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復旦作為名校,可以制定嚴格過法律和一般道德規範的校規_風聞
水中生灵-2021-09-29 07:48
【本文由“印加節度使”推薦,來自《從復旦嫖娼開除説起,當今社會對嫖娼的過重處罰凸顯了“刑不上大夫”》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Tywin
- 你顯然引錯了法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三十一條: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組織、支持、參與賣淫、嫖娼、色情淫亂活動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事業單位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製造、傳播違法違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組織、參與賣淫、嫖娼等色情活動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組織、參與賭博活動的; (四)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 (五)包養情人的; (六)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者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等的; (七)其他嚴重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行為。 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行為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 所以,嫖娼開除並不是超出規定的處罰。
大學在校生是不是屬於國家公職人員呢?儘管讀公立大學,實際享受了相當多國家福利。
我同意復旦大學作為名校,可以制定嚴格過法律和一般道德規範的校規。畢竟羅翔的視頻裏好像提過,法律是最低道德規範,什麼事都強調能守法“等於説自己是人渣”。
作者提起有錢有權的人可以合法地搞女人,是的,這不公平不合理但合法。又提到猥褻婦女不至於被開除,估計他想説又不敢説的是,性騷擾、偷拍等變態行為都不會開除,始亂終棄地玩弄女性或者“性解放”都沒事兒,是否變相鼓勵大學生發展成道德淪喪?
這方面個人覺得,兩性關係中,只要女性不覺得自己是受害者,那就是花花公子的本事。復旦的研究生如果想找都找不到女朋友(不管是以結婚為目的的還是耍流氓),那代表復旦大學(的學位學籍)實在掉價了,就有點像打架輸了的會被懲罰,打贏了只會輕輕帶過的意思。
還沒結婚也不找女友,就直接嫖娼解決生理問題,那就等於不想接受道德改造,這樣也沒必要假惺惺地繼續上學。而且現在不罰,今後只會變本加厲,逐漸降低對自身要求,並且容易帶壞校風,到時候會被人説“復旦學生都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