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專項整治期間,微淼商學院廣告仍“頂風作案”_風聞
智瑾财经-2021-10-19 15:42
來源:開甲財經
10月13日,自媒體“深燃”發佈標題為《9.9元的財商課,涼了》文章引發關注。
根據報道,劉卿曾是某互聯網大廠的投資、金融、教育板塊的負責人,在一次跟某頭部財商教育機構洽談合作時他發現,該公司一年營收20多億元,他好奇什麼樣的課一年能賣出這樣的成績。
一研究他發現,這生意簡直暴利。開發一套固定的課程,用免費課或9塊9等低價課程吸引用户,一番美好的財務自由圖景描繪後,再售賣價格接近7000元的課程包,毛利率達到90%,淨利率也有40%。
8月,剛剛開發了一整套財商教育課程的劉卿準備擼起袖子大幹一場,準備好投放素材的他卻被抖音、快手、微信、百度等主流平台拒絕了,劉卿陷入了想投放廣告但有錢花不出去的苦惱中。
讓劉卿始料未及的是,國家網信辦啓動了“財經類信息”專項整治,多家互聯網平台因此下架“財商課”廣告。
**8月27日,國家網信辦決定自即日起至10月26日,開展清朗·商業網站平台和“自媒體”違規採編發佈財經類信息專項整治。**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同志介紹,此次專項整治重點聚焦財經類“自媒體”賬號、主要公眾賬號平台、主要商業網站平台財經版塊、主要財經資訊平台等4類網上傳播主體,重點打擊8類違規問題:
其中,第七類違規問題是炒作社會惡性事件、負面極端事件,煽動悲情、焦慮、恐慌等情緒,藉以推銷所謂“財商課”、各類保險產品等。
10月14日,自媒體“三言財經”跟進“深燃”的消息,發佈標題為《微淼商學院被指詐騙,多地警方立案,探訪微淼北京總部(圖)》文章指出:
據南方都市報,至少三起微淼涉嫌詐騙的案件,被各地公安受案或立案。其中,山東濰坊一公司保安高大爺稱自己在網上看到微淼廣告,報了12元的小白課。由於對股市金融不熟悉,進羣之後,高大爺輕信了小白課老師説的高收益,用信用卡透支買了進階課,現在還在還款中。
微淼商學院北京總部一共有三層,分別為5層、6層、7層,其中,5層的一間大辦公區已經搬空,但是留下了很多員工工作的痕跡。
當日,微淼財商教育向媒體澄清:由於業務調整等原因,辦公區已於5月份將原部門遷至昌平奇點以及天津辦公區,微淼一直致力於用專業、高效的水平服務廣大學員,不存在大規模削減理財教育產品線人員投入的情況,也不存在人去樓空的情況,對於斷章取義的媒體,微淼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雖然監管趨嚴,被多地立案,但微淼財商教育仍“我行我素”,還在煽動悲情、焦慮、恐慌等情緒,藉以推銷所謂“財商課”。
開甲財經注意到,在優酷視頻App上,微淼財商教育投放的“某80後寶媽偷偷上了8節理財直播課,看到理財收入後大哭,經採訪原來是……”點擊進入下圖廣告頁面:
給你一個月的時間,你能用5000元賺到5萬元嗎?你想過上富裕的生活嗎?你有賺錢的思維嗎?房貸、車貸、孩子的輔導班的費用,生活處處要用到錢,如果你只靠着死工資,那麼你的一生都會勞累奔波,忙碌到老,而且這種靠體力賺錢的收入,風險是很大的,一旦有一天你生病了,你倒了,你老了,幹不動了,那麼收入就會消失……(部分視頻廣告文字版)
一個月時間,5000元變5萬元?有可能嗎?答案是“沒有”。因為5000元到5萬元,需要24個漲停板,而一個月最多22個交易日。
2018年6月14日,在在2018第十屆陸家嘴論壇上,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表示,高收益意味着高風險,收益率超過6%的就要打問號,超過8%的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準備損失全部本金。
顯然 ,微淼財商教育在煽動悲情、焦慮、恐慌等情緒,藉以推銷近7000元的“財商課”。
與微淼財商教育相比,開課吧旗下米堆學堂則向“個人成長”方向轉型,分別在優酷視頻App投放“樂嘉性格色彩”,在騰訊視頻投放“黃執中説服力”的公開課的廣告。
雖然大量投放“個人成長”方向的課程廣告,但米堆學堂財商教育還在繼續。小編關注米堆學堂,在“開始學習”菜單下添加課程老師微信,課程老師很快將小編拉入“【1027期】生活富足計劃訓練營”的微信羣。
小編入羣后一直沒有發言,但沒過多久,微信暱稱“李老師”發來添加好友請求,並附言“請通過,免費領取課程和資料”。小編通過“李老師”好友申請,對方卻讓領取“超牛理財課”的課程和資料。
不難發現,財商教育暴利背後,行業競爭已成白熱化。培訓機構之間互相在對方微信羣加好友、挖牆腳。
不止競爭激烈,微淼財商課程還被網友上傳至百度網盤,並試圖以低價銷售給其他網友。
2021年9月1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北京微淼財商科技有限公司與張清福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
微淼財商學院官網截圖顯示,《財務自由企業分析技能課》由93個5分鐘左右的短視頻組成,售價3698元,原價:5200元。
被告張清福在未獲得微淼財商的授權情形下,將涉案視頻上傳至百度網盤,通過微信添加好友告知其涉案視頻,並通過百度網盤賬號向微淼財商員工分享了涉案視頻。經對比,被控侵權視頻與涉案視頻一致。
最終,北京互聯網法院判決,張清福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賠償北京微淼財商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1萬元,合理開支2000元;案件受理費868元,由北京微淼財商科技有限公司負擔268元,由張清福負擔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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