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無神論史》連載6——第三章 春秋戰國時代神人關係的重建_風聞
国际邪教研究-国际邪教研究官方账号-珍爱生命,愿天下无邪!2021-09-19 17:22
**編者按:**為宣傳科學無神論,從9月10日起,我們將連載李申的專著《中國無神論史》。李申,1946年4月出生,河南孟津縣人。1969年畢業於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原子物理系;1986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世界宗教研究系,獲哲學博士學位;2000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儒教研究室主任。2002年轉任上海師範大學哲學系教授。現任中國無神論學會顧問、國際儒學聯合會顧問、中國反邪教協會副會長。

第三章 春秋戰國時代神人關係的重建
一、祭祀制度的轉變和對無德神祇的否定
人們創造了神,就要事奉神。上古原始宗教的事神方式,主要是獻祭。人把豐盛而潔淨的祭品獻給神,希望得到神的護佑。
最基本的祭品是食物。《山海經》不僅記載了各地的山林湖海之神,同時也都記載了獻給這些神祇的祭品。比如第一卷《南山經》,記南山經之首:

自招揺之山以至箕尾之山,凡十山,二千九百五十里。其神狀,皆鳥身而龍首。其祠之禮,毛,用一璋玉瘞,糈用稌米,一璧,稻米,白菅為席。
毛,指祭祀所用牲畜的毛色。糈,祀神的米。稌,糯米。也就是説,祭神,有糧食,有肉食,還有玉。這是非常高級的祭品了。從考古發掘的情況看來,發掘出來的玉,多是祭品。其年代,在公元前七八千年到公元前五千年左右。《尚書·舜典》也説,舜“修五禮、五玉”。也就是説,祭祀神祇用的玉有五種。由此看來,《山海經》記載祭祀用玉,當是比較可信的史實。如果認為《山海經》和《尚書·舜典》反映的大體是堯舜到夏代之初的宗教狀況,那麼,堯舜和夏禹時代,其祭祀所用的物品,已經發展到了比較高級的階段。
《尚書》所反映的情況,應當是所謂“絕地天通”之後的狀況。所謂“修五玉”,據註釋,是説祭神用玉的等級和級別問題。比如公爵用的玉圭九寸,侯爵、伯爵只能用七寸等等。至於其他祭品,也都有相應的規定。
文獻對堯舜時代的描述是否屬實,難以查考。然而用這樣的文字描述作者心目中的聖人時代,至少説明,描述者本人,是這樣主張、或有這樣思想的。這正是周代的祭祀狀況。

據《國語·楚語》,在絕地天通以前,民眾不僅“家為巫史”,人人都可以隨便祭神,而且“烝享無度”,以致“民匱於祀”。也就是沒有一個制度和規定,以致民眾把所有的財物都用於祭神,以致匱乏貧窮。
用豐盛的祭品討好神祇,以求神祇降福,是原始宗教事奉神祇的基本狀況。所以古希臘的蘇格拉底把這種狀況稱為神與人的“交易”。其祭品的豐盛,各個民族情況不同;但都會竭盡所能,則幾乎一致。而這種祭祀觀念發展到最高點,就是用人獻祭。幾乎各個民族的歷史上,都有人祭的情況。據英國宗教學家弗雷澤的《金枝》,即使國王,在必要的時候也不得不用自己的兒女獻祭。
這樣的情況後來遭到了先進思想家的批評。在古希臘,蘇格拉底批評人與神的“交易”。在印度,則是佛教創立者釋迦牟尼反對婆羅門宣稱的祭祀萬能。在中國,則是對祭祀制度做出規定和限制。
據《國語·楚語》,就在觀射父講述“絕地天通”狀況之前,還講述了當時對祭祀中所用肉食的規定:
(平)王問於觀射父曰:“祀牲何及?”
對曰:“祀加於舉。天子舉以大牢,祀以會;諸侯舉以特牛,祀以大牢;卿舉以少牢,祀以特牛;大夫舉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魚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魚。上下有序,民則不慢。”
王曰:“其小大何如?”
對曰:“郊禘不過繭栗,烝嘗不過把握。”
王曰:“何其小也?”
對曰:“夫神,以精明臨民者也。故求備物,不求豐大。”
據註釋,這裏的大牢,指牛羊豕三種牲畜。會,三個大牢。舉,君主在每月初一、十五的大餐。特牛,一隻牛。少牢,羊或豬。特牲,指豬。繭栗,指角像蠶繭和栗子般大小的小牛。把握,角可以用手完全握住的稍大一點的小牛。
可以看出,這是對祭品的嚴格規定。這個規定,應該是比以前要少得多。所以楚王才問,怎麼這樣小?!觀射父的回答,道出了當時事奉思想的核心,那就是“不求豐大。”因為神是“以精明臨民的”。什麼叫“以精明臨民”,沒有註解。但從其他文獻中,我們可以看到春秋戰國時代祭祀思想的重大變化。

首先當然是《論語》的記載。從孔子反對季氏旅祭泰山,反對季氏用八佾等,説明當時祭神的禮儀已經有了嚴格的等級規定。對於祭品,孔子的主張是:祭品以儉省為宜:“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論語·八佾》)而在孔子之前,被認為是商周之際形成的《易經》就已經指出:“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殺牛,是一種豐盛的祭品。禴祭,一種儉約的祭祀。也就是説,祭祀能否得福,不在於祭品的多少,而在於祭者的態度。
春秋時代,關於事神的效果和方式,曾經不斷髮生爭論。晉國討伐虢國,要借道虞國。宮子奇勸虞公不要借。虞公説,“吾享祀豐潔,神必據我。”宮子奇反駁道: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徳惟馨。”(《左傳·僖公五年》)其中“黍稷非馨……”的話,是援引《尚書》,而“非人實親,惟德是依”的話,則是所謂“人言”,指當時已經形成的共識。
而早在幾十年前,也就是魯莊公十年,當齊國進攻魯國的時候,魯莊公的應對策略就有祭祀一條。但是他不依靠祭品的豐盛,而是依靠態度的誠信:“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左傳·莊公十年》)

而人之所以要用誠信,用德行來討好神祇,而不是依賴祭品的豐盛,那是因為神的情況改變了。這時候的神,不再是原始宗教那沒有道德觀念的神,而是所謂“非人實親,惟德是依”的鬼神。傳統的、僅僅根據祭品狀況決定是否給人降福的神祇,被根本上否定了。
祭品方面最大的進步,也是對傳統神祇觀念最重要的否定,是對人祭的譴責。
二、對人祭和殉葬的譴責與對妖神的否定
把活人作為祭品獻給神祇,是原始宗教用祭品討好神祇的極端發展,也是宗教發展史上最殘酷、最不忍回首的一頁。
據弗雷澤《金枝》的描寫,許多情況下,人祭並不是把人簡單地殺掉或者弄死就算完事。有的民族,要把被獻祭者,弗雷澤稱為“人犧”,放在一個燒熱的鐵板上烤,讓人犧在鐵板上翻滾,哭號。據説是人犧的眼淚流得越多,莊稼就愈能豐收。也有的民族,許多人用石頭把人犧活生生地砸碎,然後分取他的肉體,據説這樣可使莊稼豐收。這種許多人用石頭砸死人的懲罰立式,至今還在一些民族或宗教中有其遺蹟。
據此,則基督教所謂God為拯救人類獻出自己的兒子耶穌,就是以前在必要的時候國王也不得不用自己兒女獻祭的延續,同時也是人祭在基督教中的結束。就這一點來説,基督教教義乃是當時先進的宗教觀念。而今天仍然在基督教中奉行的聖餐禮,也是此前分取、甚至分食人犧現象在新條件下的延續。類似中國古代把活人殉葬變成偶人,現在把古代真實的戰爭搏鬥變為體育的競賽項目。人類,常常自覺和不自覺地把以前曾經在現實中實行的東西,變為僅僅具有象徵意義的、供休閒欣賞的東西。
人類獻給神祇的祭品,多種多樣,最高級的,物質方面有玉、帛等等,精神享受方面就是歌舞、戲曲。魯迅先生的《社戲》,説的就是民眾獻給社神的戲。至少中國的戲曲,起初就是為祭神而發展起來的,所以過去的戲台往往都建在神廟附近或者對面。
但是在這眾多的祭品當中,有一種祭品是最基本的、不可少的,那就是食物。
人最初要把食物獻給神祇,那麼,這神祇一定是能夠吃食物的。就這一點來説,神祇起源於所謂“萬物有靈”的論斷,就不會是正確的,因為靈魂是不會吃東西的。
人類創造的第一批神祇,是動物。食物,一定是誘捕動物的餌料或者在必要時不得不丟棄給動物以避免受到傷害的獵物。在保管條件不好的情況下,有的農民也會在箱籠或者麻袋以外放一些糧食給夜間出沒的老鼠,就像現代某些人在錢箱外放上一點零錢給小偷一樣,為的都是避免更大的損失。這些手段,一定是最初用食品向神祇獻祭的起源。等到神祇已經被認為是純粹的精靈,甚至比精靈還要抽象,但用食物獻祭的傳統卻仍用象徵的方式保留着,這就是所謂聖餐禮一類禮儀的由來。這樣説,或許會使一些人感到不快,然而除此以外,沒有更好的解釋可以説明用食物獻祭的由來。
使人類沒有想到的是,當他們把某些對象塑造成神祇,並且用食物向他們獻祭以求獲福的時候,卻怎麼也不會想到,後來會把自己的同類作為獻祭的禮品。
在古希臘神話中,在許多民族的史料甚至現實中,都有不少人祭的記載或者不久前還存在着這樣的事實,所以使得如同弗雷澤這樣的宗教學家或稱人類學家能夠蒐集到許多這方面的材料。但是在中國有關上古的回憶性記載中,卻很難找到這方面的材料。很可能,這些材料經過了春秋戰國時代像孔子這樣的思想家的篩選和刪削。古希臘蘇格拉底等人想作、要作的事,沒有作成,但在中國幾乎相同的時代,卻作成了。其原因,當是春秋戰國時代的思想家們普遍對於人祭活動發生了反感和牴觸。這一時期,幾乎所有有關這方面的記載,都是站在反對的立場。

《春秋左傳·魯僖公十九年》(- 641年),經文:“已酉,邾人執鄫子用之。”傳文:“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於次睢之社。”“用之”,杜預注:“言若用畜產也”,即像用牲畜一樣地用人去祭祀神。“次睢之社”,杜預注:“此水次有妖神,東夷皆社祠之。蓋殺人而用祭。”
鄫子,鄫國君主。當時,宋襄公想稱霸諸侯,邀請滕、曹、邾、鄫四國在曹國南部會盟,鄫國君主遲到,宋襄公就讓邾國人抓住鄫國的君主,像用牲畜一樣,把鄫國君主殺死祭神。楚國公子司馬子魚評論道:
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又用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

所謂“六畜不相為用”,比如祭馬神不能用馬獻祭,因為馬神不會接受這樣的祭品。所謂“小事不用大牲”,比如小祭用羊,甚至僅僅用雞就可以,因為小神不敢接受豐大的祭品。所謂“用人,甚誰饗之”,就是説,現在卻用人向神獻祭,神能夠接受嗎!在司馬子魚看來,次睢那地方的社神,就是一個“淫昏之鬼”,也就是後世常説的妖怪。杜預注,乾脆就説這個所謂的社神,乃是“妖神”。大約從此以後,那些要求用人作祭品的神,就逐漸被認為是妖神、妖怪。而我們在晚近的文藝作品中,比如《西遊記》等作品中,看到那些要求用童男女獻祭的,都是那些妖怪。
《左傳·魯昭公十年》,魯國討伐莒國,“獻俘,始用人於亳社。”杜預注:“以人祭殷社”。“用人”,就是把人像畜生一樣獻祭。魯國大夫臧武仲當時在齊國,聽到這件事以後評論説:周公其不饗魯祭乎!周公饗義,魯無義。詩曰:“德音孔昭,視民不佻”。佻之謂甚矣,而壹用之,將誰福哉!周公是魯國的創業祖宗。也就是説,魯國的祖宗從此不會再接受他的不肖子孫們的祭祀了,因為周公只接受符合道義的祭祀。魯國這樣做,不合道義,太放肆(佻)了。把人像牲畜一樣地使用,誰會給您降福呢!
春秋時代反對人祭思想的發展,到了戰國時代,就是著名的“西門豹治鄴”的故事。

戰國時代。著名的賢君魏文侯任命西門豹作都城鄴鎮的長官。西門豹在訪察民情的時候,發現民眾最害怕的一件事就是“河伯娶妻”。官吏每年向百姓徵税數百萬,用二三十萬為漳河神娶妻,把剩餘的錢與巫婆們一起分掉。到時候,巫婆四處查訪,認為哪個姑娘合適,就把人買來,居住在華麗的帳篷裏,精心裝扮一番。十幾天後,找一個合適的日子,讓姑娘坐在牀蓆之上,推進河裏。漂浮數里之後,沉沒入水,説是給河神辦完了婚事。有姑娘的人家怕自己的女兒被選做河神妻,紛紛逃走。由於收税,百姓們也被搜刮得十分貧窮。
這一年,又到了給河神娶妻的日子。西門豹説,讓我看看新娘子是否合適。他看了以後説,這姑娘不漂亮,請大巫師報告河神一聲,改日另選一個好的。説完,就讓兵士們抱起巫婆投到了河裏。過了一會兒,説,巫師怎麼去了這麼久?於是命令把巫師的一個弟子投進河裏。又過了一會兒,説,他們怎麼都不回來?再派一個去問問。於是又將一個弟子投到了河裏。連投了三個。又説,她們都是女的,不中用。於是把衙門中的“三老”又投進了河裏。等了一會兒,西門豹又要派衙門裏的副官或者某個豪紳去報告河神,這些傢伙嚇得連連磕頭求饒。從此以後,再無人敢提為河神娶妻的事了。
為了消除漳河的水患,西門豹還興修水利,開挖了十二條渠道,引水灌溉田地,使百姓們都富裕起來。
西門豹治鄴的成就廣為傳頌,同時傳頌的,還有他懲治那些為河神娶妻的巫婆、污吏的故事。
這是中國古代宗教觀念的重大轉折。從此以後,中國古代的主流思想,開始把用人獻祭看作極其不合情理的事,把那些要求用人獻祭的神,稱為妖怪,並把它們逐出神祇的隊伍。
用人獻祭的另一形式就是殉葬制度。這是世界各個古代民族都曾經有過的宗教觀念。春秋戰國時代,這樣的宗教觀念也遭到了先進思想的抵制。

《詩經》中有兩首《黃鳥》詩,其中出於秦國國風的一首,被認為是哀悼秦國三位良臣的詩。該詩充滿哀怨地唱道:
交交黃鳥,止於棘。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交交黃鳥,止於桑。誰從穆公,子車仲行。……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交交黃鳥,止於楚。誰從穆公,子車針虎。……如可贖兮,人百其身。秦穆公,春秋五霸之一。在他的治理下,秦國開始強大起來。他死的時候,殉葬的有177人。其中子車氏三兄弟,是他最為得力的臣子,卻被要求殉葬。秦人哀傷,作了《黃鳥》一詩。《左傳·魯文公六年》評論説:
君子曰,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先王違世,猶詒之法,而況奪之善人乎。《詩》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若之何奪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長,是以並建聖哲,樹之風聲。……予之法制,告之訓典。……眾隸頼之而後即命,聖王同之。今縱無法以遺後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難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也。

《黃鳥》之詩和《左傳》所謂的“君子曰”,反映了當時先進的人們對於從死殉葬制度的反感和哀傷。這種不滿和哀傷,乃是最終廢除這種制度的思想準備。
反感殉葬制度的另一面,就是對制止殉葬的讚美。《左傳·宣公十五年》,晉國大夫魏犨得了病,告訴他的兒子魏顆説,我死以後,一定要讓我的愛妾嫁人。病重時又説,我死以後,一定要讓她殉葬。魏犨死,魏顆把父親的愛妾嫁了人。魏顆説,我遵守的是父親清醒時的遺囑,不能遵守他病重糊塗時的遺囑。後來在和敵軍交戰時,看見一個老人把草結成一團,使敵軍的大將落馬,成為他的俘虜。這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善惡報應故事。這個故事的另一面,則是對殉葬制度的反感,和對制止殉葬行為的讚揚。《孟子·梁惠王上》載:
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為其象人而用之也。

俑,偶人。無後,即沒有兒子。在孟子看來,無後乃是最大的不孝:“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孟子·離婁下》)。那些用偶人殉葬者,將遭受沒有兒子的報應。原因就是,他們用了象徵人的東西殉葬。
孔子是否説過這樣的話,沒有其他文獻可以證明,但是孟子對殉葬的極端反感,卻是事實。據正史記載,中國古代用人殉葬的制度,特別是皇帝用人殉葬的制度,直到明朝英宗時,才被完全廢除。但是春秋時期就已經開始的、對於殉葬制度的不滿和反感,則是廢除這種殘酷制度的始點。
用人殉葬,其思想基礎是,認為人死以後,靈魂不死,甚至還有所謂“生活”,所以要有人來侍候他。因此,不滿這種制度,也是無神論思想的重要一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