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總結Epic與蘋果之爭:誰贏?誰輸?_風聞
触乐-触乐官方账号-2021-09-30 09:22
來源:觸樂

法院正式宣判後,爭端仍未結束。
北京時間9月11日,經過一年多訴訟,Epic Games與蘋果的官司終於等來了法庭的判決結果:Epic對蘋果的10項指控中有9項敗訴,無法證明蘋果在移動遊戲交易市場上造成了壟斷。同時,法院判決蘋果採取的“反指導策略”(Anti-steering Rules)屬於反競爭行為。因此,蘋果需要撤銷這項規定,如果應用程序開發者通知用户,可以在應用程序之外進行交易,蘋果不得阻止。蘋果還應允許開發者在應用程序中加入引導用户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按鈕,以免除30%的平台抽成。
與此同時,Epic須對蘋果支付賠償,賠償金額為2020年8月至10月間《堡壘之夜》iOS平台收入的30%(約360萬美元),加上Epic自2020年11月1日至判決日取得的同類收入的30%。此外,蘋果還保留着與所有Epic相關企業及團體隨時中止開發者計劃許可協議(Developer Program License Agreement,簡稱DPLA)的權利。

Epic沒有實現原本的目的,但蘋果也確實受到了處罰
簡單説來,這個判決有點兒像雙方各打五十大板。允許開發者向用户推薦其他交易方式(但只能通過郵件或間接形式,不能直接寫在App裏),還要開放第三方支付通道,對於蘋果打擊不小,最直接的反應無疑是股價——判決下達後,蘋果股價下跌了3%。但另一方面,由於沒能證實蘋果壟斷,Epic也沒有達成原定目標,不論目標是真想支持公平競爭,還是為了在遊戲支付渠道上分一杯羹。
至於哪邊板子打得更重一些,或許可以從雙方的反應中看出些端倪。Epic一邊,CEO Tim Swenney得知判決結果之後立刻上推特發言,宣稱“判決對開發商和消費者來説都不是勝利,Epic正在為公平競爭而戰”;反觀蘋果,只發了一條“App Store沒有違反反壟斷法”的公告,頗為淡定。

蘋果對判決的回應很簡單
蘋果是不是像表面上那麼淡定,也不好説。9月23日,Tim Sweeney在推特上公開了蘋果給Epic的一個通知,通知中説,《堡壘之夜》將會被蘋果列入黑名單,直到所有訴訟完成為止,這個過程可能持續5年。也就是説,《堡壘之夜》大概5年之內都無法重新在App Store上架。
根據Tim Swenney的説法,他已經在9月16日給蘋果發出郵件,表示《堡壘之夜》將遵循AppStore的規則,禁用Epic付款鏈接,並按照法院判決向蘋果支付600萬美元,但這顯然沒有影響到蘋果的“拉黑”操作,無怪乎他一連發了好幾條推特,控訴“蘋果是個騙子,這和説好的不一樣”。

從Tim Sweeney公開的內容來看,蘋果的態度還是相當強硬的
顯然,儘管從法律上已經有了結果,Epic與蘋果的爭端仍未結束。
這場爭端緣何而起?怎樣發展到如今的狀況?它對遊戲行業、開發者和玩家造成了怎樣的影響?雖然離真正蓋棺定論還相當遙遠,但我們試着整理了到目前為止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時間線
**2020年8月13日:**紛爭的導火索是《堡壘之夜》。當天,Epic在iOS、Android版本《堡壘之夜》更新中增加了一項新功能,讓玩家直接通過Epic的支付渠道購買遊戲內貨幣——玩家如果這麼做,可以獲得20%折扣,相應地,由於繞開了應用商店內購系統,Epic也無需向蘋果和谷歌支付30%的平台抽成。
幾小時後,App Store和Google Play將《堡壘之夜》下架。與蘋果用户不同的是,Android玩家仍可從第三方商店和Epic網站下載這款遊戲。
同一天,Epic以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為由對蘋果發起訴訟。與此同時,他們在社交平台上發佈了一則模仿蘋果《1984》廣告的視頻,諷刺蘋果“屠龍者終成惡龍”,還推出了熱搜話題“Freefortnite”,號召玩家向蘋果施壓。不過,Epic這一系列舉動也讓不少人認為他們是早有預謀。

《堡壘之夜》在更新中接入了Epic支付平台,並問玩家:“你想怎麼付款?”
**2020年8月17日:**蘋果宣佈將於8月28日起終止Epic的iOS和Mac開發者賬户,同時切斷Epic與iOS、Mac開發工具的聯繫。為了阻止蘋果,Epic隨後向美國法院申請了臨時禁令。
**2020年8月24日:**Epic與蘋果在美國地方法院展開了第一次聽證會。法官裁判蘋果下架《堡壘之夜》一事並不違規,但蘋果不得禁止Epic開發工具權限,影響“虛幻”引擎、第三方開發者和玩家的體驗。
**2020年8月29日:**蘋果終止了Epic的iOS開發者賬户。
**2020年9月8日:**蘋果對Epic提出反訴,要求Epic將《堡壘之夜》通過Epic支付系統獲得的收入作為違約金賠償給蘋果,同時要求永久禁止App Store上所有Epic應用中的第三方支付系統。
**2020年9月9日:**Epic向玩家發佈消息稱,9月11日之後,蘋果將取消Epic遊戲賬户中的“通過蘋果賬號登錄”功能,並建議玩家註冊新賬户。
**2020年10月9日:**法官對Epic iOS開發者賬户和《堡壘之夜》進行最終裁決。Epic保住了“虛幻”引擎相關的開發者賬户,但《堡壘之夜》仍未能重新上架App Store。
**2021年2月10日:**Tim Swenney在接受採訪時承認,Epic在iOS版《堡壘之夜》中增加的支付渠道、訴訟文件和《1984》模仿視頻都是事先準備好的。

如果不是提前準備,Epic的反應也不會那麼快
**2021年2月16日:**Epic向美國北達科他州提交立法草案,要求蘋果允許App Store開放第三方支付渠道和應用程序下載,遭到否決。
**2021年2月19日:**一份法庭文件披露,蘋果曾在2020年11月要求Valve提供Steam自2015年以來的遊戲銷售數據,包括基本數據、銷售額、廣告收入、利潤,以及Steam本身的年度收入、利潤、歷史銷售數據清單,等等。Valve對此提出抗議,但根據法官要求,他們還是提供了436個可以同時在Steam和Epic商店上架的遊戲自2017年以來的相關數據信息。
**2021年2月22日:**美國亞利桑那州提出了一項法案,要求在上一年及本年度內應用軟件累計下載量超過100萬次的數字應用分發平台,其供應商不能要求在亞利桑那州註冊的軟件開發商使用平台規定的唯一付款系統,也不能要求用户使用平台規定的付款系統作為購買軟件或服務的唯一付款方式。同時,平台供應商不可針對第三方支付平台反訴開發商和用户。這項法案被視為要求蘋果、谷歌開放第三方支付渠道的舉措。3月,這項法案得以通過。
**2021年2月26日:**美國明尼蘇達州出台了一項類似的法案,即使開發者通過其他渠道銷售自己的產品和服務,蘋果和谷歌也必須在應用商店中保留這些App,並且不能因此反訴開發商、用户和第三方平台。
**2021年5月3日:**庭審正式開始。法庭聽證和辯論持續了21天,於5月24日結束。
Epic對蘋果提出了10項指控,其中第3、第5、第6項基於《謝爾曼法》(Sherman Act)第一條;第1、第2、第4項基於《謝爾曼法》第二條;第7、第8、第9項基於《卡特萊特法》(Cartwright’s Act);第10項基於《加州反不正當競爭法》(California’s Unfair Compitition Law)。
《謝爾曼法》制定於1890年,是美國第一部反托拉斯法;《卡特萊特法》和《加州反不正當競爭法》均為加利福尼亞州反壟斷法。Epic的主張十分明確:蘋果利用App Store和iOS應用內支付(IAP)對應用程序銷售和內購形成了壟斷。
相應地,蘋果反對這一觀點。理由是遊戲市場上的數字分銷平台有許多,App Store只是其中之一。《堡壘之夜》在蘋果平台上的收入僅佔其總收入的7%,同樣可以證明App Store並沒有壟斷。相比之下,PlayStation和Xbox渠道收入佔了《堡壘之夜》總收入的75%。
但與此同時,有專家在法庭上證明,蘋果對應用程序開發者的指導方針涉及了反競爭。比如,蘋果不允許開發者在應用程序中通知用户可以在其他平台購買或訂閲應用程序,這實際上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移動平台並不是《堡壘之夜》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2021年9月11日:**法院公佈判決。Epic未能證明蘋果壟斷,而蘋果也必須取消“禁止開發者通知用户可以去其他平台購買及訂閲”的策略,並且開放應用程序內第三方支付渠道。不過,Epic的失敗並不意味着蘋果徹底“清白”。蘋果在移動遊戲市場上佔有55%份額,利潤率也很高,法院認為,蘋果可能有提高壁壘或阻礙市場創新的行為,只是Epic並沒有成功證明這些行為的確發生了。
連鎖反應
法院判決看似為Epic與蘋果的爭端畫上了一個休止符。不過實際上,這兩家上百億規模的公司針對遊戲分發平台的矛盾,其影響力已經遠遠超過公司本身。不少人試圖從訴訟過程中找出一些蛛絲馬跡,用來分析在線遊戲商店的發展趨勢——大公司無一不是在為自身利益而爭執,結果卻要由用户來承擔。
其中,蘋果App Store要求的30%平台分成(反對這一點的人給它起了個名字,叫“蘋果税”)始終是關注焦點。一直以來,蘋果給人留下的印象都是相當強勢的,開發者和用户很難在這方面和蘋果談條件。但從此次庭審公開的資料看來,“蘋果税”也不是一塊鐵板,尤其是非遊戲類App領域,分成可謂相當靈活。
比如,《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新聞類App曾在2020年8月聯合向蘋果提議,將訂閲費分成從30%降到15%,而且舉例説,2016年蘋果與亞馬遜達成了這樣的協議:假如用户通過App Store訂閲亞馬遜Prime Video服務,蘋果將抽取15%的交易分成。
無獨有偶,Netflix也對“蘋果税”持反對態度。由於坐擁大量用户資源,他們的做法更加強勢。2018年,Netflix直接取消了新用户的iOS付費通道,老用户雖然仍可續訂,但取消訂閲後也無法再通過iOS內購方式付費。當然,Netflix此舉並非只針對蘋果,同樣抽成30%的Google Play也讓他們直接“説不”,關閉谷歌內購通道甚至比蘋果還早幾個月。

像Netflix這樣的大平台,與應用商店談判時主動權也更高
2018年前後,蘋果與騰訊也就微信打賞功能的抽成產生過爭執。2016年6月,蘋果在App Store條例更新時,要求App裏不能引導用户使用蘋果內購機制以外的途徑付費。當時雙方的爭議在於,微信打賞是否屬於內購,如果是,那麼iOS版微信打賞必須使用蘋果支付渠道,並且按照30%的分成比例向蘋果付錢;如果不是,那麼微信打賞違反了App Store條例,應予取消。
騰訊的觀點是,微信並沒有從打賞中獲利,但蘋果認為,只要微信作為平台接受了用户打賞,就是內購。一番爭執之下,iOS版微信打賞功能於2017年4月關閉。
後來,蘋果和微信各退了一步。2017年9月,蘋果修改App Store條例,規定個人用户向其他用户贈予禮物時可以不通過內購,但App開發者不能從中抽成。微信則修改了打賞機制,只有創作者本人可以接受打賞,公眾號和平台僅可邀請創作者以個人用户名義創建讚賞賬户。
這個結果讓iOS上不少開放了打賞功能的App從中獲益,只要它們不從創作者獲得的打賞中抽成,蘋果也不收“蘋果税”。不過,這條規則僅適用於現金禮物,使用虛擬貨幣打賞主播的直播平台不在此列——當然,直播平台大多也會從虛擬貨幣交易裏抽成,本身就要按照內購標準付給蘋果30%分成。

微信打賞取消、恢復的過程同樣反映出蘋果對內購的嚴格控制
甚至於“第三方支付渠道”,蘋果也嘗試過選擇性允許。2020年9月,與Epic爭論期間,蘋果向開發者發佈了新規定,微軟xCloud和Google Stadia等“遊戲流媒體服務”得以上架App Store。這些App裏提供的遊戲可以啓用應用程序之外的購買功能,但前提是“在App Store之外”,像《堡壘之夜》那樣直接把支付鏈接放在遊戲裏是不行的。
蘋果也曾嘗試根據開發者規模來調整分成比例。2020年12月,蘋果提出了“小企業計劃”,如果開發者在App Store中的年收入不滿100萬美元,蘋果將會把抽成降至15%。谷歌也提出過類似的計劃:自2018年1月1日始,如果應用程序能在12個付費月後留住訂閲者,谷歌商店的分成也將降至15%。2021年7月,谷歌又進一步把分成比例調整為階段式:開發者每年在Google Play獲得的前100萬美元收入,分成為15%;100萬美元以上的收入,分成升至30%。

在“小企業計劃”中,蘋果對分成比例做出了調整
不論如何,蘋果對於App Store和“蘋果税”的態度仍然讓許多開發者頗為不滿。2020年9月,Epic聯合12家公司共同成立了“應用程序公平聯盟”(Coalition for App Fairness,簡稱CAF)。這一舉動將“反蘋果税”的範圍擴大到了社交、購物、音樂、導航、詞典、支付、健身等多個領域,目前,CAF有42個成員,中國公司TapTap也在其中。
CAF對應用程序商店提出了10項願景。總結起來大致是,他們希望應用商店不對開發者設限,不論開發者使用什麼工具,選擇多少家商店、哪些服務、何種支付方式,怎樣與用户交流,他們開發的應用程序都不應被商店拒絕,或受到限制。

CAF嚮應用商店提出的10條願景,在這些願景下方,他們呼籲所有開發者“共同反擊蘋果對應用生態系統的壟斷”
這些需求有其合理之處,但目的也非常明顯:CAF完全是站在開發者的角度發起提議的,其中一些連Epic自己在經營遊戲商店時都未必能做到——比如第7條,“任何應用商店所有者或平台都不應該優先推薦自己的應用程序或服務,或者干涉用户的選擇偏好”,按照這個邏輯,那Epic遊戲商店頻頻花錢買獨佔,甚至“截胡”的做法算不算干涉用户的選擇偏好呢?
事實上,根據Epic與蘋果的訴訟材料,CAF成立的目的是Epic希望通過一個組織在訴訟過程中提供更多證據,以至於CAF本身就是Epic資助成立的。儘管從實際效果來看,CAF只是在輿論上站在Epic一方,並沒有在訴訟裏提供什麼具體材料,“效果”相當有限,但他們的態度也促使許多人持續關注應用商店支付方式和分成問題。
其中,韓國在反對內購分成上的立場最為明確。此前,蘋果App Store、谷歌Google Play曾多次因涉嫌壟斷而遭韓國政府調查。2020年8月,韓國政府開始公開調查蘋果、谷歌對平台內支付方式的壟斷和收取過高佣金等問題。一年後,韓國國會通過《電信業務法》修正案,明確禁止蘋果、谷歌強制開發者使用其支付系統。
有意思的是,儘管從全球範圍看,蘋果的應用商店條例受詬病更多,韓國人卻給《電信業務法》修正案起了個“反谷歌法”的綽號,也許他們對蘋果和谷歌的態度有所不同。

韓國率先以立法手段要求應用商店開放第三方支付系統
此外,儘管Epic與蘋果在美國的訴訟已經告一段落,但在其他國家和地區,雙方仍在對峙。自2020年11月開始,Epic在澳大利亞、歐盟等地先後發起了對蘋果的訴訟。這些訴訟大部分還沒有結果,比如澳大利亞的訴訟就被延期到了2022年11月開庭。
還有些地區的訴訟進程較為複雜,比如英國。2021年2月,英國競爭上訴法庭(Competition Appeal Tribunal)駁回了Epic在英國對蘋果的訴訟,理由是英國蘋果分公司只為蘋果集團提供研發和技術服務,不負責決定哪些應用程序上架App Store。3月,英國競爭與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因收到多起開發者針對蘋果應用商店條款的投訴,開始調查App Store,Epic也藉此機會又投訴了蘋果一次。
2021年5月,一批用户在英國對蘋果發起集體訴訟,指責蘋果多年來向開發者收取30%的高額抽成,這部分費用轉嫁給了2000多萬英國用户,讓他們付了不必要的錢。由於英國集體訴訟法律與美國不同,假如原告勝訴,判決結果將涵蓋自2015年10月以來在iPhone、iPad上所有購買、訂閲應用程序,或是使用過內購系統的英國用户,相關賠償金額可能高達15億英鎊(約合人民幣132億元)。
軼聞故事
在應用商店分成、反壟斷等話題之外,Epic與蘋果的訴訟還公開了不少相關內容。它們對判決結果其實沒什麼影響,卻可以讓圍觀羣眾們一窺遊戲交易背後的故事。對於不少人來説,這是關注大企業衝突的樂趣之一。
2018年,跨平台聯機一度成為熱門話題。隨着智能手機和移動遊戲發展,主機、PC、手機等平台的聯動已是大勢所趨。當時,《堡壘之夜》等遊戲是毫無疑問的跨平台大户,也得到了微軟和任天堂大力支持,但索尼曾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不為所動,被玩家諷刺為“離羣索居”。
此次庭審中,Tim Sweeney的證詞裏提到了這件事。他表示,為了讓索尼同意跨平台聯機,Epic按照對方的要求支付了跨平台費用。當然,索尼的跨平台費用並非針對Epic一家,而是對所有開發者都“一視同仁”——如果一款遊戲某個月在PS平台的收入份額與其玩家在PS玩家中所佔份額之比低於0.85,開發商就得付給索尼一筆“補償金”。

索尼提供的跨平台費用計算公式
按照Epic訴訟蘋果的標準,索尼這項規定恐怕也算反競爭行為。Epic之所以痛快付錢,原因也許在於索尼是《堡壘之夜》的最大財源。2018年3月至2020年7月,《堡壘之夜》有46.8%的收入來自PS4,Xbox One為27.5%,PC、Switch的收入佔比分別為9.6%和8.4%——由此可見,主機是《堡壘之夜》絕對的收入大頭,索尼是大頭裏的大頭,無怪Epic對主機平台一向以籠絡為主。
不過換個角度看,主機、PC、Switch收入加在一起已經佔到了《堡壘之夜》總收入的92.3%。根據庭審資料,iOS收入佔比為7%,那麼Android平台收入佔比算下來僅有0.7%。在手機平台這一塊,蘋果還是擁有絕對優勢的。
蘋果的這種優勢也導致App Store下架《堡壘之夜》後,不僅遊戲在移動平台上的營收受影響,玩家的日子也不好過。2020年8月時,曾下載過《堡壘之夜》的iOS玩家仍可從App Store的“已購項目”中下載遊戲,因此一部安裝了《堡壘之夜》的iPhone X在eBay上被炒到了1萬美元高價。不過,由於下載版本無法支持遊戲更新,不久後,《堡壘之夜》就徹底退出了蘋果平台。

載有《堡壘之夜》的iPhone一度在購物網站上被炒成天價
直觀看來,Epic是站在開發者的角度與蘋果對抗,但實際上,由於Epic遊戲商店的存在,Epic的立場有時會顯得微妙。比如庭審中有證據表示,《堡壘之夜》之所以不上線xCloud,是因為Epic把微軟平台視為競爭對手。相應地,Epic在NVIDIA的雲遊戲平台GeForce Now上線了《堡壘之夜》,作為條件,《堡壘之夜》在GeForce Now上的收入全歸Epic所有,NVIDIA不收分成。
當時,微軟也不允許自家平台上出現第三方支付系統,而Xbox商城的分成比例同樣是30%。但後來,不知是為了向競爭對手施壓,還是其他原因,總之,微軟在2021年4月宣佈將微軟商城(Microsoft Store)抽成降至與Epic遊戲商店相同的12%。6月,Window 11發佈之後,微軟平台還開放了對Android應用程序的支持,並且允許開發者通過第三方系統保留應用程序銷售收入,微軟將不向第三方渠道獲得的收入抽成。
消息公佈後,微軟一位高管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希望Epic遊戲商店和Steam入駐Windows 11商店,肯定大受歡迎”,頗有些冷嘲熱諷的味道。
不過,微軟在分成方面的讓步僅限於綜合商店,巧妙地繞開了爭執的核心——遊戲商店。實際上,Xbox平台的30%抽成仍然保持不變。法庭上,這一點也被提了出來,微軟一方的解釋是,PC屬於綜合設備,Xbox是遊戲主機,用途單一,後者的市場比前者小很多,Xbox硬件甚至是虧本賣,故而Xbox商店需要通過遊戲獲得更多收入,否則無以為繼。根據同樣的邏輯,微軟認為蘋果手機也是“綜合設備”,應該——像Epic和微軟一樣——降低分成。

微軟調低了在線商店分成比例,但不包括Xbox
與此同時,Epic的經營模式也受到了一些質疑。最具代表性的是“喜加一”,即Epic付錢給開發商,讓他們提供獨佔、限時獨佔或免費贈送遊戲,以此吸引更多玩家。根據法庭文件顯示,Epic在“保證金”上已經花掉了幾億美元。僅2020年,Epic付出的保證金就高達4.44億美元,根據蘋果的説法,Epic遊戲商店從上線開始就年年虧損,到2021年底,累計虧損會超過6億美元,而它至少要到2027年才能實現盈利。
Epic表示反對,他們認為前期虧損是公司運營計劃中的一部分,而且2023年即可開始盈利,Tim Swenney更是把Epic遊戲商店稱為“絕妙的投資”。
另一方面,蘋果堅持他們“不知道App Store賺了多少錢”。法庭上,一位Epic方面的專家計算,2018年App Store的利潤率為74.9%,2019年為77.8%,總量超過450億美元。然而原蘋果副總裁、現高級顧問Philip Schiller表示,他不知道App Store從2009年起就一直在盈利。CEO蒂姆·庫克則説,他知道App Store盈利,但沒計算過盈利多少。
具體到《堡壘之夜》,有證據表明,蘋果已經從App Store分成裏獲得了超過1億美元利潤,而他們花在遊戲上的營銷費用約為100萬美元。從回報率來看,《堡壘之夜》是當之無愧的搖錢樹。
順帶一説,2021年初,華為與騰訊也上演了一出“下架遊戲”的戲碼。1月1日凌晨,華為遊戲社區發佈消息稱,因騰訊遊戲單方面就雙方合作做出重大變更,導致合作產生重大障礙,故將所有騰訊遊戲從華為平台下架。
當時有人猜測,此次下架的原因在於平台分成比例沒有談攏。由此也引發了國內開發者和玩家對平台分成的關注。與蘋果、谷歌一目瞭然的“三七開”不同,國內安卓平台的分成策略相當複雜,不同類型應用、國內海外條款都有不同。但共同點是,平台拿得都比蘋果的“三七開”高得多,這也導致許多開發者陷入矛盾:上架,平台分走的比開發者拿到的還多;不上架,應用就沒有宣傳空間。
一天之後,華為平台將騰訊遊戲全面恢復上架,國內兩家大廠因遊戲產生的風波暫時停息。

2021年1月27日更新的《華為應用市場聯運服務協議》,其中付費遊戲分成為30%,遊戲內購為50%
結語
《堡壘之夜》能重回iOS平台嗎?可能不太容易,但可能也不像Tim Swenney説的那麼條件苛刻。畢竟,App Store允許GeForce Now上架,而GeForce Now裏就包括《堡壘之夜》。儘管實際操作肯定比直接從App Store下載麻煩不少,但假如玩家較真起來,“曲線玩遊戲”確實可以作為權宜之計。
至於蘋果、谷歌應用商店允許開發者引導用户使用其他渠道消費、開放第三方支付平台,其影響或許需要觀察更久一些。美國法院的判決和韓國新法規至少説明了,應用商店逐漸開放會成為未來一項新的、難以逆轉的趨勢。站在玩家立場,我們當然希望開發商與平台能夠在保持平衡的狀態下給用户更多實惠。但實際上,各方面的反應更像是“謀而後動”,玩家除了觀望,似乎也沒有其他選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