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岳父殺害女婿全家案再審已過40天,為何還未得到判決?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1-09-29 20:46
2021年8月20日,曾一度引起全網關注的四川岳父殺女婿全家案再審開庭,至今已過去40天,然而被害人親屬仍未得到法院判決。在這過去的40天裏,被害人楊會芬的侄女楊女士每天都會在微博、B站、知乎等社交平台發佈與本案相關的情況,希望能得到網友們的持續關注。

這個案子發生時間是在2019年1月10日,兇手張志軍殘忍殺害了女婿鄒朔和親家鄒成海、楊會芬。一審本判死刑,二審卻改判死緩。在二審階段,令人費解的事情發生了,二審法院沒有通知被害人鄒成海、楊會芬這邊的親屬,導致楊女士這邊連二審何時開庭、何時判決、判決書的內容是什麼都不知道!張志軍被改判死緩的消息還是從張志軍的律師在律所公眾號發佈的文章得知的。之後楊女士他們想在裁判文書網上查詢二審判決書,卻因“涉及國家秘密”不公開,於是他們又請成都的律師幫忙去取,卻取不到。無奈之下,楊女士將此事公佈於網絡,在媒體記者的幫助下拿到了二審判決書,之後進行申訴。
網絡是把雙刃劍,它可以吸引到正義善良的人們來幫助發聲,卻也會引起一些莫名其妙的理中客和三觀不正人們的陰陽怪氣、挖苦諷刺,尤其是當媒體報道存在偏頗的時候。這些嘲諷中傷對楊女士造成的傷害是善良的支持安慰所難以彌補的,因為我們總會淡忘很多讚美,卻銘記一次侮辱,無形的網絡暴力非常考驗楊女士的心理承受能力。楊女士在自己文章裏介紹了當時的情形:“我曾經有過兩次崩潰大哭,一次是上網發帖求助初期,某媒體發新聞説,姑姑一家去“搶孩子”導致被滅門,然後我們被害人一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網絡暴力,網絡暴力的語言之狠毒,讓我無法承受徹夜難眠,因為是我接受的該媒體採訪,隨後被該媒體發的報道,我不清楚為什麼新聞標題會那樣寫,新聞內容也是大量使用兇手一家説我姑他們去“搶孩子”的證詞,我內心無比愧疚和自責,徹夜難眠,是妹妹一次又一次打電話、發信息安慰我,使我渡過了網絡暴力的難關。”
除了令人氣憤的網絡暴力之外,還有一件事會令楊女士這些苦苦為親人伸冤的親屬感到無助和無奈,那就是魯迅筆下的看客心理。在讀書時,我們總會批評看客的冷漠,在現實中,我們又總會不知覺地當冷漠的看客。雖然我為這件事寫過兩篇文章,表達過我的支持,可當同樣的事情反覆出現在自己面前的時候,難免也會麻木。而且這個案子爭議的地方太多,要把事情跟人講清楚,就得再梳理一遍事情的經過、證據和相關的法理,且不論要不要做法律邏輯上的推演,僅僅是閲讀已經整理好的近二十頁資料也要消耗耐心。而對大部分人來説,這件事更多的只是一個新聞而已,不會把這件事當成自己的事去費心費力,只有在重要時間節點到了的時候才會引起人們更多的關注。因此可以想見,楊女士堅持每天為遇害的親人發聲,而關注的人寥寥的時候,會感到怎樣的無力,更何況,判決遲遲未作出。

四川高院何時下判決,現在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而根據楊女士披露的信息,再審決定之日是2021年5月6日,再審開庭時間是8月20日,顯然,這是延長期限了。因此該案最晚應該在2021年11月7日之前做出判決。然而,即使再審結果是判張志軍死刑,還有一道程序要走,就是死刑複核程序。四川高院要把案件移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對於死刑複核程序,我國並無明文規定審理期限。
我們無法知道法院對此案是何看法,只能説,作為一個有良知的普通人,我們希望判決能給受害者及其家屬一個滿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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