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問題回到了原點,歐某中要建房的地塊有爭議,產權到底屬於誰?誰説了算?_風聞
飘风震海-2021-10-17 07:34
【本文由“來來去去之間夾在夾之去去來來”推薦,來自《莆田2死3傷刑案受害者家屬:嫌犯有前科,曾因故意傷害被逮捕》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對於家裏和歐某中的爭議土地,歐某發的弟弟歐某勇表示,兩家在村委幹部的幫助下嘗試協商解決問題。他們商量,要麼歐某中佔用十平方米土地的同時補償自己家裏2000元,要麼就爭議土地歸屬自己家。他稱,嫌疑人對兩種方案都不認同。
我也不懂到底這個社會怎麼了,我不需要人家為我們説話,我只希望正常的、合理的聲音就好了。總共就差2000塊錢引起的糾紛,你説我們慘不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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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理解,既然叫爭議土地,那就是你説這土地是你的,我説這土地是我的,這才叫有爭議,如果我們都認為這土地就是你的,那這不叫有爭議,對吧
然後我們看他是怎麼説的,他提出的兩種方案,1是你給我2000塊錢,2是地給我,**那也就是説,他提這兩個方案的前提都是這地是他的。**對吧
死者家屬認為,對於爭議土地,我開一口價,你就得給我,你不給我,就是你不對,就是到現在為止,死者家屬還覺得自己一點問題都沒有。
正常理解,對於爭議土地,既然有爭議,你可以説條件,那我也可以還價,這才叫協商,不能説你開一口價,我不給,就不行,就不許蓋房子,那這就不叫協商,這就不叫商量,這就叫霸道。
正常應該是,要不你給我2000,這地歸你,要我給你2000,地歸我,這叫才公平公正,而不是要不你給我2000,要不地給我,這就是不講理,這就是無賴,這就是欺負人,這不是惡霸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