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弒母案上訴,稱量刑過重,是否值得同情?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1-10-14 20:03
2021年8月26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認為:“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後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1年9月初,吳謝宇上訴。10月13日,新京報報道,吳謝宇聘請北京律師徐昕介入二審辯護。徐昕表示,吳謝宇是寫信請求他辯護的。對於接受委託的原因,徐昕説:“我再三考慮後,認為該案不僅涉及生死、精神病司法鑑定等問題,也有助於思考人性,反思教育和社會問題,以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
對這個案子,我們先做簡單的回顧。
早年吳謝宇父親因病醫治無效逝世,他與母親謝天琴相依為命。母親是位中學教師,性格比較內向。吳父去世後,家中氛圍一直很壓抑,而母親對吳謝宇學業的要求也很高,吳謝宇便在喪父的悲痛與母親嚴格的家教中成長。吳謝宇很聰明,學習刻苦,不負母親期望考上了無數學子夢寐以求的北京大學。到大學後,吳謝宇要經常給家裏打電話彙報在學校的情況。母親對自己嚴格的管束使吳謝宇越來越感到壓抑,有次他甚至想要到酒店天台自殺,但被酒店的防護網攔住。自殺未果後,吳謝宇走上了另一個極端,他要殺掉母親,後來辯稱是為幫助母親解脱。

2015年7月10日,吳謝宇趁母親回家彎腰換鞋的時候,用啞鈴砸向母親的頭部,一下,兩下,直到將母親活活砸死。據吳謝宇自述,謝天琴在臨死時,絕望地説:“我是你媽媽呀。”接下來兩個星期,吳謝宇用塑料膜、壁紙、真空壓縮袋和活性炭將母親的遺體包裹了75層,之後他帶走母親的銀行卡,又假母親名義詐騙了母親親友144萬餘元,利用這筆錢開始了自己的逃亡生涯。據説庭審時,法庭問吳謝宇是怎麼知道母親銀行卡密碼的。吳謝宇説:“不用多想,肯定是我的生日”。
2019年4月21日,吳謝宇逃亡四年後,在重慶江北機場被抓獲歸案。警方搜查吳謝宇住處時,發現了大量的性器具。原來吳謝宇有很大的性癮,逃亡期間還與多名性工作者發生過關係,甚至想與其中一位結婚。
如一審判決所言:“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很多網友對吳謝宇的自述和懺悔並不買賬,就算母親管教再嚴,身為一個已經成年的北大高材生,完全可以選擇溝通或者獨立的方式作出反對,弒母行為實在難以理解。當然,也有網友和介入此案的徐昕律師一樣,覺得吳謝宇案具有心理健康、精神疾病等方面的問題值得商榷,這是個由家庭教育不當導致的悲劇。

其實從感性的角度講,吳謝宇值不值得原諒?很難被原諒,被害人是自己的親生母親,含辛茹苦把他養育成才,怎麼能忍心下得去手。因此在上一篇關於吳謝宇的文章《北大學子吳謝宇殺害母親一審被判死刑,有沒有改判餘地?》中,我們認為一審判決是恰如其分的。
可是既然有感性角度,當然也有理性角度。而理性的聲音,很多時候是難以被大眾理解的,因為它經常有違羣眾的樸素情感。然而人類社會的進步,又何嘗不是在理性的反思中實現的呢?
吳謝宇案如果能做更深入的探討,對改善社會、改善教育是有益的。刑辯律師的價值,並非是存心跟檢方作對,而是通過法庭上有力地對抗,使法律能夠得到正確實施。二審庭審中,關於此案成因的辯論,以及法官最後的説理,毫無疑問會產生比一個簡單的死刑判決更有社會意義的判決書。
因此,吳謝宇案最終的走向如何,會有一份怎樣的判決書,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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