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古學構建中國上古史_風聞
diewisch-历史唯物观察者-2021-10-18 21:29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2021年第9期 作者:徐良高
**摘要:**傳統歷史學與考古學是廣義歷史學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兩者關係密切,可以互為補充。一方面,文獻記載為考古發現的闡釋提供了理論模式,考古發現證明了文獻記載的文本性;另一方面,兩者在研究資料、方法、視角和歷史學闡釋與敍述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隨着中國考古學學科體系的日漸成熟和研究成果的飛速積累,基於史前時代文獻記載的缺乏和對原史時代文獻記載文本性的認識,對於中國上古史研究來説,唯有認清並擺脱傳統的文獻導向的“證經補史”思維方式,以考古學為本位,結合可信度和準確性經過嚴格論證的文獻史料、人類學與其他多學科成果,走“考古寫史”之路,才能構建科學的中國上古史,實現延伸歷史軸線,增強歷史信度,豐富歷史內涵,活化歷史場景的目標。中國考古學在這方面已經開展了諸多成功探索並取得豐碩成果。
**關鍵詞:**歷史學 考古學 構建 中國上古史
作者徐良高,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北京100101)。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考古工作是一項重要文化事業,也是一項具有重大社會政治意義的工作。”“考古工作是展示和構建中華民族歷史、中華文明瑰寶的重要工作。認識歷史離不開考古學。”“考古學界要會同經濟、法律、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科技、醫學等領域研究人員,做好出土文物和遺址的研究闡釋工作,把我國文明起源和發展以及對人類的重大貢獻更加清晰、更加全面地呈現出來。”習近平總書記對考古學的價值與意義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講話提出的要做好考古成果的挖掘、整理和闡釋工作的重要指示,抓住了考古學的核心工作內容,尤其是強調要通過多學科的結合來做好出土文物和遺址的研究闡釋工作,對中國考古學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們知道,考古發現的古代文化遺存是古人行為的產物,是真實發生過的自在歷史的物質遺存。雖然有學者主張“史學就是史料學”“史料自己會説話”,但如果仔細推敲,就會發現這些物質形態的古代文化遺存自身並不會自動呈現其背後的古人行為、觀念與當時的社會狀況等,而是需要通過研究、闡釋,才能確定其時代與性質並推測其背後的古人行為、觀念與當時的社會狀況。這種研究闡釋就是指史學家使用特定方法和理論模式,遵循特定學術範式對古代遺存進行的分析與解釋。在闡釋或解讀中,研究者將研究對象置於特定背景和關聯體系中推測其年代、性質和功能,賦予其歷史價值和文化意義。闡釋是史學家面對史料和考古遺存現象的首要任務,只有通過闡釋,那些考古發現才具有歷史價值,成為我們構建歷史敍述的有用材料,否則永遠只是一堆材料,構不成歷史學的一部分。正如德國歷史學家約昂·呂森所説:“僅僅學習歷史事實是沒有意義的,歷史永遠是闡釋的結果。”
在缺乏文字記載的史前時期,即舊石器和新石器時代,構建古史敍述完全依賴考古學,闡釋各種考古發現的概念與理論主要借自人類學。古人云“禮失求諸野”,今人講考古學的人類學傾向,意思大致相同,其理論前提是單線進化論。布魯斯·崔格爾説:“在整個發展過程中,考古學不是與歷史學就是與人類學關係密切。傳統上,如果考古學家們研究自身祖先的物質遺存或者文獻資料足夠充分,考古學與歷史學的關係就更加密切;在研究舊石器時代或者年代稍晚近,但技術原始的文化時,考古學家們往往不相信這些文化與自己的社會有密切的聯繫,此時考古學就接近於人類學。”路易斯·賓福德和伊恩·霍德也都認為人類學提供了關於物質文化與考古學重建之間的詳細關係的直接信息來源。在史前歷史研究與敍述中,我們常用的“母系社會”“父系社會”“氏族”“部落”“酋邦”“圖騰”等概念與理論均來自人類學。
進入原史時期,尤其是文獻資料豐富的歷史時期,考古學與傳統歷史學的關係自然更為密切,正如前引布魯斯·崔格爾所説。如何理解並處理好考古學與歷史學的關係,成為不可迴避的重要前提理論問題,即中外考古學界長期爭論不休的所謂“考古學本質上是人類學還是歷史學”的問題。對於具有悠久的文獻史學傳統、豐富的歷史文獻記載和根深蒂固的“證經補史”思維的中國史學界來説,對此更應該有深入的討論和清晰的認識,科學地處理好考古學與傳統歷史學的關係,否則就難以突破傳統史學的既有範式,也難以擺脱傳統史學的束縛,發揮考古學的優勢,開拓以考古學重構上古史的創新之路,真正實現建設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考古學的目標。
一、考古學、歷史學與廣義歷史學
在討論考古學與歷史學的關係時,首先要明確本文所涉及的三個基本概念,即什麼是歷史學?什麼是考古學?什麼是廣義歷史學?
廣義歷史學是一門研究已經成為過去的人及其所創造的文化,重建其發展歷程,探討其演變原因的學科。它通過兩種途徑來實現目標:一是通過流傳下來的文獻資料研究過去的人及其文化;二是通過殘存下來的古代物質文化遺存研究過去的人及其文化。前者為傳統歷史學,或曰狹義歷史學,後者為近代興起於西方並引入中國的考古學。傳統歷史學的研究對象為流傳下來的文獻記載,由此形成一套自己的史料發現、甄別、應用等方法和歷史敍述體系,如考據學、目錄學、版本學、紀傳體、編年體等。考古學的研究對象是人類遺留下來的物質文化遺存,即古代的遺蹟和遺物。由此,考古學也形成一套不同於傳統歷史學的發現、發掘、描述、記錄與保護古代遺存,獲取其所藴含的古代人類歷史信息、解讀其文化性質和意義的方法與理論,如田野發掘方法、地層學、類型學、聚落考古、各種科技手段的應用,等等。雖然考古學與傳統歷史學在研究資料和方法上有所差異,但本質上都是以人類的過去為研究對象,目標都是重建人類歷史的發展歷程。從這個意義上説,考古學和傳統歷史學都屬於廣義歷史學的組成部分,各有其優勢,相輔相成,猶如車的兩輪,不可偏廢。夏鼐説:“作為考古學的研究對象的實物,即物質的遺存,應該是古代人類活動遺留下來的。考古學是歷史科學的一部門。”蘇秉琦説:“考古學本身就是隸屬於歷史學的範疇,就是要弄清歷史,歷史就是講人類的活動。”國外許多學者也持同樣的看法,如皮柯特指出:“除了研究資料不是有意識地保存或記錄的之外,考古學就是歷史學。”羅伯特·沙雷爾説:“顯而易見,考古學與歷史學有密切的聯繫,因為兩門學科都是要獲得對人類過去的認識。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信息來源的不同,而這也導致了研究過去的方法論和技術的差異。歷史學主要研究過去的文字資料,而考古學主要研究過去的實物遺存。”“因為有了這些區別,歷史學與考古學通常互為補充,兩者合起來能展示出更完整的歷史記錄。”
儘管考古學和傳統歷史學都屬於廣義的歷史學,但兩者畢竟在研究資料、研究方法、關注視角、歷史闡釋與敍述等方面存在着明顯差異,我們如何客觀地看待考古學與傳統歷史學?如何科學地對待兩者之間的關係?只有科學地認識並處理好兩者的關係,才能發揮各自的優勢,互補對方的不足,實現重構上古信史的目標。關於考古學與傳統歷史學的關係,首先可以從傳統歷史學對考古學的意義和考古學對傳統歷史學的價值兩個角度來討論。
二、傳統歷史學對考古學的意義
對於考古學來説,傳統歷史學至少發揮了以下幾方面作用。
首先,文獻記載提供了考古調查與發掘的線索。比如説,徐旭生的豫西“夏墟”考古調查、鄒衡對早期晉國都城遺址的調查等,都是根據文獻提供的線索開始的。徐旭生在1933年開啓他的陝西周秦文化考古調查時説:“周秦民族遷移之地,由史傳所言遷都之地,略可考知。最初后稷居有邰(今栒邑);後公劉遷邠(今邠縣);至古公亶父遷於岐下(今岐山);文王遷豐(今灃水西,長安户縣交界地);武王遷鎬(今灃水東,長安縣西南境);懿王時遷犬丘(今興平)。……秦族先世所居,西垂、西犬丘、秦,均在甘肅境內。後文公居汧渭之會;寧公居平陽(似在今鳳翔縣界內);德公居雍(今鳳翔);靈公居涇陽(今涇陽);獻公據櫟陽(今高陵);孝公居咸陽,則均在陝西境。此次原擬先考察豐鎬,後順大道西行,經咸陽、興平、武功、扶風、岐山、鳳翔,南轉至寶雞,或自渭水南眉縣、周至、户縣東返,考察豐鎬、咸陽、犬丘、岐下、平陽、雍,及汧渭之會。”1943年,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石璋如也是專門以文獻記載的周人政治中心邰、豳、岐、豐、鎬為目標開展考古調查。又比如,德國的施利曼以《荷馬史詩》所述內容為線索去尋找特洛伊古城和邁錫尼,在土耳其小亞細亞瀕臨愛琴海的一個小山丘上發現了重要的早期遺址和金器,在邁錫尼獅子門內發現了幾座大墓。這些都是以文獻記載為線索開展的考古調查和發掘,並取得了重要成果。
不過,我們也必須認識到,二里頭遺址是不是夏朝都城,施利曼發掘的遺址是不是特洛伊,哪一時期遺存可能是特洛伊,邁錫尼大墓是不是阿加美農的墓,都不是能簡單地被這些發現所證實的。實際上,學術界對這些遺址的性質有多種多樣的看法,根據文獻記載將它們解釋為夏都、特洛伊和阿加美農墓只是其中的一種闡釋而已。正因為如此,施利曼以這些發現來證明《荷馬史詩》記載的真實性受到學術界批評。
其次,文獻記載為闡釋考古發現、建構歷史敍述提供了模式。考古發現的古代遺存自身不會説話,文獻記載所提供的信息為許多考古遺存的功能、性質和意義闡釋提供了重要的線索和模式,尤其是在保持有大量文獻的歷史時期,文獻記載提供了主要的解讀模式。賓福德曾強調從文本證據產生出中程理論的可能性。羅伯特·沙雷爾説:“歷史時期的考古學常常可以利用文獻確定遺存的性質並進行解釋。在原史時期,後世的文獻有時折射出早期的信息,可以用來支持考古的解釋。”殷墟遺址之所以稱為“殷墟”,並被認定為商晚期都城,鄭州商城、偃師商城之所以被認定為早商都城亳或傲,二里頭遺址之所以被認為是夏都,陶寺遺址堯都説,多處考古遺址為黃帝所居説,對商周墓地作“族墓地”的解讀,三代青銅容器被認為是“禮器”,功能為祭祀用器,象徵等級、地位等,都來自學者以文獻記載為模式對考古發現的遺存的性質與意義所做的闡釋。同樣,對更早期的良渚文化玉璧、玉琮的定名,以及功能與性質的分析,除個別觀點來自人類學知識,大多也是學者利用兩週以後的文獻記載所做的解讀。
對於古代歷史敍述的建構來説,考古學的歷史敍述有時也需要歷史文獻記載所提供的時空體系,尤其是進入歷史時期。對於史前時期,學術界基本是用考古學文化時空框架體系或人類學中相關人類社會早期發展階段的理論來建構歷史敍述。進入歷史時期後,來自文獻記載的歷史體系成為我們解讀考古學文化性質、構建歷史敍述的基本模式,如先商文化、先周文化、夏商周考古、秦漢考古,等等。
從解讀對象與解讀模式關係的意義上講,考古發現與文獻記載之間不是“二重證據”的關係,所謂“二重證據法”在學理上是不成立的。儘管出土甲骨文、金文等文字資料與傳世文獻記載之間可能存在自洽現象。對此,我們已有專文討論,在此不再贅述。
由於文獻的文本性和模式的多元性,不同學者對文獻記載有不同的理解與選擇,這必然帶來對考古發現的不同闡釋與解讀,導致闡釋與解讀的多元化。例如,在考古學文化與文獻中的夏對應問題上,迄今為止學術界存在十餘種不同觀點。
最後,文獻記載彌補了考古學在研究歷史中的具體人物與事件,或者抽象的組織制度、思想觀念等方面的短板。正如有學者所説,出土的地下實物其實是真實的、直接的、原始的、本來的史料,但也有很大的侷限,那就是它只是僵化、物化的人類活動。它本身藴藏了過去大量的人類活動的信息,但憑本身形式,直接地直觀地傳達出來的並不多,像它所藴蓄的關於人物、事件、社會組織、社會關係、人們的思想等信息就是如此。在這一點上,它不如文字史料(包括語言和圖像)。文字史料是經過人們的意識處理過的歷史信息,實的虛的、具體的抽象的、個別的綜合的都有,實物往往做不到這一點。而真實的歷史又離不開具體的人物、事件、組織制度和思想觀念,文獻記載在這方面彌補了考古學的不足,與考古學在一定條件下構成互補關係。
三、考古學對傳統歷史學的價值
我們認為,對於傳統歷史學來説,新興起的考古學至少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價值。
首先,獲得了傳統歷史學所不能提供的歷史信息,補充了傳統文獻記載的片面與空白,大大擴展了史學的認知面。對於史前史來説,考古學發揮了填補空白的作用,將歷史大大往前延伸,使我們對缺少文獻記載的新石器時代、舊石器時代的早期人類發展史有了全面、深入的瞭解。這一點有目共睹,毋庸置疑。
進入歷史時期,由於中國傳統史學的強烈政治性和致用性,中國傳統史書的書寫內容與政治關係密切,政治活動是史書的主要內容,其他社會活動往往被忽視或一筆帶過。掌控話語權的皇權和精英成為文獻的中心,他們的言行是記載的主要內容,沉默的大多數被忽視、被扭曲。梁啓超指出,作為中國皇權專制王朝時代的產物,中國傳統史學有四弊,即“一曰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國家。吾黨常言,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譜而已。”“二曰知有個人而不知有羣體。”“三曰知有陳跡而不知有今務。”“四曰知有事實而不知有理想。”由此四弊,復生二病,即“其一,能鋪敍而不能別裁。……往往有讀盡一卷,而無一語有入腦之價值者。”“其二,能因襲而不能創作。……中國數千年,惟有政治史,而其他一無所聞。”而“單靠帝王將相或官宦士紳製造出來的史料,不足以讓我們瞭解地方社會的組織和結構,也不能讓我們明白國家如何進入民間,鄉民如何理解國家。”
考古發現提供了突破文獻文本的可能性,考古學資料提供了文獻中未記載的古人的日常生產生活狀態、一般物質文化面貌、古人的思想觀念、宗教信仰以及被忽視的地域文化、基層社會面貌等,大大地補充了過去被忽視的歷史,展現了歷史的另一面,使我們直接感受到古人及其文化,為我們建構古史提供了直觀依據,豐富或改變了傳統的古史敍述與想象。例如新出土的古代文字資料,“包括殷墟甲骨刻辭、青銅器銘文、戰國與秦漢的簡牘、陶文及封泥,以及歷代碑刻、墓誌等,這些出土文獻為各斷代史、專門史與歷史文獻學研究提供了前所未見的新的文字史料,極大地吸引了研究歷史學與文獻學的學者們的注意,使人們越來越認識到‘考古發現將成為中國歷史學研究的新的增長點’”。
其次,考古學有助於我們糾正傳統文獻記載的種種偏見和錯誤,為無休止的歷史學爭論提供了實證性的評判標準。更主要的是考古學改變了傳統歷史學的諸多觀點、觀念,甚至歷史敍述體系。有人説“考古學家一出手,歷史學家抖三抖”,考古發現正在不斷修正傳統歷史學的許多觀點,甚至一些影響巨大的觀點也被考古發現所改寫。比如,據文獻記載,世界上最早的紙是蔡倫於公元105年發明的,但20世紀50至70年代,考古學家先後在中國的甘肅、陝西發掘出土一批西漢紙,將中國發明造紙術的時間向前推了300年,蔡倫造紙説也變成了蔡倫改進造紙術。這類例子很多。
就考古發現改變傳統史學觀念來説,中國的考古成果已迫使我們必須重新認識“萬民一祖,千古一系”的炎黃傳説歷史體系,中原文化中心論受到質疑。考古發現證明中國歷史上的文化既是多源的,也是多元的,每個時代每個區域的人民都創造了輝煌燦爛的文化,“多元一體”才是中國古代文化的基本面貌。在“多元一體”文化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各地多元文化不斷接受文化大傳統,融入“一體”之中,形成共同的文化認同,同時各區域文化又保持了一定的自身文化小傳統,大小文化傳統互動共存使中華民族文化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和社會需要,在傳承中發展並保持活力。融合與創新是中華民族文化的生命力之所在。
中國考古學最重要的成果是形成了不同於傳統歷史學的歷史敍述體系,將傳統的王朝史體系轉變為考古學文化史體系,將以政治史為核心的歷史敍述轉變為以物質文化史為核心的歷史敍述,將以帝王將相為中心的歷史敍述轉變為以所有人為對象的歷史敍述,普通民眾的生產生活和文化創造進入歷史學的視野。
再次,考古學為研究與闡釋歷史提供了諸多新視角、新理論。比如,關於文明起源與國家出現的動力與原因,有生態環境論、人口增加論、技術進步論、戰爭論、文化傳播論等各種觀點。對於文化的興衰和朝代的更替,也有不同角度的新解釋,拓展了視野,深化了研究,改變了中國傳統歷史學中的歷史循環論和儒家道德史觀的簡單化解釋。
最後,考古學成果使我們充分認識到古代文獻記載不是客觀、準確的歷史實錄,所有歷史文獻都是文本,具有明顯的文本性。文獻記載的形成與流傳背後隱藏着撰述者、註釋者的主觀性和話語霸權,即誰在説?誰在寫?為何説?為何寫?説什麼?寫什麼?作為文本的文獻記載,一方面保存了很多有歷史學價值的,值得我們參考、利用的歷史信息,另一方面,其本身在形成與流傳過程中也充斥着各種偏見、選擇性記錄、想象推測、以訛傳訛、編造杜撰、權力操控、自以為是和過度的詮釋與演繹等。
雖然我們最津津樂道的是考古發現證明了某某文獻記載的正確性,但如果我們認真梳理早期的文獻記載與考古成果,就會發現,中國考古發現雖然證明了一些古代文獻記載是有所依據的,但更多的是證明了古代真實社會與人類文化的複雜性,補充甚至顛覆了相關文獻記載和傳統認知。比如,韓城芮國墓地的發現與文獻所記載的芮國地望不同,文獻記載的晉國早期封地與考古發現不同,文獻中失載的南方曾國,等等。又比如,關於先秦喪葬制度,文獻記載見於《左傳》《儀禮》《禮記》《周禮》等書,對照考古發現的兩週墓葬遺存資料,我們知道文獻中的許多記載都是出於理想的建構,並未實際存在或實施過,墓地內墓葬的分佈、隨葬品的多少和組合、墓道的多少等都不似文獻記載得那麼嚴格有序,所以有學者指出:“《周禮》所説周人族墳墓的兩種類型(‘公墓’和‘邦墓’),具有某種簡單化和理想化的成分。”諸多考古發現告訴我們,文獻記載具有明顯的文本性。
對中原以外周邊族羣文化的文獻記載同樣如此。由於流傳下來的中國古代文獻基本都是中原人以漢字撰寫的,其中一個突出的現象就是中原文化中心觀及由此帶來的中原文化優越論和對周邊異域文化的歧視與偏見。“異域與他者的想象”帶來文獻中的“想象的異域與他者”,猶如賽義德所講的近現代西方中心主義的“東方學”。在中國古代文獻的描述中,天下由諸夏與四夷組成,諸夏居中,文化發達,四夷僻處四周蠻荒之地,文化落後。《左傳》定公十年疏雲:“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史記·趙世家》載戰國趙公子成説:“中國者,蓋聰明徇智之所居也,萬物財用之所聚也,賢聖之所教也,仁義之所施也,詩書禮樂之所用也,異敏技能之所試也,遠方之所觀赴也,蠻夷之所義行也。”關於周邊族羣文化,則如《國語·周語中》所載:“夫戎狄,冒沒輕饞,貪而不讓,其血氣不治,若禽獸焉。”又如《禮記·王制》:“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東方曰夷,被髮文皮,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髮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這類記載也見於《淮南子·墜形訓》和《漢書》中,可以説是充滿了對周邊族羣、文化的偏見與歧視。
一系列的考古發現顯示,各地區的古人都創造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輝煌文化,古代的周邊地區文化與中原一樣發達,如商周時期四川盆地的巴蜀文化,贛江流域的吳城文化,東南的吳越文化,北方的夏家店上、下層文化等。在更早時期,如北方的紅山文化,西北的齊家文化,陝北以石峁、新華等大型遺址為代表的陝北龍山文化,山東的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東南的崧澤文化、良渚文化,南方的屈家嶺文化、石家河文化和後石家河文化等,其社會組織、技術發展水平和文化成就與中原地區的同時期文化相比,並不遜色,甚至更高。
四、文獻的文本性與傳統上古史敍述的建構性
在利用文獻記載闡釋考古發現、彌補考古學的欠缺時,我們要特別強調上古文獻記載的文本性與相對性,尤其是有關原史時代的文獻,遑論有關史前時期的傳説時代文獻了。
很多學者早已指出,中國古代的文獻形成原因複雜。首先,古書成於眾人之手。梁啓超説:“凡史蹟之傳於今者,大率皆經過若干年、若干人之口碑或筆述而識其概者也。各時代人心理不同,觀察點亦隨之而異,各種史蹟每一度從某新時代之人之腦中濾過,則不知不覺間輒微變其質。”比如對儒家經典的研究顯示,六經是經歷很長時間的書寫、記載、彙集、編纂和傳承而逐漸定型的,經典的傳統,恰恰又是漫長傳統之下的產物。
其次,古書創作者的目的、動機影響古書的內容與價值偏向,甚至導致偽造古書之風的盛行。古人著書的目的本不是為了記錄歷史,給後人留下全面、客觀的史料,而是為了表達自己的思想觀念,實現自己的目的。《淮南子·修務訓》説:“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賤今。故為道者必託之於神農、黃帝而後能入説。”諸子之書常借古喻今,以古代故事表達自己的政治理念,甚至編造歷史故事來宣揚自己的哲學思想。墨家的“禪讓”故事如此,儒家的伯夷、叔齊故事也大抵如此。故梁啓超説:“有本意並不在述史,不過借古人以寄其理想,故書中所記乃著者理想中人物之言論、行事,並非歷史上人物之言論、行事。此種手段先秦諸子多用之,一時成為風氣。《孟子》言‘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此語最得真相。先秦諸子蓋最喜以今人而為古人之言者也。”《韓非子·顯學》:“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捨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殷、周七百餘歲,虞、夏二千餘歲,而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審堯、舜之道於三千歲之前,意者其不可必乎!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故明據先王,必定堯、舜者,非愚則誣也。愚誣之學,雜反之行,明主弗受也。”一語道破有關古代文獻記載的真相。由此可以推知,古代文獻中的三皇五帝譜系、黃帝體系、禪讓説等,都不過是為宣揚某種政治理念,證明權力合法性和行為正當性而建構出的上古歷史敍述。
即使如孔子秉持“述而不作”原則所編纂的《春秋》,其目的也是宣揚儒家思想理念,通過“筆則筆,削則削”,使用隱含褒貶的文字等手段將自己的理念貫徹於歷史敍述之中,最終實現使“亂臣賊子懼”的政治目的。至於是否會損害到歷史記錄的真實性,則是排在第二位的。劉知幾指出《春秋》有五虛美十二未喻,即五種不實事求是的過度讚美和十二類矛盾、問題,這些都是違背歷史實錄原則的。同樣,《史記》也充滿着太史公的選擇、想象與虛構,表達了他的價值觀和立場。
清代崔述提出中國古代文獻有“其世愈後則其傳聞愈繁”“世益晚則其採擇益雜”的現象。近代以顧頡剛為代表的疑古派進一步指出上古歷史敍述是“層累地造成的中國古代史”,中國古代的歷史記載存在由簡單變為複雜,由陋野變為雅馴,由地方的變為全國的,由神變為人,由神話變為史事,由寓言變為史實的現象。表現之一,時代愈後,傳説的古史期愈長。如周代人心目中最古的人是禹,到了孔子時有堯舜,到了戰國時有黃帝、神農,到了秦代有三皇,到了漢以後有盤古等。表現之二,時代愈後,傳説中的中心任務愈放愈大。因此,顧頡剛提出對中國上古史敍述體系要“四個打破”,即(1)打破民族出於一元的觀念;(2)打破地域向來一統的觀念;(3)打破古史人化的觀念;(4)打破古史為黃金時代的觀念。
如前所述,不僅考古學的諸多成果證明了傳統文獻記載的文本性和相對性,而且通過出土古代簡冊內容與流傳文獻內容的對比,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古人偽造、篡改古書的現象。從這一點看,“疑古”在當代並沒有過時,中國古史研究遠沒有到走出疑古的時代。
文獻的文本性、建構性決定了利用文獻信息對考古發現所作闡釋與解讀的相對性和多元性。除此之外,還存在相關文獻記載是否適用於解讀某種考古發現以及兩者之間在內涵上是否能對應,即是否具有同質性的問題,比如,利用兩週時期甚至更晚的文獻記載去命名、闡釋更早的文化現象,以東周和漢代文獻記載命名新石器時代玉器,如良渚文化的琮、璧並解讀它們的功能、性質等是否科學?文獻中的朝代、國家或族羣與以物質文化,尤其是陶器為標準劃分的考古學文化能否對應?
五、走出“證經補史”史學思維,以考古學構建中國上古史
(一)考古寫史的必要性與必然性
近代興起的科學史學質疑了傳統的史觀與古史敍述體系,打破了人們對三皇五帝黃金時代的幻想,而近代的中國社會又迫切需要重建自己的上古史。以梁啓超為代表的“新史學”學派提出要通過重建新的民族國家史來培育中國人的民族國家觀念,培養新國民。顧頡剛在《禹貢》發刊詞中寫道:“這數十年中,我們受帝國主義者的壓迫真夠受了,因此,民族意識激發得非常高。在這種意識之下,大家希望有一部《中國通史》出來,好看看我們民族的成分究竟怎樣,到底有哪些地方是應當歸我們的。”中國考古學的奠基人之一李濟説他的志向是:把中國人的腦袋界定清楚,來與世界人類的腦袋比較一下,尋出他所屬的人種在天演路上的階段出來。他還想去新疆、青海、西藏等地去刨墳掘墓,斷碑尋古蹟,找出人家不要的古蹟來尋繹中國人的原始出來。夏曾佑、錢穆、郭沫若、范文瀾、翦伯贊等近代著名歷史學家都有重建民族國家通史的志向與實踐。
文獻自身有關上古史的敍述和以傳統上古史體系統領考古發現來重構上古史所存在的種種缺陷與問題,使大家認識到,傳統歷史學已經難以承擔建構科學可信的中國上古史的重任。中國學術界急切希望有新的史料、新的方法和新的理論來重構上古信史。近代考古學進入中國恰逢其時,中國考古學被學術界寄予厚望。李玄伯説:“解決古史的唯一方法就是考古學。”胡適説:“我的古史觀是:現在先把古史縮短二、三千年,從詩三百篇做起,將來等到金石學、考古學發達上了軌道以後,然後用地底下掘出的史料,慢慢地拉長東周以前的歷史。”顧頡剛也認識到考古學研究的重要性,他説:“古器物學的常識是前幾年早應備的,到這時,書籍文獻既經整理好,實物方面就更當着手研究。”蘇秉琦説“近代考古學的目標就是修國史”,要回答“中國文化起源、中華民族的形成、統一和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發展”這一最重大問題。
(二)考古寫史展現廣闊前景:對中國上古史的新認識與新敍述
隨着中國考古學的飛速發展,考古資料大量積累,考古學文化時空框架體系基本建立,多學科合作日益深入,各種專題研究廣泛開展。考古寫史在中國已經取得巨大成就,獲得諸多具有突破性和填補空白性的成績,中國考古學證明了自身的價值,尤其是在中國上古史方面展現了廣闊前景。這些成就延伸了歷史軸線,豐富了歷史內涵,改變了很多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促進了以馬克思主義為理論指導的當代科學思想觀念的傳播。
從考古發現來看,考古學提供了傳統歷史學不可想象的新發現、新史料,呈現了不同時期的古代物質文化面貌、古人日常生產生活狀態以及各地的文明化進程等,如不同區域新石器時代晚期大型聚落遺址、大型宮殿、儀式性公共建築、大型墓葬、水利設施、手工業作坊、顯示社會複雜化過程的聚落羣變化,以及象徵王權、神權、軍權和複雜禮制出現的精美玉器、陶器、漆器、象牙器等。
從重構上古史體系角度看,20世紀70—80年代,夏鼐、蘇秉琦和鄒衡等系統地構建了新石器與夏商周三代時期的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時空框架體系。蘇秉琦在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基礎上提出“滿天星斗”“多元一體”和“古國—方國—帝國”等關於中國上古史的歷史敍述體系,認為中國古代從氏族公社向國家的轉變經歷了古文化、古城、古國的道路,國家發展經歷了古國、方國、帝國三部曲,國家的形成有北方原生型、中原次生型、北方草原續生型三種,進而否定了傳統的中原中心觀和上古黃金時代論。嚴文明提出“重瓣花朵”模式,在承認多區域文化共存的文化多元性的同時,強調中原文化區“聯繫各文化區的核心作用”。張光直進一步提出“中國相互作用圈”理論,認為各地區文化多元發展並通過彼此之間的密切交流而形成一個“中國相互作用圈”,“這個史前的圈子形成了歷史期間的中國的地理核心,而且在這圈內所有的區域文化都在秦漢帝國統一的中國歷史文明的形成之上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即“多元一體”。
同樣,從二里頭文化、二里崗文化到殷墟考古學文化、周代考古學文化,考古學不僅展現了不同於傳統文獻記載的這一時期文化、科技、禮制、政治體制等眾多方面從發展到成熟的歷史脈絡,而且填補了諸多傳統歷史學的空白,如四川的三星堆—金沙文化、江西的吳城文化、兩週時期的曾國與中山國曆史,等等。
這些成果證明了考古學完全有能力擔當重寫中國上古史的重任,並且已經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上古史敍述與解釋體系,超越了傳統的具有傳説性質的三皇五帝體系和爭議巨大的夏商周三代古史體系,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説:經過幾代考古人接續奮鬥,我國考古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延伸了歷史軸線,增強了歷史信度,豐富了歷史內涵,活化了歷史場景。考古發現展示了中華文明起源和發展的歷史脈絡,展示了中華文明的燦爛成就,展示了中華文明對世界文明的重大貢獻。
儘管中國考古學界一直存在着試圖以“證經補史”的傳統史學思路左右考古學,將考古學文化體系納入三皇五帝的古史框架體系之中,似乎中國考古學如果沒有發現並證明三皇五帝與夏商周就沒有價值和意義,就沒有實現學術目標的學術傾向,但研究實踐告訴我們:這種傳統治史思路有其嚴重的侷限性,影響了中國考古學的視野和思維方式,限制了考古學在重構中國上古史中的作用。比如,考古發現與研究顯示,二里頭遺址和二里頭文化在東亞地區的文明形成與發展中佔據了關鍵性地位,奠定了中國獨特的禮樂文化傳統的基礎,在人類文明史上具有世界性標誌意義,儘管它是否是文獻記載中的“夏”在學術界仍存在巨大爭議。正因為如此,才引起了國內外史學界的高度關注。我們對二里頭遺址與二里頭文化應該開展紮實的田野工作並展開全方位的考古學研究與闡釋,而不是將主要目標集中於它是否是文獻記載中的“夏”,併為此爭論不休。
總而言之,基於史前文獻的缺乏、古代文獻的文本性和以文獻記載闡釋考古發現的相對性,我們認為,“證經補史”(或曰“歷史學傾向”)的研究思路和治史方法不是重構科學的、令人信服的中國上古史的出路,重建上古史需要建立在考古學本位之上。實踐證明,建立在考古學本位之上,結合可信度和準確性經過嚴格論證的文獻史料、人類學與其他多學科成果的“考古寫史”才是重構中國上古信史和史學創新的必由之路。從這個意義上講,考古學雖然屬於廣義歷史學的一部分,但中國考古學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歷史學,也不是人類學或其他什麼學科,考古學就是考古學,歷史學、人類學等僅僅提供了某些闡釋模式和歷史信息的補充,正如伊恩·霍德所説:“考古學既不是歷史學也不是人類學,它就是考古學。”儘管在具有悠久考據學與傳統史學傳統以及豐富文獻記載的中國史學界,“證經補史”史學思維根深蒂固,影響深遠,但我們應該認識到,“證經補史”和驗證文獻記載不是考古學的核心目標,超越傳統的古史敍述體系、重構中國上古史才是中國考古學的根本目標。過度的“證經補史”思維方式和歷史學傾向只會限制中國考古學闡釋和研究視野的廣度與深度,導致學術研究陷於毫無結果的無窮爭論之中,進而抑制創新思維,阻礙對中國上古史的重構和多元認識。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高度重視考古工作,努力建設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考古學,更好認識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的中華文明,為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文化自信提供堅強支撐。釐清考古學與歷史學的關係,跳出“證經補史”的傳統史學範式,擺脱固有的定勢思維禁錮,“考古寫史”一定大有作為,建設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考古學將有廣闊的前景。
(本文註釋內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