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關於姓氏規定條款不嚴謹不尊重科學_風聞
凭海驭虹-2021-10-15 13:23
偶然看到一位女士發的朋友圈,説道:一位哲學家朋友告訴我,新婚姻法第二十二條關於姓氏規定的條款,把“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中的“也”字去掉,體現了法律條文的嚴謹性,也體現了對女性的尊重……
果真如此?那就來聊聊這一直爭論不休甚至掀起女權運動的男女平等話題……這裏只從科學角度分析隨父隨母姓各自利弊,其它領域分析意義不大,甚至帶偏。
眾所周知,全世界各民族、各文明圈,尤其是東方儒家文明圈,歷來隨父姓,這不是一個簡單的習俗問題或所謂的男權、女權問題,這是有遺傳學做背書的、又符合優生學、具備科學性的一個傳統。人類父系基因萬世一系,只傳男不傳女,例如,曹操墓是真是假?最權威的鑑定方法之一,就是DNA比對,即,拿墓中遺骨與現在曹氏後代男性的DNA對比,對上了,便可100%確定是真墓,神奇吧?正因為父系而非母系基因,會在家族後代男人中萬世一系,冥冥之中,老祖宗順乎“天意”,建立起傳統和規矩,讓子女都隨父姓,讓財產象父系基因一樣“只傳男不傳女”,並定位女性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是外家人”,表面看象是歧視女性,實則不然,因為女兒出嫁後是為別人家的父系基因做傳宗接代的生育平台,並不是、也不可能為她自己的父系基因做相同的服務,否則是亂倫且會造成種族和家族退化和毀滅。故,對應的,幾千年習俗傳統自然是“重”男“輕”女。你可以罵它封建禮教,罵它男女不平等,但在古代,為了種族優化,為了優生優育,為了避免人類象動物一樣分不清複雜的近親血緣而出現亂倫混血,才通過隨父姓,立下族羣后代血緣規則和依據,釐清世代之間的血緣關係,建立遺傳關係清晰的傳代族譜,而要做到這一切,隨父姓是起到了決定性作用的,而隨母姓卻做不到!且從遺傳學及優生角度看,隨母姓也是不科學的,從長遠看,更是有害的。有上面分析做基礎,新婚姻法第二十二條關於姓氏的規定,即“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是不是算一個BUG?是不是不嚴謹不科學?以上分析和觀點無關乎女權、無關乎男女平等,只關乎純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