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強姦女學生..._風聞
摇滚客-摇滚客官方账号-有态度地听歌、看剧2021-09-17 10:22
來源 | 搖滾客

誤會音樂:崔健 - 紅旗下的蛋
今日BGM,《誤會》,崔健。
“我是一個強姦犯,而沒有一個強姦對象。”
79歲的汪康夫,用了一輩子證明自己無罪。
“強姦、猥褻”,因為這兩項罪名,他入獄十年。
多年來,他不停地上訴,就連當年案件的女學生都一一站出來舉證他無罪,還是徒勞。
罪犯者不知自己犯了什麼罪?
被害人也不知道受到了什麼侵害?
他痛恨、錯愕、疑惑,終其一生在找答案。
他不明白自己明明沒有做的事,為什麼要用了一輩子都證明解脱不了。
他一遍又一遍吶喊:“我就是不服,我沒有強姦,沒有猥褻。”

清白,對於一個人來説,尤其是正人君子而言,究竟有多重要?
聽了汪康夫的故事,你便會明白。

事情還要從55年前説起,在那樣一個年代,似乎真的能將白的説成黑的。
那一年,汪康夫24歲,正值最好的年紀。
彼時的他在江西吉安市蓮花縣琴水小學任語文老師。
據汪康夫回憶,他的父親曾是“國民黨軍需處中校”,因為這個父親的身份,他從小就接受着別人異樣的眼光,壓得他抬不起頭來。
所以他努力學習,飽讀詩書,成為了一名老師,算是為年少的自己出了口氣,也為父親長了志氣。
他講課不拘泥於固有的形式,不限於課堂,而是在實踐中上課。
時而帶學生出去游泳,時而上山砍竹子,生動有趣,學生們都喜歡聽他的課。
後來他的學生回憶道:
“別的班級很多同學都羨慕我們有這樣的班主任。”
如果日子就這麼平淡地過下去,他會成為一個好老師,不負父親的期望過完這坦蕩的一生。
可這一切,毀於一個平靜的夜晚。
1966年5月16號晚,汪康夫正在辦公室批改作業,學校的教導主任帶着公安直徑而入,沒有任何理由地將他帶走。
一臉錯愕的他甚至不知道即將面臨的是牢獄之災。
接下來則是無盡的審問,沒有事情原由經過,審着審着他莫名其妙地成了強姦犯。
**“騰雲駕霧一樣,就像去了另一個世界。”**老先生回憶道。
陌生的法庭,面前是一份學生簽名按手印的證據,這裏面詳細講述着他的罪名:
“康夫自1964年以來,採取以治病為名、找學生個別談話、指導作業、買票看戲、教女學生游泳、帶女學生上山砍竹子等手段,誘姦兩名女學生洪仔妹、尹福珍,猥褻了10名女同學。”
強姦和猥褻,一紙經不起推敲的材料,將他送進了監獄。
公安機關認定他強姦了12個學生,法官認定了他強姦了兩個學生,他們各有定罪,就是拿不出證據。


他不明白為什麼?
為何自己就成了強姦犯?
他對學生這麼好,為什麼會被反咬一口。
他堅信白的黑不了,堅信他的學生不會亂説,他相信自己的學生,相信真理。

可是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可以被扭曲的,只是汪康夫不願意相信。
法庭上,沒有證人,沒有詳細的調查經過,更沒有直接證據,強姦罪就這麼強行被安上了他頭上。
等待他的是十年的牢獄之災,是一生的屈辱之路。
他這一生都活在強姦罪名的陰影下,不敢和人接觸,不敢在村裏隨意走動,害怕人家指指點點。
每遇故人,他便心如刀絞。
往後的日子裏,他一直試圖為自己翻案,生活拮据,只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
不停上訴,不停被駁回,於此一生。
他説:“事實上我只做了24年人,之後的55年都生不如死。”

當年他刑滿釋放回到家中,才發現受害的學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被強姦這一事。
**“被害人還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老爺子低頭説道。
滑稽、可笑,無奈又心酸。

其實這些年大家都知道汪康夫是清白的,證據也收集了不少,就連當年的女學生都一一站出來為他證清白,可是就是翻不了案。
當年出獄後,他打聽到了“強姦名單”上其中兩個女學生的地址,信中他詢問當年的事情。
兩位女學生都回信告訴他們,根本不知道老師犯了強姦一事,自己也沒有被強姦。
她們説可以幫老師出庭作證,洗清冤屈。
十年服刑都結束了,被害人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真是天大的笑話。
此番通信後,汪康夫看到了一絲希望,他將信寄給法院,試圖申訴。
當年的學生也一一站出來否定了被汪康夫“強姦”事實。
“怎麼會強姦我,強姦我還嫁這麼近。”


“我和汪老師沒有任何關係,只有一種關係,那就是師生關係”

“沒有猥褻我們。”

一次次取證中,他發現了當年的貓膩:
原來學生們都是被逼的,甚至很多是在不知情的情況被誘導寫了“強姦材料”。
五十多年過去了,當年的女學生依稀記得怎麼被教導主任逼着寫下指證汪康夫強姦的材料。
“沒有的事”
“是教導主任強加給我的”



法院判定被汪康夫“強姦”的女學生紅仔妹也指證,當年的那份材料,是學校寫好讓她簽字,字跡潦草很多字她都認不清,就這麼稀裏糊塗簽了。


甚至有一位學生道出細節。
兩位老師叫她在一份材料上簽字,企圖問她是不是被汪老師調戲了。
女學生一口否決,可沒想到對面的兩位老師留下這麼一句話:
“人家説你有,這個杯子在這裏,你可以説沒有這個杯子嗎?”





學生李蓮欣回憶道:
學校的老師將她關在一個房間,並對她説:“你不寫我就不讓你回去吃飯。”
無奈之下,她只好寫下了“汪老師強姦了我”這樣的話。
多年後,當年的十二名“受害”女同學,除了一個已經去世,其他都紛紛否認當年被汪老師強姦或猥褻。

有了這些證據,事情也算真相大白。
可是奈何法律至今都沒還他一個公道。
他在日記中寫道:
“我無愧於社會,卻被社會所不容。”



申訴信,他一寫就是四十多年。
老人顫抖的雙手整理着這些年郵寄申訴信留下的掛號單,密密麻麻幾百張。

這些年他寫了很多材料,通常凌晨三點就起牀,老人家説早起腦袋清醒,才能更好的寫申訴材料。
雖然每次可能只改動幾個字,他還是堅持寫,堅持郵寄,哪怕希望渺茫。

可每次法院都以同樣的理由駁回他的信:“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直到後來驚動了媒體,江西台採訪了他之後,表示這個案子我們會重視。
但是法院的態度依舊很冰冷。
根本不聽他的申訴,拒絕受理。
理由也很簡單,歷史遺留的案件他們不受理。

2020年5月,在當年的“受害學生”的幫助下,江西省檢察院終於受理了他的申訴,打算重新對此案進行調查。
而後又是漫長的等待,一次又一次石沉大海。
直到今年8月10日,他終於稱收到最高檢發來的短信,稱已收到他關於刑事申訴的材料,需要他補充申訴材料。
我不知道汪康夫的案子最終會不會被翻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這一生已經被毀了。
多年前他曾在日記裏寫下了這段話,已經透露了這份無奈:
“這冤,該向哪裏伸?這苦,該向何處訴?全家節衣縮食供我申訴,孩子們連冬天的鞋子都沒有,母親、妻子有病也只好拖延不治。要説我有罪,這才是我的罪啊!”
“十年徒刑,罪不在我,這就是我一生的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