火冒三丈,賭氣將筐子扔了回去,在對方威脅要把筐子收走時,她表示“收走就收走吧”。
本以為這場不愉快就以被收筐作為結束,可誰都沒想到的是,在她轉身回店的瞬間,一名城管衝過來對着她就是一頓拳打腳踢,毫不留情地追着暴打。

被打懵的楊漓隨手拿了手邊的工具自衞,也就是新聞最開始的場景。
直到場面冷卻後,她才反應過來自己拿的是把刀。

另外她也解釋道,按照規定,佔道經營的確是不允許的,但需要根據各個地方的情況來看,由於自己所在的是一個開放式的小區,一直以來都有不少小販擺攤,因此形成了這樣的風氣。
通常執法人員要檢查時也會告知他們,他們也都會理解配合的把東西拿進去,可這次既沒有人給她説任何話,也沒有流程中應有的口頭警告。

事故發生後,楊漓被診斷為輕型顱腦損傷。
原本夫妻倆並未將事情告知家人,可因為被打監控視頻傳播甚廣,以至於先被家裏心臟不好的母親看到,又被自己的兩個小孩在短視頻平台刷到。
看到自己媽媽被打的場景,孩子們在學校一直哭,根本沒辦法學習,心裏受到了極大的影響。
該怎麼和孩子解釋。
在他們稚嫩的眼神中,穿制服的都是“好人叔叔”,好人叔叔怎麼會用那麼殘暴的方式打人呢?

這件事一度讓楊漓的家庭瀕臨崩潰,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隨後的警方通報明確寫道:女攤主揮刀致城管隊員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衞。
城管先動手毆打女攤主,並一直追入店內,女攤主顯然處於刑法所規定的人身權利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在此情形下,女攤主情急之中揮刀反抗,系“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因此屬於正當防衞。
這是一次生動的“以案釋法”。
暴力執法不是執法。和家暴相似,它只是批着執法的外衣,實則施以暴力的一種活動。
依法治國的今天,還存在着這樣的執法人員,以及暴力執法的思想土壤, 無疑是對我們的一種警示:
在個別地方,制度不完善和教育缺位等問題仍然存在,不斷地抹黑着城市形象,踐踏着社會文明,違背了對人性本該有的良善。
法治社會不容“老大”。
比起出事後被輿論監督才想起去堵,嚴格把控人員錄取才更為主要。
執法者在從嚴執法的同時,也要守住底線,並且時刻牢記:
有權也不能任性,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
信息、圖片來源
瀟湘晨報/光明網/半月談/新華社
微博視頻/封面新聞/羊城派
作者:震驚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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