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有沒有區分“的”“地”“得”的必要?_風聞
顺手牵羊-2021-09-18 21:24
轉自知乎@難得糊塗**。**
當然有必要!
我教中學語文。
在教學的時候,我有一個硬性要求:凡是考試中主觀題和作文題中混淆“的”“地”“得”的,一字扣一分。
我這麼規定的直接原因是語文高考中如果混淆,要倒扣分;更根本的原因在於混淆它們會導致交流混亂。
我在知乎、微博等平台上,發現很多人分不清,甚至某些著名品牌也因此鬧笑話:


這裏面有歷史原因,因為 1984 年出版的《中學教學語法系統提要(試用)》提出不再區分“的”“地”(只是建議,而非強制);也有現實原因,電腦打字出於方便,打得快就會很自然使用最常用的字:

有一次課間,學生非常困惑地問我:“老師,您一定要我們區分"的地得",還因為這個我的試卷被扣了很多分。我覺得可以不用區分啊,因為別人知道我在表達什麼。”
我沒有立刻回答,而是把他招到身邊,然後寫了三個詞組給他,讓他好好體會:
1.驚恐的呼喊
2.驚恐地呼喊
3.驚恐得呼喊
然後我問:“你覺得上面三個詞組表達的意思一樣麼?”
他沒有立刻回答,一直在默讀。過了好一會兒,他突然抬頭,眼睛閃爍着光芒,説:“老師,我懂了!”
我們可以再比較一下:
1.他喜歡激烈的運動。
2.他喜歡激烈地運動。
這兩個句子意思一樣麼?
又如:
1.你説得對。
2.你説的對。
這兩個句子意思一樣麼?
評論區中有一位知友評論道:
這回答帥得帥帥的帥帥帥帥地點了一個帥帥的贊
這句話沒有問題,我們完全可以理解。
如果不分“的地得”,比如如某些人説的統一為“的”:
這回答帥的帥帥的帥帥帥帥的點了一個帥帥的贊
請問,你知道他在説什麼嗎?
當年湖南語文高考題,“詩意地生活”很多人審題寫成了“詩意的生活”而被判為走題作文,這個教訓是極為慘痛的:

另,附上以前看過的一張圖:

誠然,在口語中,由於發音相近,我們很難區分“的地得”,但由於口語交流還有語氣、語調和交流雙方的姿態、神態,因此我們可以判斷他用的是哪個“de”。然而,在書面語中,由於我們口語交流中的語氣、語調、神態等消失,此時區分“的地得”十分必要。
我們不能説口語中無法區分,因此文字就不必區分。否則,漢語中那麼多同音詞,我們單説無法區分,如“麻將”和“麻醬”,“定金”和“訂金”,“保健”和“寶劍”等,那它們也要合併了?
實際上,這三個虛詞的區分還有非常重要的表現神態、心理、態度等作用。一旦混淆甚至合併,我們表達時所藴含的“摹態”就會消失,那麼漢語表達會變得“呆板”。
的確,語言學家要尊重普遍的社會用語習慣。語法為語言表達服務,而非相反,但語言有相對穩定性,不是我們想變就可以變。詞典是語言交流的總結,會根據社會發展承認某些此前不被認可的用法,如“空穴來風”“壓軸”“七月流火”“説(shuo)客”等。然而“的地得”直到現在,各版本均嚴格區分,這表明整個社會對於區分三者總體持支持態度。此外,保持語言在一定時期的穩定性從而更好地方便社會交流,具有重要意義。
看到評論區大量評論,我想説,作為教師,只教國家認可的語言文字規範。至於不想分的,不願意分的,分不清的,我管不着,也不想管,我能做的是教好自己的學生。所以,不必來跟我吵,我沒這閒工夫,大家開心就好。
至於這三個結構助詞的用法,我貼一下最新修訂版《現代漢語詞典》。
注:《現代漢語詞典》受國務院和國家語委委託,由中國社科院資深語言和文字學專家編撰而成,是經過國家審定通過的詞典,代表着國家態度,也是教學領域最權威的字典之一。

對於有人説**“的地得”是現代白話文運動引入西方的產物,中國古代沒有“的地得”,更沒有三者的區分,@難得糊塗 了他和@林不知道 的兩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