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放生、胡亂放生,這種風氣要好好管一管了_風聞
Opennovo-业余时政爱好者2021-09-20 08:50
【本文來自《河北武安通報“放生鱷魚”:正在搜尋捕撈,2人接受調查》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這種破壞生態、破壞公共安全的,不判ta幾年怕是剎不住這類放生的趨勢。放生蟒蛇、毒蛇、比比皆是,買魚放生折騰小魚的報道常有,像這樣的不好好收拾,不好好嚇嚇他們,這趨勢真難止住。
制止他們的方式:他們認為這種不算什麼大的刑事犯罪,但就要給他們套個重罪判幾年(比如:危害公共安全),這樣起了社會討論也就警醒了別人(就是殺雞給猴看)。
他們的目的無非也就是積德做好事,且認為在財富的作用下,放生是那麼容易、那麼廉價的積德方式,如果年輕時做了錯事,那麼今天可以通過放生達到懺悔的目的也挺好,但這哪是懺悔?這幾乎就是越描越黑,把錯事越做越錯。所以要重罰。
當然,這樣看,其實不僅西方宗教有懺悔的方式補錯,中國也有用放生的方式補錯。問題僅僅只是“對補錯、積德的正確認識”——不傷害他人,不傷害動物是前提(放生猛獸在初期對猛獸自身構成了食物缺乏的壓力,這是積德還是製造麻煩?在後期,猛獸學會捕獵就對生態和人居環境造成傷害,這是缺德),在這個前提下去尋找那些小動物喜歡得到救助的機會是放生(放小動物一條生路)。
舉個例子,我之前上班路上看到一個鄉下人舉了只臉盆大小的甲魚想賣,由於他就賣這一隻,從表情上就是(我是來掙外快的),這甲魚是想掙脱但四腳騰空使不出力,但甲魚時不時就看看路人,再看看賣它的鄉下人。像這種小動物希望被得救,就應該買下來至少不吃它。所以,在我看來,放生首先是救助小動物脱離餐桌。而這個甲魚的後續,我也只是路過,不知道後續。
另,我不是宗教從業者,但我覺得“需要分辨:哪種放生能積德,哪種放生只是在破壞天庭對一些生靈的懲罰(家裏有人醒佛,小時候沒少聽罪人投胎為牲口受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