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預測2021年出生人口同比減少17.8%,出生人口連續4年減少_風聞
guan_15913214861984-2021-09-30 11:44
關於《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的説明
現就《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作如下説明:
一、修改的必要性
(一)貫徹關於人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簡稱《人口法》)和《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簡稱《決定》)要求。
(三)我省出生人口連續4年減少,人口形勢極為嚴峻。據安徽省全員人口數據庫統計,2017年至2021年我省出生人口分別為98.4萬、86.5萬、76.6萬、64.5萬、53萬(預測),年增長率為-12.1%、-11.4%、-15.8%,-17.8%,整體呈斷崖式下降趨勢。
二、主要內容
(一)優化生育政策。一是規定採取綜合措施,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二是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三是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加強數據共享,實現“出生一件事”聯辦。四是增加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條款,取消社會撫養費,刪除相關處分規定,刪除與三孩生育政策不適應的規定。(刪除《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至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條)
(二)完善積極生育支持措施。一是規定採取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二是加大獎勵與社會保障內容。通過假期設置(如父母育兒假、護理假、延長婚假等)等,作為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具體化。三是要求醫療衞生機構開展孕前、孕產期保健服務,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四是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提高嬰幼兒家庭獲得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規範托育服務(新增第二十五、二十六條)。五是在居住社區建設嬰幼兒活動場所及配套服務設施,在公共場所、工作場所按規定配置母嬰設施。
(三)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的計劃生育家庭,在現行法律規定的獎勵扶助措施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定:一是設立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制度(第三十三條)。二是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實行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動態調整。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相關政策;提供無償或低收費託養服務;對住房困難的,優先納入住房保障,新增計生特殊家庭居家養老和住院護理補貼(第三十五條)。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建立定期巡訪制度,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雙崗”聯繫人制度。
此外,草案還根據機構改革等情況,對涉及部門名稱部分條款內容和表述作了修改、刪減。
關於徵詢社會公眾對《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_安徽省司法廳sft.ah.gov.cn/zhzx/tzgg/55922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