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婦女保護&三孩政策的一點建議_風聞
yunheng-2021-09-27 20:16
只是提個建議,建議生育孩子的產假改成父母雙方錯時各強制休假兩個月。
一、為啥是各兩個月
婦女臨盆前客觀上需要大概提前半個月請假,生育後需要坐月子,出了月子再需要半個月安排生活,客觀上至少必須需要兩個月的時間。之後父親休假兩個月,可以保證親生父母至少有一個能24小時陪在孩子身邊的時間是四個月,有利於親子關係建立,和養育孩子的客觀需求。
二、為啥要規定強制休假
為了不讓有些用人企事業利用各種理由阻止父親休假。
三、為啥是父母輪流休兩個月
第一,有利於家庭和諧。當面臨生育後都需要有兩個月的時間脱離工作崗位,雙方都切身體會到平衡生孩子和工作之間關係的困難的時候,才能互相理解對方的難處,也更方便對生幾個孩子達成共識。而父親、母親都有兩個月獨自照顧寶寶的經歷,也有利於體會做父母的不易,有利於培養親子關係。
第二,有利於保障婦女能頂半邊天的現實需求。減少雙方因生子帶來的對工作的影響,每個人休假兩個月,用人單位好調整,而且無論用誰,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都要面臨員工生子需要休假兩個月的問題,在僱傭員工的時候,就不容易產生性別傾向性。而且可以以有幾個男女休生育假就減多少税的方式去鼓勵單位不限制員工生育。這樣從婦女權益上來説,婦女能頂半邊天的關鍵,還是婦女這個羣體能在國家的經濟建設中有多大的貢獻,佔多少比例,是否能在社會發展和家庭生存中發揮半邊天的作用。這種政策就很好的平衡了這樣的關鍵關係,而不至於在客觀上造成男女工作機會失衡,進而損害毛主席主張的婦女能頂半邊天的精神。
四、兩點小建議
為方便優生優育,建議每個用人單位給母親背奶的準備時間,畢竟母乳餵養孩子好處多,白天準備好,下班揹回家,啥都不耽誤。
為解決家庭後顧之憂,建議大力發展保育園行業,時間與父母工作時間能銜接上。
五、這樣可以避免的弊端
第一、可以避免男女工作機會失衡。如果要三個孩子,只有母親有生育假,那麼假期就按三個月算,客觀上就會沒有公司願意僱傭婦女。
第二,可以避免造成家庭矛盾的風險。當一個人沒有切身體會到難處的時候,是無法真正理解一件事情有什麼難處的,如果父親不能切身體會到平衡生育和工作關係的難處,往小説就更容易造成家庭矛盾,往大説,更容易造成兩性對立情緒。不利於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