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扶老人反被訛5000元,索賠5萬反手捐給貧困山區,這個做法你怎麼看?_風聞
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2021-09-24 10:40
想起我上中學的時候,作文題里老出現關於「扶不扶」的話題。仔細一查,現在這個話題已經被納入百度百科成為了一種社會爭議現象。我覺得還蠻值得思考的。

最近在網絡上也流傳着一件有關於這個問題的事兒,因為這張圖一直在各大社交平台流傳

女大學生,扶起了自己跌倒的老人,打了120,並陪同去了醫院,拿出自己的生活費,墊付了1000多元的醫藥費,老人的子女到了醫院後,老人卻一口咬定是大學生撞倒了自己,於是老人的子女是惡語相加,不但拒還墊付的1000多元醫藥費,還要大學生賠償5000元,大學生寒心了,立刻報了警,警察調取了事發地的監控,才還取了大學生的清白,
女大學生要求老人及其子女賠償其精神損失費5萬元,不然呢要求警察以敲詐勒索罪將其拘留,任何人勸説這位女大學生就是半步不讓,態度堅決。
一時間引起網友的熱議:如果沒有監控還女大學生的清白,那麼誰會還她清白?至於那些恬不知恥勸説女大學生不要追究敲詐勒索者責任的人,就是對敲詐勒索這種道德敗壞行為的縱容!

看到這您可能會問後續如何了?
有網友説,老人因年紀較大不予刑事處罰,其兒因為過於羞愧而拿出五萬塊錢精神損失賠償款,但其兒媳因情節惡劣,女大學生拒絕原諒,警方將其拷走並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女大學生拿到了五萬塊錢,立馬捐給了慈善機構,以資助大山裏的貧困兒童。**不為拿錢,只為懲戒壞人,只為矯正早已淪陷的人心和社會風氣。
知乎答主皮皮魯認為現在壞人幹壞事的成本太低了,讓幫助他人的女大學生心寒也會讓更多的好心人心寒。女大學生的做法即是「怎麼也讓這家人出點血」。支持女大學生的做法。
女大學生扶起跌倒的老人被訛人是一件十惡不赦的事,做了好事被誣陷,被自己幫助的人訛,會讓很多好心人心寒。並且,這種事情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太大了。大到很多本來心地善良的人,不敢去扶需要幫助的老人。既然訛人的老人在作惡,對他進行應有的懲罰是正常的。
人不管多大歲數,都不能把年齡當做逃避懲罰的資本。不管上述後續報道結果是否真實,就女大學生的做法,這應該是首例在扶老人被訛,還原真相後不侷限道歉同時要求賠償的。即便最後賠償比五萬少得多,怎麼也讓這家人出點血。所以,我堅決支持女大學生的做法,有些人渣的心不疼一下,總歸沒有震懾力。希望以後女大學生這樣的人,可以多一些。這種新聞多了,那些因為金錢產生訛人念頭的老人就能三思而後訛了。
那麼從法律層面來説,老人要求女大學生賠償5000元並拒絕歸還墊付的1000元的行為如何評價?
武漢大學法學院的刑律小陳在知乎為大家做了科普:
女大學生扶起跌倒的老人被老人明知自己沒有請求權基礎,仍然捏造事實,要求他人交付財物,涉嫌詐騙(未遂)。
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這類詐騙未遂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如果老人及其家屬有暴力或者軟暴力等情形的,則可能涉嫌敲詐勒索(未遂),目前司法解釋沒有規定這類案件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碰瓷這一行為有明確的説明:
實施“碰瓷”,具有下列行為之一,敲詐勒索他人財物,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
1.實施撕扯、推搡等輕微暴力或者圍困、阻攔、跟蹤、貼靠、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扣留財物等軟暴力行為的;
2.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進而利用被害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或者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相要挾的;
3以揭露現場掌握的當事人隱私相要挾的;
4揚言對被害人及其近親屬人身、財產實施侵害的。
而女大學生索賠5萬元的行為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依法維權,而不是敲詐勒索。
老人及其家屬對女大學生的名譽權造成了侵害,因此女孩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但這件事情的真偽依舊有待考證。因為還看到有網友出來説,這5萬塊錢是可能是無法被滿足的,
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國際機場分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張昭輝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解釋:
雖然在《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中寫,自然人人格權受非法侵害,可訴請賠償精神損害。女大學生這麼做,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的。但第八條中: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女大學生就屬於第一款所稱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一般來講法院不會支持賠償,更別説是這麼大數額。
至於行政違法或刑事違法的可能性,雖然存在,但是如果難以證實摔倒的老人的非法佔有的目的,就難以確認其涉嫌敲詐勒索(即碰瓷),畢竟還存在認識上的錯誤(誤認)或明知但想着轉嫁損失(道德淪喪)的可能。
看了一下網友的激烈討論,贊同女大學生做法的聲音非常高漲



也有網友説,或許,這只是發財的踏板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