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小學時順手多拿了老媽單位聯歡的獎品,我媽發現後立馬領我去單位道歉_風聞
abcd15469_1s31b-2021-09-23 18:06
【本文來自《年輕的朋友,以我親身經歷給你普及一下公有住房吧》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森林學徒96
- 當年老百姓對腐敗的態度,其實是很雙標:對別人的腐敗很憤怒,自己遇到事情卻想走後門、找關係,而不是就事論事依照法律法規來解決!
制度+科技,過去那種亂哄哄的環境,就只依靠所謂的自覺,肯定是靠不住的,比如我提到我父親的採購,從需求敲定,到選商比價,到現場考察,到結算付款,都是我父親一個人去跑(雖然也有審批程序),現在哪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
又比如超標準接待,我們單位是重要接待200元/人,5人1000元,也就是本地平均一週工資不到,80年代相當於人均一週工資的一次接待,會被紀律處分嗎?我們的黨內巡察,報銷1張5元停車票就被紀律處分,過去這樣嗎?還有公車私用,你沒有違規坐過公家的車嗎?
我做的工作,就是審查審計,
呵呵,沒有在那個年代生活過,你根本沒有資格來談論那個年代的腐敗問題,因為一切都是你憑着自己所處的已經把腐敗當成自然的現代生活經驗想當然的想象出來的,50到80年代應該是中國歷史上最清廉的時代,
那個年代的確沒有今天眾多反腐的規章制度,但是有的是絕大多數黨員幹部自覺自願的自我約束,他們嘴裏常常説的是黨性,是原則,而他們對這些信念的堅持是你這個年紀的人所完全無法理解的,就像現在的一些年輕人無法理解董存瑞黃繼光那些英雄一樣。
還是説點我自己家的事兒吧,我讀小學的時候,老媽在單位的工會工作,一次過年單位聯歡,有些小娛樂小獎品,老媽就負責安排組織人員發放,我在老媽身邊玩時順手就多拿了一支本來作為獎品的鉛筆,回家後被老媽發現,馬上領着我去單位道歉。
大學時我一個玩得好的哥們家裏需要個什麼材料,時間久了我都忘了,當時我知道老爸的貿易公司就有這個,而且數量很多,根本沒有細賬,我就帶着哥們和他家人到老爸公司去要,當時我想着反正是公家的東西,何況又不值多少錢,不算什麼事兒吧,老爸很痛快的批條讓人把東西給他了,回家後老爸就跟我説以後不要幹這事兒,
當時是當着我朋友的面給我面子,實際那個東西是他自己掏了一個星期的工資買下來送給對方的,而此時老爸已經是管理着那個年代就有幾千萬年營業額的公司。其實這不僅僅是我父母如此,而是那個年代絕大多數黨員幹部普遍如此。
就以你説的違規坐公家車為例,我還真沒有坐過,雖然老爸當時單位給他配有小車,唯一一次沾光是第一次去大學老爸公司的貨正好要送到我上大學的城市,我搭了一個便車,老爸跟我一起擠在貨車駕駛室裏送我去的,然後自己擠火車回來的,這也不是隻有我能有的什麼特權,而是當時單位如果有跑長途又順路這種事兒大家都會找來搭順風車,
其實不僅是我,當時連我們單位那幾位跟地級市市長平級的領導每天上下班都是跟大家一樣步行或者騎自行車從家屬區走到廠區去,大約要走半個小時吧,儘管他們都有自己24小時待命的專車,單位一把手書記的姑娘跟我一個學校,回家的火車票還是我半夜爬起來排隊幫她當然同時也給自己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