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人物,得接受社會道德的高要求!】_風聞
Mac老郎-2021-10-24 07:49
【本文由“錦繡云溪”推薦,來自《明星嫖娼被抓自食其果,但過度“網上游街”不合適》評論區,標題為錦繡云溪添加】
- 樹增
- 法律對嫖娼的處罰是罰款拘留,沒有説要曝光登報上網絡等等啊。是不是有些違法了。
通報只是説李某迪,如果是無名小卒,誰也不會在意,誰叫他太有名,但凡粉絲或者狗仔看到這個通報都會聯想,而後各顯神通去求證,這由此引發的漣漪怪得着官方嗎?又有《中國慈善家》那號洗地的,説什麼犯不着上綱上線通報,對一個還在參加綜藝的公眾人物的突然消失,你不通報,難免又生出什麼莫須有的謠言,比如薛蠻子若不通報,必然會被往政治打壓上聯想生事。這種通報滿好,省得某些大人物真當自己是個人物,可以公關擺平一切負面新聞。
媒體也別裝什麼宅心仁厚,正反手兩邊吃,一邊是怎能放過這麼吸睛的新聞,吃人血饅頭那是家常便飯,一邊可以再玩玩唱反調再反思又吃一波,一道菜幾種吃法,不把一個新聞人物消費的渣都不剩,媒體是不會放過的,拿網民説什麼事,還不是媒體自己在喂料。再説了,像老胡和《慈善家》這樣把輿論壓力、道德譴責説成是遊街、社死、社會污名化,真是本末倒置,做的是把女性當玩物的污事,立的是高雅公子人設,摔下來就裝我犯了一個男人都會犯的錯,想把老實人都拉下水墊背啊?做得説不得?本來這世道動不動給違法之人打馬賽克、不具名,哪怕混世魔王,只要不死刑,出來改個名字就重新做人(李天一、江歌案之類的哪個不這麼玩),道德譴責就已經夠無力了,連一時的熱鬧非議都受不了,還做什麼公眾人物,緋聞漫天的娛樂圈不早該對醜聞社死生死看淡嗎?怎麼一到真金白銀損失了就不淡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