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血案,本質還是人性的問題_風聞
科普国学-2021-10-17 08:19
人有社會屬性,社會關係是客觀存在。
不可否認,在現實社會中,你我的身邊總有一種這樣的人,事事“較真”,處處“較真”。這樣的人,也常常被周圍的人,定義為“耿直”,脾氣直。是褒是貶,這些“周圍的人”,各人心知肚明。
較真也好,耿直也好,都必然地與事物緊密關聯。這就是社會關係一個組成部分。
追求絕對真理,或相對真理,也是一個人的人生觀的體現。不管承認與否,人生觀就在那裏。在面對公眾利益或國家利益時,追求絕對真理,是一種理想,是利他,因而具有公義,是社會的積極面。在追求個人利益時,則相反,追求個人利益,不能以損害公眾的利益為代價。
歐某中,建房是個人行為,個人一定要主動協調,積極妥協,甚至要犧牲自己的某些利益。因為是你建房,在社會關係中,是你打擾了大家。
如果一個人,如果處處較真,事事較真,個人利益有一點點的損失,就較真,就不妥協,耿直過了就是偏激;偏激過了,就是毀滅。道德是非,自有公論。
行政部門批下來一百五十平用地建房,歐某中是接受的,血案的問題與這個沒有關係。
當代政治清明,網絡發達,任何政府不作為,都是紙包不住火一樣不能持久。誰主張誰舉證,如果是因為行政問題,只要你拿得出來證據。
五六年來,不能協商一致,應該從利益得失上檢查自己,吸取教訓,積極妥協。從公理和良知,從法理上,這血案的原因,未必就是動了你“一百五十平”宅基地的奶酪。反腐倡廉之下,哪級部門的公職人員敢包庇縱容嗎?
廣大的輿論愛好者們奮筆疾書,但也請冷靜地從人性角度分析問題,也很必要。“匹夫一怒,血濺五步;十步之內,人盡敵國”僅僅是“憤怒”的寫照。被惡勢力欺壓,有可能如此“憤怒”;個人性格缺陷導致的偏激行為,一樣也可以這樣“血濺五步”。
大家的初心是好的,伸張正義的勇氣,值得欽佩。但是,不能忽略人性自身的惡,不能假想、推定涉事個人所在的各級行政部門,存在不法。網絡平台也不是法外之地,不能帶私貨,更不能借此攻擊無辜。
不論輿論風向幾何,殺人者,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另,鎮政府的懸賞通告,就是個黑色幽默,暴露出其文化知識的貧乏,以及行政理念的不足,呼籲責任人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