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兒再難,中國也得管_風聞
real谷智轩-观察者网原创视频栏目-2021-10-01 17:15
大家好,我是在觀網陪你看中國的谷智軒。去年下半年以來,國家對互聯網平台巨頭頻頻出手,立法和行政手段層層加碼,全方位治理不留死角。螞蟻金服被叫停上市,阿里、美團遭反壟斷調查,前者已經吃了天價罰單,滴滴被多部門車輪約談,連APP都下架了。這一波操作,引得西方媒體大肆炒作“中國打壓平台科技公司”。國內呢,巨頭們倒是紛紛交投名狀,表示要拿出多少多少個億,跟大家“共同富裕”,可有不少好事者裏應外合,炮製出“中國政府要反市場經濟啦”、“計劃經濟又回來了”之類的謠言,把市場搞得人心惶惶。保證市場充分競爭,保護消費者信息安全,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明明都是些維持市場健康、助力行業長遠發展的常規做法,卻搞出了一副“眼看他樓要塌”的架勢,似乎又要“一放就亂、一管就死”。好傢伙,這些互聯網大廠,還真就管不得了?本期《消化一下》,我們就來聊聊,為什麼這些互聯網平台,必須要“下重手”,給它們管起來。


互聯網平台企業,其實是一個非常籠統的概念。我們現在説的“平台”,從功能上講,大致分成三類。第一類是交易中介,通過線上信息服務,促進買賣雙方達成交易。這裏面有2B的,也有2C的,我們平時上網購物、打車、訂酒店,就繞不開這一類。第二類是信息交互平台,組織信息傳遞,便利社會交往,比如社交軟件、搜索引擎。第三類是基礎平台,專門向其他平台使用者出租互聯網硬件和軟件,比如我們常聽説的“雲計算”、“雲存儲”、“應用開發平台”等等。這三個類別,不是互斥的,比如説微信一個平台,就把這三個功能都佔了。
這些互聯網平台,之所以能夠當好中介、傳好話,關鍵在於他們手裏既有算法,又有錢,也就是知識產權加資本,標準的大腦肌肉組合。有了好的算法,就會有投資,靠免費、甚至倒貼,先吸引一波用户,快速積累數據,優化算法,畫出一個更大的餅,然後又是一輪循環。在這個過程中,算法手握數據、指揮資本,指哪兒打哪兒,只為一個目的:搶佔市場。
搶市場這事兒,互聯網平台和其他行業其實差別不大,它的特殊性,主要在兩個地方。首先,互聯網平台設立初期,它在算法、基建和營銷上的投資很大,維護費用也很高。但在平台成熟之後,每增加一個使用者,給平台增加的成本就會減少,有時甚至接近於零。比如説,外賣平台的用户從100萬增加到5000萬,企業可能追加不少投資,可4.3億用户漲到4.8億,平台可能一分錢都不用多投。這個特性,使得市場中一旦有平台進入成熟期後,幼生期的根本沒有活命的機會。平台們在幼生期廝殺得格外慘烈,能活到最後的往往沒有幾個,很容易形成寡頭市場。新資本的進場方式,通常是迎接最後的勝利者,把成熟期的平台買下來,而不是從零做起,孵化新競爭者。
其次,互聯網平台爭奪的陣地,是一個“雙邊市場”。對消費者來説,平台上的商家越多,平台對他們的價值就越大,而對商家來説,點外賣的人越多,平台的價值就越大。平台上的消費者越多,商家就越多,而商家多了,消費者也會多,兩方的使用意願會相互影響。結果就是,平台定價、掙錢,不但要考慮雙方的總需求,還要在消費者和商家的需求之間搞平衡。

這兩個特殊性,造成了兩個後果。對雙邊市場無論哪一邊來説,都是平台越大,對各方越有利。平台和平台之間搶用户,強者恆強,贏者通吃。商家希望平台上的消費者多一些,掙錢嘛,不寒磣;消費者呢,也希望外賣商家多一點,貨比三家,省錢嘛,也不寒磣。而且大家總是覺得,平台大了,保障有了,評論多了,更靠譜一些。
可是平台一大,平台、商家、消費者能分到的好處是不一樣的。平台作為核心,得到的好處明顯是最大的。它可以根據市場特徵,在供需用户之間玩槓桿,搞不同的定價策略。對像外賣這種“彈性需求”,消費者的議價能力顯然更強,那平台就會給消費者各種免運費、補貼,但跟商家抽成時絕不會手軟,一單外賣抽兩到三成很常見,更別説各種推廣、營銷費用。
平台通過這麼玩平衡,把自己搞大、把同行乾死之後,供需雙方用户資源都集中到平台上,在海量的信息間匹配需求,幾乎全要靠平台的算法。如果平台不給你推,那麼可能永遠都不會有新客户、新訂單;而你把關鍵字打進搜索框,可能先跳出來幾頁推廣,好不容易找到個商品點進去,還會發現頁面上少了個“加入到購物車”按鈕這還沒完,要知道網絡平台逼死的,不僅有線上的對手,還有線下的對手。當消費者都到了線上,商家的線下業務也會崩盤,從而不得不轉到線上。大批線下書店、賣場關門,只做外賣、不做堂食的餐飲企業越來越多,都是這個道理。
這時候,供需用户以及物流、倉儲等支撐方,對於平台已經高度依賴,議價能力很低。如果平台吃相太難看,比如要商家二選一,對消費者大數據殺熟,讓外賣員、快遞員996還不給繳社保,那麼整個平台的生態圈,便開啓了“比爛”時代。有選擇的用户跑路,沒有選擇的,只好想辦法,把成本轉嫁給其他用户,有的甚至變成了平台的幫兇。好好做生意活不了,賺錢只能比誰更坑。最後倒黴的,往往是掌握信息最少的人,比如説2C裏的那個C。平台表面上對消費者不收費,卻把消費者當商品,打包賣給商家。好評靠買,數據任刷,消費者在各種推送中千挑萬選,包郵打折,最後付了高價,到手是減質減量的“線上特供版”,還説不定要和快遞、外賣員鬥智鬥勇——一個是平台商品,一個是平台工具人,底層何苦為難底層。原本應該位於一個平面的四方,變成了個金字塔型。按照掌握信息的多少,層層剝削,優汰劣勝,雖然所謂的“互聯網+”帶來了種種好處,但最後除了塔尖的平台,可能誰的福利也沒有真正提升,甚至可能還不如沒有平台的日子。這,絕對不是我們原來想象的那個互聯網進步時代。
所以,互聯網平台,國家必須要管。不過,這些平台確實不大好管。傳統行業裏,一個市場裏可能有成百上千家企業,來保證充分競爭,可是在成熟期,一個市場裏有三個網絡平台就頂天了,一家獨大也不罕見。平台大了,權力自然就大,你再想去管,就難了。
治理這些平台的第二個難點,也在於這個“大”字。互聯網平台是條大船,利益相關者太多,牽一髮而動全身。一些平台不但把億萬用户綁上“戰車”,還滲透到社會經濟的每一個角落,從上游供應鏈,到下游服務業全面覆蓋,更是直接掌握了大量勞動者的生計,實打實的“百萬漕工衣食所繫”。政府稍稍一動,可能就是成千上萬人丟了飯碗,由此產生的社會後果,還是要政府來承擔。
第三個難點,在於“快”。互聯網平台“跑馬圈地”時,拼的就是先機和速度。相比之下,官僚體系的認識總是“慢半拍”,往往等回過神來,市場裏已經是一地雞毛。我們前面提了,“雙邊市場”裏面,定價方式是非常複雜的,平台又把自己的算法捂得死緊,按照現有的理論和操作經驗,有時候還真不好判斷,平台的定價策略是不是不正當競爭。我相信不少朋友都點過幾塊錢、幾毛錢的外賣,這做法是不是違法,還真難説。再有,哪怕把事情搞明白了,政府還受限於法律,法無授權不可為。
比如説我國的《反壟斷法》,對於互聯網企業慣用的VIE架構、“扼殺式併購”等等,都沒有明確的規定,行政和司法部門可以操作的空間很小。餓了麼告美團“二選一”,結果法院就判美團賠100萬,那平台上成千上萬被迫“二選一”的商家,一個子的補償都沒拿到。滴滴不盡到自律義務,司機老是出事,交通執法、市場監管部門也只能開出幾萬塊的“頂額處罰”。這些處罰無異於隔靴搔癢,平台企業根本感覺不到。

最後一個難點,在於這些互聯網平台,不只要在國內“圈地”,還要在國際市場上“圈地”。國內孵化,國際競爭,有的時候,得先讓他們在國內“稱王稱霸”了,才能去賺外國人的dollar。政府如果管得太嚴,國內平台企業起不來,要麼讓老百姓晚點再享受數字化福利,要麼只能放外國企業進來佔山頭。谷歌、蘋果、亞馬遜在歐洲橫衝直撞,歐盟幾十億、幾百億、幾千億地罰,可最後罰款變成了保護費,這些巨頭遊説遊説,象徵性“微調”一下,然後生意照做錢照賺。

如此看來,要管這些互聯網平台,確實不容易,世界各國都是“苦平台巨頭久矣”。那麼,該怎麼去管這些巨頭呢?以下是私貨環節,大家兼聽則明,也歡迎在評論區獻計獻策。
首先要做的,就是從資本手裏奪回用户的權益。目前,國家已經把“數據”這項平台的生財利器,列為了生產要素,與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傳統要素並列,給了這種新型資產一個身份。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起點,因為這會產生圍繞它的所有權和收益權的界定。平台收集到的用户數據,到底該歸誰所有,由此產生的收益,應該怎麼分配?很明顯,數據是用户產生的,平台負責收集,大家都有貢獻,那麼所有權自然應該是大家共有,收益大家一起來分。具體該怎麼分,那要根據不同平台的性質,由平台和用户共同決定;具體該怎麼操作,應該要落實到平台的算法裏頭。8月底,網信辦發佈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的徵求意見稿,説明有關部門已經準備直擊互聯網科技巨頭的核心技術。
其次是劃好紅線,絕不妥協。“大”並不必然代表不公,平台要既大又好,關鍵在於要給它定好條條框框。每一個現代國家,政府就是最大的平台,每一個國民,都是政府的用户。互聯網平台要在這個平台上活動,就得遵守它的規則,讓“全民平台”的用户滿意——要是敢越線,被打了差評,必定會求錘得錘。曾經因為某些平台的關係,商店不樂意收現金,老百姓在路上打不到車,最後的結果大家也看到了。互聯網平台的目的是賺錢,但是到了中國這個“大平台”上,你的目的就不能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悖。互聯網平台可以做大,但是必須守規矩,做大之後,就必須讓利。幾億人吃喝拉撒,你得伺候着;真正能落到你手裏的,只能這幾口——在我們社會主義中國,就是這個理。
政府需要考慮的,不是該不該管,而是紅線要怎麼劃。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安全,涉及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數據,這些地方就該堅決治理,及時立法、制定政策,執行到位,絕對不能留法律的空白,讓資本鑽了空子。對於那些涉及公共利益的平台和業務,需要政府調動更多資源,積極主動地去管理。歐盟去年提出的《數字市場法案》裏面,就有個“守門人”概念,專門指那些提供“核心平台服務”、作為企業接觸終端用户的關鍵通道、在市場中持久佔據牢固地位的平台,並給出了量化指標。這些“守門人”,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政府必須重點“照顧”,該查的查,該罰的罰,一張“天價罰單”,新航母就有了,還可以命名為“反壟斷”號,以儆效尤。
最後,政府要把“自信”落到實處,不但要自信人民幣的威力,更要自信我們的理論、道路和制度,自信我們做事的方法。哪怕給用户和勞動者讓利,互聯網平台企業也不會倒閉,資本家也不會跑路。平台經濟的四方,本就是共榮共生的關係。如果放任平台不管,任憑其他三方油水被榨乾,都變成了窮鬼,平台自己也就離“下線”不遠了。相反,只有平台讓出利益,重新變“平”,四方一起發力,才能發揮出數字經濟真正的威力。
西方國家也懂這個道理,可是他們拿這些巨頭沒什麼辦法。這幾年,德、美、日、澳等國,都在加速平台反壟斷和數據治理政策的創新。你別看美國的互聯網企業在大半個地球上風捲殘雲、吃相難看,那是在別人的地盤上。在自家院子裏,美國政府也是架勢做足。去年10月,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發布《數字市場競爭調查》報告,特別強調了谷歌、蘋果、亞馬遜和臉書四家互聯網平台的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商業行為帶來的影響和挑戰。兩週後,美國司法部及11個州,針對谷歌率先提起反壟斷訴訟,兩個月後,48個州又對谷歌發起了第二、第三起訴訟。這些官司還沒出結果呢,上個月初,我又聽説他們準備再搞第四輪。不過呢,“雷聲大、雨點小”,也是這些“民主國家”的傳統藝能了,這幾波訴訟的真實效果有多少,我持保留意見。歐盟五年裏對谷歌搞了四次“重大調查”,一會兒阻止併購,一會兒大開罰單,忙得很,可結果呢?西方政客對付互聯網巨頭,老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他們跟資本穿的是一條褲子,要麼顧忌太多,一不當心就“妥協”了,要麼根本就是在裝模作樣,忽悠老百姓。

只有中國這樣的體制,才能在互聯網平台監管問題上,真槍實彈地跟資本幹。中國的“戰況”與“戰果”,一定會受到世界各國的密切關注;如果中國辦法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各國可能還要向中國學習。某些要與中國搞“制度競爭”、“發展模式競爭”的大國,表面上支使自己的“喉舌”、“應聲蟲”往中國身上使勁兒踩,暗地裏呢,説不定還要參考中國的手段,討教上幾招。而要是真有資本被這些口水仗忽悠,叫所謂的“反資本主義”、“反市場經濟”嚇退了,我只能説,中國的市場夠大,蛋糕夠分,這生意你不做,有的是人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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