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中國已確立全球創新領先者地位_風聞
老陈哥2018-2021-09-22 18:58
據新華社消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縮寫也就是WIPO)20日發佈《2021年全球創新指數》(英文: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21,簡寫為GII)顯示,中國在創新領域的全球排名從去年的第14位上升至今年的第12位,仍是前30名中唯一的中等收入經濟體。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報告標題首先説的是:“儘管新冠大流行,創新投資仍具有彈性”(Innovation Investments Resilient Despite COVID-19 Pandemic);標題的第二句指出,在這個創新指數上領先的前五位國家依次為:瑞士、瑞典、美國、英國和韓國;標題的第三句才説到中國:“中國更接近前十名”(China Edges Closer to Top 10)。
根據《2021年全球創新指數》(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21)顯示的2021與2020年全球排名第一~二十名的創新國家(地區)排名如下:
1. 瑞士(2020、2021年均為第一名);
2. 瑞典(2020、2021年均為第二名);
3. 美國(2020、2021年均為第三名);
4. 英國(2020、2021年均為第四名);
5. 韓國(2020第十名、2021年第五名);
6. 荷蘭(2020年第五名、2021年第六名);
7. 芬蘭(2020、2021年均為第七名);
8. 新加坡(2020、2021年均為第八名);
9. 丹麥(2020年第六名、2021年第九名);
10. 德國(2020年第九名、2021年第十名);
11. 法國(2020年第十二名、2021年第十一名);
12. 中國(2020年第十四名、2021年第十二名);
13. 日本(2020年第十六名、2021年第十三名);
14. 中國香港(2020年第十一名、2021年第十四名);
15. 以色列(2020年第十三名、2021年第十五名);
16. 加拿大(2020年第十七名、2021年第十六名);
17. 冰島(2020年第二十一名、2021年第十七名);
18. 奧地利(2020年第十九名、2021年第十八名);
19. 愛爾蘭(2020年第十五名、2021年第十九名);
20. 挪威(2020年第二十名、2021年第二十名);
新華社報道曰:“自2013年以來中國排名持續穩步上升,確立了作為全球創新領先者的地位,且每年都在向前十名靠近,這‘凸顯了政府政策和激勵措施對於促進創新的持續重要性’。”——這一觀點顯然是正確的,不過從上面本人抄錄的世界前二十名的排名可見,研發就是需要“聰明人花錢花功夫的事情”,所以這世界TOP20中“金磚國家”目前只有中國一個,不過將掃描範圍擴大至TOP50時可以見到如下國家:保加利亞(35)、馬來西亞(36)、土耳其(41)、泰國(43)、越南(44)、俄羅斯聯邦(45)、印度(46)、烏克蘭(49)、黑山(50),從中可以看出,蘇聯的後續國家以及東歐國家顯然現在經濟都説不上好,因為可以把這些國家的名字再列出來,就能看出來了:保加利亞、俄羅斯聯邦、烏克蘭、黑山。
其實還可以説一句的是,雖然WIPO雖然在GII中列出瞭如此多的國家和地區,不過需要知道幾件事:
(1)歐洲有個歐洲專利局EPO(請注意,並非歐盟專利局,也不歸歐盟所有或者歸歐盟管理),它有38個成員國(Member states),2個擴展國(Extension states),4個生效國(Validate states)。所有的西歐、北歐發達國家都是EPO成員國,上面的TOP20之中的瑞士、瑞典、英國、荷蘭、芬蘭、丹麥、德國、法國、冰島、奧地利、愛爾蘭、挪威十二國都是其成員國,TOP50之中的保加利亞、土耳其也是成員國,黑山是EPO的一個擴展國;
(2)知識產權領域最大的五個國家或超國家的知識產權局被稱為IP5,字母順序排列,它們分別是歐洲專利局EPO、日本特許廳JPO、韓國知識產權局KIPO(Kor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http://www.kipo.go.kr)、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按照統計,IP5處理的專利申請量大約為全世界的80%,另外其中處理的專利合作條約申請(PCT申請)大約佔所有PCT申請的95%。
根據上述兩件事可以看出,上面列出來的國家可能也就是現有能搞出發明創造的國家了,餘下來的“殘餘”也許還有,不過應該不甚多。
據WIPO的數據,中國單位GDP(國內生產總值)的專利數量高於日本、德國和美國,如按專利總量計算則更令人印象深刻,單位GDP的商標和工業設計數量也是如此——這裏需要指出一點,就是WIPO雖然位於歐亞大陸上,不過判斷基準很大程度上是“美國化”的,比方説這裏分析的“專利”就是很美國化的僅僅分析了更加“普世”或者説更加基本上所有國家皆有的按照我國標準應該稱為“發明專利”的分類。對於我國也劃分為為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多數國家雖然實際上是採用類似發明專利的審查方式處理,但是卻更喜歡將它們叫做“實用新型”(Utility Model)和“外觀設計”/“設計”(Design)的。當然,據我瞭解,美國是沒有 Utility Model 的,被冷處理也是顯然。
但不説這個,僅説中國的研發成果的“含金量”和國際化程度,從附圖的IP5的2020年“5大局”統計數據來看,中國人在國內遞交的專利申請遙遙領先,但是國際化程度還遠遠不夠。

須知,專利保護是有地域限制的,沒有在一個國家或地區遞交申請,專利權就不可能獲得保護(當然,遞交了申請之後還有可能遇到別的挑戰,但是沒有專利權,就任何挑戰皆無,“四大皆空”也)。從圖中可見,在中國2020年公開的將近150萬件發明專利申請中,純國內申請約佔90%,約135萬件;其中來自EPC和日本的有3%,就是分別大約4.5萬件;來自US的有2%,約3萬件;來自韓國的有1%,約1.5萬件。於此相對,來自中國的發明專利申請在美國僅有7%,約4.2萬件;在日本僅有3%,約9千件;在韓國僅有2%,約4.5千件;在EPC有6%,約1.1萬件不到。
150萬件:數萬或數千件,這個比例差距實在比較大——相比之下,美國、日本、EPC國家好像這個比例都遠小於此。這可能也正反映了中國公司的國際化程度還比不上西方吧,我們需要走得路還長。
我想出現這個情況的原因可能在於也許有人至今還認為在美國、歐洲、日本、韓國等發達國家申請專利(也保護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比在國內“費錢”,而且要“費很多錢”,“浪費”。不得不説,您的想法實在太落伍了!請注意:第一,在國外申請專利也許會比在國內貴一些,但是絕對沒有“費很多錢”+“浪費”之事——只要您選擇合適的國內代理機構和外方代理機構;第二,為了保護您未來的大發展,請您相信,因為您不去申請,自有那“熱心人”會把此事辦了,但是由此獲得的利益將不屬於您!(您不要認為我在危言聳聽,而且您不要認為我們中國的商人智商和情商不夠)
不多説了,預祝大家國慶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