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手”殺死孩子的父母_風聞
当时我就震惊了-当时我就震惊了官方账号-是个有趣的人2021-09-24 10:29
作者丨 震驚叔
來源 | 當時我就震驚了
三十多度的天氣,一輛暴曬悶熱的車裏,一個被活活“蒸”死的三歲孩子。
這樣如恐怖電影開頭元素般的場景,就發生在幾天前的深圳。
9月21日中秋節,一個闔家歡樂的日子。
街上的餐館大部分被訂滿,網友們也都在嘻嘻哈哈地討論,究竟哪個餡兒的月餅該被開除餅籍。
與此同時,一位母親正在醫院裏崩潰大哭。

面對醫生“一定會盡力搶救”的安撫,她不停地做着祈禱手勢,請求對方一定要救活自己的孩子。

出事的是這家小女兒。
在被送來搶救之前,她曾在自家的車裏被困了一下午,窗户緊閉,空調未開。
當時正值一天中最熱的時候,烈日下的車廂,就像一盆燒得正旺的火爐,成年人在這樣的環境下超過五分鐘尚且無法忍受,更何況才年僅3歲的孩子。
而造成這一慘狀的,正是女童的父母。
夫妻倆因為打牌忘記女兒在車上睡着,直到女童哥哥發現妹妹不見了,四處尋找未果,當父母的才想起女兒還在車上。

事故車輛 △
趕過去將門打開後,孩子早已奄奄一息。
據附近的街坊説,事發前這家人曾出去吃飯,中午回到家附近後夫妻倆就出去了,期間也並未發現異常,直到大兒子發現妹妹不見蹤影。
等到發現女童仍在車中是下午5時許,當時孩子就已經是窒息狀態,嘴唇發白口吐白沫,生命垂危。

家人們這才緊急送醫,可惜為時已晚。
醫院稱孩子被送來時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很痛心,孩子送到醫院時,呼吸和心跳都沒有了,但是我們醫院仍然做了人道主義搶救。”
隨後該工作人員補充道:“孩子很小,才3歲半。家屬説,孩子關在了車裏將近3個小時,車窗和空調都未打開。”
最讓人心痛的是,在被困的過程中,女童曾將車上放的三瓶水全部喝光。
一個力氣尚小的3歲孩童,為了求生,幾乎是用盡了自己所有的力氣,可惜最終卻還是沒能逃離這場災厄。

對於女童的不幸遭遇,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至於孩子被關在車裏的具體原因,由於家長的心情太過悲痛,目前無法從他們口中得知更多細節,只能等待調查結果出來。
無論如何,有一點是肯定的:
大人的過錯,不該讓孩子用沉痛的代價來買單。

這讓我想到三年前的一個同類案件。
2018年夏天,湖南湘潭的某小區,一名男孩被發現死在自家車內。
那天,不滿4歲的小天和父親一同外出,當時車裏還有幾個大人和其他孩子,據説是一起去打疫苗。
居民黃大伯回憶,他們大概中午11點左右回到小區。
因為回程時小天撐不住睡着了,把車停在樓下後,大人們就帶着其他孩子上15樓的親戚家吃飯,單獨留小天一個孩子在車內。
據@瀟湘晨報 的記者的實驗結果來看,在當天的太陽暴曬下,只需短短十分鐘,車內温度就飆到了47度。

孩子就一直處於這樣的環境中,直到下午5點才被家人發現。
當時醫生做了心電圖,沒有任何生命體徵,證實他已經死亡多時。
出警護士小蘇説,孩子臉部皮膚有破損,全身發紫紅色,瞳孔已經放大,出現了屍斑。
當時氣温高,或許小天醒來時已經處於脱力狀態,想開門都開不了。
同時這台越野車窗户又貼了玻璃膜,從外側很難看清車內的情況,導致孩子無法通過窗户朝外界求救。
車窗玻璃上滿是手指印。
掙扎的,絕望的,無力的,在彌留之際。

附近的鄰居表示,這家人一共有兩個孩子,一個是四歲的小天,另一個才只有幾個月。
事發時,爺爺奶奶還以為他跟爸爸媽媽在一起,卻沒想幾個小時後見到的,卻是孫子的屍體。

回顧以往的社會新聞,兒童被鎖車內導致的悲劇,每年都在發生。
有實驗表明,即便車外温度為舒適的24℃時,車輛經過30分鐘暴曬後,車內温度也會達到40℃之高。
愚蠢的父母因為自己一時的粗心大意,把孩子鎖在高温缺氧的車內,隨後又將他們拋之腦後,等到事故發生後才追悔莫及。
更或者説,這種粗心根本不是一時的。
一個稱職負責、足夠愛孩子的父母,怎麼可能會在孩子消失四五個小時,甚至是一夜之後才發現自己孩子不見了?

監護人間接造成的死傷事故頻發,本質上就是一種兒童虐待,甚至可以稱之過失殺人行為。

每一個意外事件的發生,讓人們在無邊憤怒的同時,都免不了覺得匪夷所思。
陝西商洛,由於大人們的疏忽,1歲女童掉入70度熱水鍋,致全身近85%面積多為深二度燒傷,經歷四次手術徘徊在生死邊緣。
治療的過程中還一度發生大出血。







福建福州,為了慶祝寶寶生日,媽媽帶兩個孩子去游泳。
因覺得工作人員給的內心式游泳圈太鬆,便自己給1歲的小寶換到座式游泳圈上玩水。

在玩水的過程中,女嬰伸手去拿泳池中的球時不慎落水,中途旁邊的大寶曾嘗試拿泳圈給妹妹,但沒能成功。
隨後他又向媽媽求救,結果小手被對方甩開。

直到兒子第二次幫忙求救時,該名女子才發覺事態有異,把女嬰送去搶救……儘管孩子當天恢復了心跳,但到了第三天就被醫生通知腦死亡,只能靠呼吸機維持生命。
女嬰從落水到在水中掙扎,一分半的時間。
這位媽媽先是背對着泳池,接着又回頭站在泳池邊玩手機,始終沒有抬頭看一眼孩子。

同樣的事發生在四川宜賓。
父親帶兒子出門,低頭回微信後發現兒子不見了,10天后才在某建築工地發現孩子的屍體。
事故發生後,工地方面向遇難家屬進行了賠償。
而説到自己在帶孩子過程中聊微信這一行為,這位父親表示:
“我就是低頭回了朋友幾條微信,時間並不算長。”

湖南益陽,一男子送女兒去幼兒園途中,接了一個電話後忘記孩子的事,導致孩子在車內暴曬死亡。
事後家長質疑幼兒園未通知孩子沒到校,最終獲賠3.2萬元。

諸如此類的事故根本説不完。
雙胞胎女童青島走失溺水身亡,媽媽採訪時稱自己當時低頭刷了會兒朋友圈;
天津男子在商場四樓抱兩個孩子往下看,導致一個孩子墜樓,在拉孩子的過程中導致另一個孩子也掉了下去;
益陽夫妻倆帶3歲孩子喝喜酒,喝醉後把孩子忘在車內直接回家睡覺;
江西4歲的姐姐和2歲的妹妹,在家裏的洗衣機裏被活活絞死……

一羣又一羣枉為父母的人,因為自己的愚蠢、大意和無知,親手將自己的骨肉推向死亡。
也許有人會説,人家已經很難過了,你這樣就是在吃血饅頭。
對於這種共情言論,可以理解,只是其中的大多人,本質上都沒能把孩子當作獨立生命體。
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對因第一監護人疏忽造成兒童傷害而判定刑事責任的法律,也就是説,只要不是故意傷害自己的孩子,父母不用承擔法律責任,最多隻是道德上的譴責。
甚至對於某些不良父母來説,不找機會要賠償都算好的了。
小孩不該是父母的附屬品。
鼓勵生育的同時,我們也期盼着更多的保護兒童權益的法律,對於「疏忽照顧」有更加明確的界定和約束。
而在此之前,身為父母也有義務向孩子們科普,如何自己避害。
比如在車內準備兒童哨子,遇到困難就吹響;
如果沒有外力條件,也要提前教會他們如何按喇叭,打雙閃燈等容易吸引注意的操作,包括很多車輛在鎖後仍可以打開後備箱,成為孩子們的逃生之道。
對於孩童來説,安全知識一定要從小培養。
不過,究其根本,還需要家長本人要提高警惕、多做功課,否則一時的僥倖心理,可能就會出現無法挽回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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