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老人自制假肢事件,看媒體的公義_風聞
林孤小姐-2021-09-22 21:57
原創 林孤 林孤先生 今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1
互聯網信息時代裏,我是越來越反感於某些人刻意營造出來的“正能量”帽子了。
9月14日,四川樂山。
有網友在網上上傳了一個視頻。
一位殘疾老人,腿上裝着自制的假肢,假肢是用廢舊料雜草簡易包裹而成,因為雜草的堅硬度有限,所以長期使用下, 老人的假肢已經扭曲變形。
視頻發到網上,引起媒體關注,媒體人紛紛報道轉發,老人的假肢事件,引發了輿論關注。
因為媒體關注底層人士的生活不易,在媒體的呼籲下,會有更多的政府救助和民間幫扶行為發生。
——這,也正是媒體存在的意義之一。
新聞的第一要義是真實,新聞的最終目標是在闡述真相之後,還社會一個公平正義。

可是某些媒體在報道此次事件時,卻令我大跌眼鏡。
某家媒體報道的文案標題裏,很可恥地加上了一句**“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努力?”**
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我們要怎麼努力?我們要怎麼學老人的努力?
年紀大了自己上街編賣竹製品?腿腳不便了自制雜草假肢?死活都要靠這一條殘損之軀奮鬥人生自力更生?
這就是“努力人生”社會正能量的絕佳報道?
八千條留言裏,沒有一條是“我要向老人一樣努力活着”的,網友一致的留言,都是**“幫幫這個老人吧。”**

9月15日,河南經濟報也報道了老人假肢事件:
“當地殘聯發聲:下週免費帶他安假肢。”
感謝熱心網友,感謝正義媒體,感謝社會温暖大家庭。
“不拋棄、不放棄。”
2
我從小就不喜歡唱讚歌。
假的東西見得多了,真的醜陋就沒人説了。
“有時候真話太尖鋭,有人只好説着謊言。”
全紅嬋奪冠背後的社會系統邏輯,就是最好的當代勵志傳奇典型。
小姑娘為什麼想贏得比賽?——“因為這樣就可以有獎金給媽媽治病。”
奪冠之後,有醫院主動提出給她的母親免費治療了,王者歸來的前一天晚上,村裏連夜安排人把她家的破舊房子全部翻新了一遍。
在你功成名就之後,這個世界格外美好,圍繞在你身邊的, 也全部都是好人。
而當你拖着殘損的假肢在街上編賣竹製品時,販夫走卒、無名之輩,你被這個世界徹底的遺忘。
一個視頻讓苦難者有了關注度,就開始有人大肆宣揚苦難者的“剛強堅毅”,然後再告誡另外一羣弱勢羣體,你還有什麼理由不努力!
現實世界的悲涼,就在於只講規則,不講人性。
苦難就是苦難,面對苦難或許是我們必經的人生痛苦,但是刻意地去美化甚至是頌揚苦難,當真是既卑劣又下作。

3
我細細地翻看了一下這家媒體賬號,多數的新聞報道事件,都令我感到極其不適。
老人帶着自制的雜草假肢,他們報道,“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努力?”
岳陽一對雙胞胎,父親拋妻棄子、母親患上精神病、外婆是環衞工人,9歲的哥哥説,“我不上學了,先讓弟弟讀書,我去賺錢養活外婆和媽媽”。他們報道,“9歲男孩:我來扛起這個家。”
失去雙腿的女子,獨自在田間勞作,他們報道,身殘志堅的母親堅持幹農活養活兩個孩子,苦難的生活樂觀的面對,“致敬這位母親”。
諸如此類,言之鑿鑿。
苦難的現實,他們謳歌堅強,他們讚美抵禦苦難的正能量,勵志、熱血、鼓舞人心。
苦難背後的傷痛、政府和社會應有的共同救助、“哀民生之多艱”的感慨、對於底層人士的共情和關愛,他們隻字不提。
殘聯、婦女兒童保護法、社會公益組織、慈善基金會、人道主義援助,集體失聲。

30年前,我們説好了,讓一批人先富起來,然後去幫幫那一羣沒有富起來的人。
30年的社會進步,30年的經濟迅猛發展,一批先富起來的人,成功的把社會資源分配成了二八定律甚至是一九比例。
然後,先富起來的人這一波人,轉頭告誡一羣沒有富起來的、斷了腿的老人、失去父母撫養的困境兒童、身殘志堅的母親,“你們好樣的,你們加油,你們繼續努力,你們是最棒的。”
剩下的我們這一羣看客,他們也不忘叮囑一句:“看看,身殘志堅,這是何等的熱血故事,你們這羣有手有腳的人,還有什麼理由不努力!”
高樓裏彩色琉璃燈火輝煌,草屋內狂風大作燭光暗淡。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麻雀在風雨中飛翔覓食、孔雀在金絲籠裏歡快地歌唱,我只覺得它們格外吵鬧。

4
廣西的百香果女孩,才10歲。
週末和節假日都要上山去採摘百香果,然後售賣,賺點零花錢補貼家用。
最後一次的採摘,她賺了32塊錢。“想為媽媽減輕一點家庭負擔。”
在世俗的正能量眼裏,這是一個懂事的女孩,這是一個乖巧貼心的女孩。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我從來沒覺得這是一句多麼勵志的話,相反,我只覺得心酸。
10歲、上山、摘果子、賣32元錢、補貼家用,每一個信息解讀,都有人能品味出其中的“正能量”來。
結局出現意外,這麼一個聽話、懂事的小女孩,卻遭到了一個社會人渣的加害。
她被性侵、被姦殺、還被殘忍地挖去了眼睛。
二審判決,罪犯死緩,女孩的母親奔潰了,網友憤怒的情緒也被點燃了。
“女孩的父親怎麼不出來説句話?”
——世人不知道的是,百香果女孩的父親,早年間已經去世,死因,是因為“見義勇為”不幸犧牲。
這些背後的心酸委屈,無人知曉。
輿論鬧大了,百香果女孩遇害案,經最高院複核審議後,改判了。
楊光毅姦殺幼童、犯罪手段狠毒、影響極其惡劣,最高院最終下達死刑立即執行的命令。
誠如女孩母親之前的希冀:“我希望法律是公正的。”
我希望法律是公正的、我希望媒體是正義的、我希望上面的人是能夠看得見黎民疾苦的、我希望社會價值觀除了盲目崇拜強者之外也能對於弱者給予基本的同情和關愛。
4萬萬人創造了歷史,14億人共同見證了歷史。
每個生命,都應該被平等的尊重。
九年義務教育的普及、民智民識的不斷開化,瞎子傻子也會越來越少,我們有眼睛,我們有腦子,我們看得清,我們能夠分辨的出,什麼是正能量,什麼是小丑表演。
別光盯着自己的屁股,也得正視普羅大眾的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