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設應該包括幾項內容_風聞
乌江自刎-2021-10-11 16:01
有人可能説是兩項,一是立法,二是執(施)法。
有人可能説是三項,一是立法,二是執法,三是法律意識,即尊重法律。
一般地説只要不是太法盲或者顢頇,有關人員在明面上的立法、執法上不會出現太大的違法問題,因為這些都是在眾目睽睽之下進行的,一般人在這種場面下不敢或者也不願違法。
那麼最容易違法或者説造成違法的地方就是第三項:法律意識。
什麼內容一成為意識,就是不自覺的,自然而然的,就像見到大火熊熊或懸崖峭壁,不用思考或別人提醒,你就知道躲避,這是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就是遇到法律問題,不用思考或別人提醒,你就知道要尊重法律,法律致上。
但法律意識和立法、執法的公開性不同,法律意識是隱秘的,除了你個人沒有人知道你有沒有法律意識或法律意識強不強。因此,一個沒有法律意識或者法律意識不強的人就可能在法律意識上犯錯誤或犯罪。
對沒有法律意識或法律意識不強的人,在立法、執法上犯錯或犯罪是不同的,如果立法犯錯或犯罪,那一般不是個人的問題,甚至可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這裏不談。
執法上犯錯或犯罪那就是法律問題,是個人或團伙問題,不論牽涉到誰都是法律問題,必須以法律手段解決。
不論是成文法或者習慣法能成為法律,那一定依賴的是權力或權威,也就是説法律都是人定的或者説人立的,這就是所説的立法。那這裏有一個問題就是既然法律是掌握權力或者具有權威的人立的,那掌握權力或者具有權威的人為什麼還要尊重法律,法律致上呢?
其實不光是掌握權力具有權威的人包括所有人都要尊重法律,因為尊重的不是所立的法律條文,而是立法者也要遵從的所立的法律條文背後的自然法。自然法不是任何人立的,按我們説也不是神立的,而是自然立的,那任何人包括神也是不能廢除的。
所謂自然法是人類在生活和生產中自然產生的符合自然的向上、向善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這些價值觀和行為準則構成法律的基礎和原則,它包括符合歷史發展的規律、基本的向善的人性、為絕大多數人接受和經過歷史檢驗的正確的行為規範,因而具有正義性。
所以不只是掌握權力或具有權威者要尊重法律,所有人都要尊重法律,要具有法律意識。
我們可以仔細思考,中國現在出現的幾乎所有法律問題都是不尊重法律,法律意識不強造成的。所以中國的法治建設不能滿足於立法上,以為制定出法律條文就行了;也不能滿足於工作安排上,以為要求所有執法者一定要有法不依、執法必嚴就行了。
中國的法治建設重點是要落實是否尊重法律、是否有法律意識上。
上面説過,法律意識的有無、強或不強是個隱秘問題,怎麼建設、落實?
其實很簡單,兩步:
一步告訴大家講誠信,做個好人;
一步執法必嚴,先從立法、執法者着手,一經發現任何立法、執法者在任何層級、任何情況下因沒有法律意識或法律意識不強而犯錯犯罪,讓他在法律嚴懲下後悔終生,沒有任何人能逃出恢恢法網。
不然的話,法制建設就是自我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