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個正義55年:“我不是強姦犯”_風聞
林孤小姐-2021-09-22 21:29
原創 林孤 林孤先生 5天前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1
“我是誰啊,我是歐陽懿啊,我不是老歐,我是歐陽懿,我叫歐陽懿!”
《父母愛情》裏,時代洪流社會啞語之下,一個小人物的悲慘命運,全都在歐陽懿這一句遲到了十來年的大聲疾呼裏。
知識分子的清高和傲氣,被破敗的世俗折磨得體無完膚。
汪康夫,經歷了更加悲慘的命運。
1966年,時任江西蓮花縣琴水小學教師的汪康夫被指控強姦兩名、猥褻10名女學生,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時年,汪康夫24歲。
汪康夫不認罪,他在二審宣判筆錄上寫下:“我沒有強姦女學生。”
1975年,汪康夫勞改9年後被提前釋放。9年的勞改生活,讓他患上嚴重的胃潰瘍和腎結石。
拒絕認罪的汪康夫一直寫信伸冤,自此開始了長達幾十年的申訴之路。

2
1978年,他給十幾名“受害者”女學生寫信,詢問當年的情況。
女學生們很快回信,全部否認了被“強姦、猥褻”,並解釋自己當年是被引導和威脅,才在指控汪康夫的材料上籤了字。
有個老師把我叫到辦公室,硬説我與汪老師有不正當關係,要我寫檢舉材料,我不肯寫,她説不寫就不準回家吃飯,我看到桌子上有同學寫了檢舉信,我照抄了一份。
一位女老師把我反鎖在房間,讓我寫有關汪老師的材料。我寫不出,連續被關了好幾天,每天很晚才回家。

受害者親口承認,猥褻、強姦均系憑空捏造。
汪康夫看到了希望,坐了9年牢,終於能夠還自己一個清白了。
可不成想,從78年開始,汪康夫這一條申訴之路,整整走了43年。
天大地大,除了妻子相信他的清白,似乎沒有一人願意承認,汪康夫是一個乾淨清白的人民教師。
在1978年和1980年的蓮花縣人民法院重新調查報告中,有“被奸人未有證實材料、檢舉材料由教師撰寫”等內容。
1986年,吉安中院與檢察院聯合調查的結論稱:辦案程序不正常。
建議撤銷原判,予以糾正。
1987年,吉安中院駁回申訴,汪康夫不服,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
之後,汪康夫的案子幾乎陷入死衚衕。
汪康夫決定集中向省檢察院和省高院申訴,然而這一等又是二十年過去了。
申訴、找律師、維權,是需要錢的。
但是汪康夫只是一個清貧的縣城教師,家裏並沒有多少積蓄,所以,錢,只能靠妻子去借。
“我支持你。家裏的事不用你管,我都能擔當。我一定會替你爭回來這一份清白。”

3
2021年8月10日,79歲的@汪康夫稱收到最高檢發來的短信,稱已收到他關於刑事申訴的材料,需要他補充申訴材料。
如今面對最高檢的回覆,他説感覺又有希望了。
“我想清清白白離開人間。”汪康夫説,這是他最後的心願。
過去55年以來,“強姦犯”的帽子一直壓得他抬不起頭來,子女上大學還因此受到了“牽連”。
最近兩年,汪康夫身體每況愈下,心臟狀況很不好,他不知道自己還能堅持幾年。
“如果我死了,都沒能等到最後的正義,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夠繼續為我申訴。”
我活了79年,伸冤55年,只做了24年的人。
“在我死之前,我想重新做回清白的人。”

4
社會層級不同,鄙視鏈也無處不在,即便是蹲班房的罪犯,也存在鄙視鏈。
在所有的犯罪分子羣體當中,有兩類人是最讓人唾棄的:
一是拐賣兒童、二是強姦女性。
哪怕是社會羣體對窮兇極惡的殺人犯都能抱有一絲最後的同情,也絕對不會去憐憫一個強姦犯的罪行。
某種程度上來,“強姦犯”似乎成了最低賤的犯罪羣體。
而現在,揹負這項罪名的,還是一個曾經懷揣赤子之心的人民教師。
汪康夫很疲憊,汪夫人很委屈:
“不知道上輩子害了誰,這輩子被人害成這樣。”

5
“冤枉你的人,往往比你自己本人都更加清楚地知道,你究竟有多冤枉。”
《沉默的真相》裏,侯貴平是一個善良淳樸的支教老師,他發現了卡恩集團的犯罪事實,為了保護女學生,毅然決然的和黑惡勢力作鬥爭,最後,卻被惡人設計陷害,給侯貴平扣上強姦犯的罪名。
汪康夫案件,被媒體稱之為現實版的《沉默的真相》。
“10年牢獄,被害人竟然都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這個罪讓我怎麼認?”——汪康夫。
這個罪名扣在汪康夫的頭上,折磨了他整整55年。
人性之惡,有的時候,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

從侯貴平到汪康夫,從鄧世平到李尚陽。
16年前的“湖南操場埋屍案”終於被翻到了枱面上,“人民教師”鄧世平終於沉冤得雪了。
一個正義的舉報者,卻被人扣上了“攜款潛逃”的屎盆子;一個關愛學生生命健康安全的良心教師,卻被埋在了操場下面16年。
而湖南另一名正義的舉報者,另一個“人民教師”李尚平,還在等待着正義的到來,等了整整18年。
“我是汪康夫,我是人民教師,我不是強姦犯,我等了55年。”
時代的一粒灰,落在某一人的頭上,就是不可翻越的一座山。
用心查閲一下案件的來龍去脈吧!還他一個真相,還司法一個尊嚴,還這個世界,一點公平和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