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根:嫖娼違法,“不為人知”還是“廣而告之”?_風聞
陈根-知名科技作家为你解读科技与生活的方方面面。2021-10-25 09:30
文/陳根
藝人塌房年年有,今年似乎特別多。
從1月頂流女星鄭爽代孕棄養事件曝光,到8月吳亦凡涉嫌強姦被批捕,其間,霍尊、錢楓、張哲瀚、趙薇等多位明星也被捲入漩渦。現在,18歲就獲得肖邦國際鋼琴比賽冠軍,貴為國際鋼琴家的李雲迪,也因嫖娼醜聞而成為今年又一位因失德而塌房的藝人。
自李雲迪嫖娼被曝光後,互聯網的一眾網友們就帶着“李雲迪嫖娼被拘”衝上熱搜榜榜首。不過,事情發酵至今也有了幾天,吃瓜歸吃瓜,熱議歸熱議。除了大眾感受中的**“想不到”之外,李雲迪作為單身,一沒牽扯未成年,二沒造成情感傷害,官方為什麼向社會通報這個****行政違法事件**?

嫖娼事件之始末
先來看看事件的起末。
自事件發生以前,李雲迪是人人認可的鋼琴天才。肖邦國際鋼琴比賽,素有“鋼琴界的奧運會”之稱,每五年舉辦一次。 2000年,18歲的李雲迪獲得肖邦國際鋼琴比賽冠軍。這是目前為止唯一獲得冠軍的中國鋼琴家,李雲迪也成為該獎歷史上最年輕的冠軍。在此之前,該獎冠軍已經連續空缺15年。
19歲,《李雲迪·李斯特》專輯獲得德國“回聲音樂獎”最佳獨奏獎,李雲迪成為第一個獲獎的中國鋼琴家;24歲,獲得《企鵝 CD & DVD 指南》年鑑最高四星評價,成為唯一獲此評價的中國鋼琴家;25歲,成為第一個與柏林愛樂樂團合作現場錄音的中國人;28歲,成為全球第一本肖邦護照持有者。
年少成名的李雲迪被譽為肖邦音樂的最佳詮釋者,華人音樂的驕傲,擁有極高的商業價值。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李雲迪曾連續多年登上福布斯中國名人榜。在2008福布斯中國名人榜中,李雲迪以鋼琴家身份位列26名,收入4030萬元人民幣,收入排名第6。此後,李雲迪連續數年上榜,常年收入三千萬以上。
2021年,《披荊斬棘的哥哥》再度將李雲迪推至聚光燈下,但躥升的熱度並不算高。直到10月21日中午,李雲迪突然躥上熱搜。起因是,有網友發帖稱,在最新一期《披荊斬棘的哥哥》裏,李雲迪的鏡頭幾乎全部被打碼。
這期節目中,李承鉉介紹成員時,只介紹了瑞奇,壓根沒提李雲迪。兩人一起出場時,李雲迪的臉迅速被瑞奇的手擋住,幾乎看不出是他。如此奇怪的處理方式,引發了網友熱議。就大家猜測出了什麼事時,“李雲迪因不當行為違法被控制”的消息開始在網上傳開。
一層石激起千層浪,但在“平安北京”發佈動態前,對於李雲迪是否“不當行為違反”輿論還處於猜測的狀態。並且,李雲迪微博的在當天中午還發布了一個彈奏鋼琴的視頻動態,該微博點擊量達48萬次,評論近8000條,轉發上萬次。
平安北京卻發佈微博,“這個世界的確不止黑白兩色,但一定要分清和劃清黑與白”,貌似內涵李雲迪。不到一個小時後,也即21日晚9點,平安朝陽發出警情通報,“嫖娼違法人員李某迪(男,39歲)查獲”,這一連串信息,無一不指向李雲迪。很快,各大媒體就聞風而動,“李雲迪嫖娼被抓”刷屏網絡。
李雲迪嫖娼被捕後,他的微博個人認證僅剩“國際鋼琴家”,李雲迪超話也被關閉。目前,《披荊斬棘的哥哥》刪掉他的所有片段,還緊急下架所有涉及他的視頻。 四川音樂學院更是連夜摘掉“李雲迪鋼琴工作室”的牌子,中國音樂家協會和中國演出協會也均明確表態。一股“品牌解約潮”再次興起。
一位鋼琴世界冠軍的背後,凝聚着無數人幾十年的心血,而一位鋼琴世界冠軍的倒下,僅需要一個違法行為,這確實讓人唏噓。

官方通報有無權?
不過,吃瓜歸吃瓜,熱議歸熱議。除此之外,李雲迪作為單身,一沒牽扯未成年,二沒造成情感傷害,官方為什麼向社會通報這個行政違法事件?這一問題也帶來了巨大的爭議,關於“官方通報有無權力”的討論紛至沓來。
以韓旭教授為代表,認為“官方通報於法無據,涉嫌行政違法”。一方面,公權力行使的基本原則是“法無授權不得為”。《治安處罰法》中卻無一處規定公安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權向社會進行通報。
不僅如此,該法第6條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採取有效措施,化解社會矛盾,增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第112條規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應當依法、公正、嚴格、高效辦理治安案件,文明執法,不得徇私舞弊”。第5條第2款規定:“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並且,《民法典》第990條在“人格權編“**中規定:“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991條規定:“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李雲迪雖涉嫌行政違法被處罰,但其作為公民的人格權並沒有被剝奪,依然享有隱私權、名譽權等人格尊嚴。
另一方面,韓旭教授等認為官方通報不符合憲法原則和“比例原則”,損害公民各項基本權利。比例原則被稱為公法上的“帝王條款”,也就是“必要性原則”或者“最小侵害原則”。行政處罰作為一種“不得已的惡”,不應過度行使,且對違法人員造成的損害應當與違法行為相稱。
一個性質並不嚴重的違法行為卻要使行為人付出慘痛代價:家庭可能破裂、社會評價降低、被行業聯合“封殺”。並且,這些不利後果很大程度上是公開“通報”導致的。因此,思考實踐中流行的通報制度的弊害就顯得非常必要。
**實際上,相關行政人員通過“曝光”的方式來懲治賣淫嫖娼者並非首次,**而相關辦案人員的執法方式也一直爭議不斷。2017年1月,據貴州都市報報道,貴州省黔東南凱里警方在街頭張貼了一份“曝光榜”。榜上收錄了10名違法人員信息,其中對姓名、人物頭像等要素作了部分處理,他們被曝光的原因絕大部分是嫖娼,少量涉賭和涉毒。
2020年11月,據瀟湘晨報報道,望城坡派出所和商貿城社區聯合貼出一則通告,“ 為淨化社會風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將對賣淫嫖娼人員除法律處罰外一律將其違法事實通報單位、户籍所在地社區(村委會)和家庭成員。”
其管轄地派出所的社區民警則表示,此前這類投訴較多,警方和社區採取了多方面整治措施,通告是一種“特殊手段”。一方面,想通過這種方式提高他(她)們的羞恥感,另一方面,也讓想做這些事情的人考慮後果,包括名譽和家庭生活和諧等。
就在不久前,復旦大學三張“紀律處分決定書”也因“曝光嫖娼”引發關注。處分決定顯示,該校三名學生分別於去年9月26日、9月7日和今年1月13日“在校外嫖娼”,並受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經2021年9月6日校長辦公室會議審議,決定給予三人開除學籍處分。
在紀律處分決定書中,均詳細公開了三人的姓名、學號、學員信息等。儘管後來復旦大學表示處罰公示的範圍只是校內,並沒有刊發在網絡上,目的是警示其他學生。但是,對於校方是否有權公開“嫖娼”行為和當事人信息依然引發巨大爭議。
**顯然,在這個過程中,不得不考慮的是,**一種權力的行使,也許出發點是好的,但沒有法律依據,恐會對一個人的人格、聲譽產生不必要的過度影響。 上到明星藝人,下到普世百姓。

隱私保護人人平等
再來,雖然“官方通報於法無據,涉嫌行政違法”得到了相當人羣的支持,但是也引來了諸多爭議,其爭議點還在於“明星藝人”這一有賴於媒體而生的特殊身份。換言之**,李雲迪,是公眾人物,而公眾人物,就不同於一般的老百姓**。
正如喻國明所説,“名人對社會負有特殊責任,他們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隱私應向大眾公開,以便讓人們核對和感受其‘文化偶像’的真實形象”。因此,這個社會對公眾人物的要求,就不同於一般人,而是要嚴格的多。這個社會對公眾人物的約束,也當然不同於一般人,也要多的多。
並且,好奇心作為人類行為最強烈的動機之一,其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説的變異形態被認為是窺視癖。這種慾望既是生理的,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感官刺激的需要,又是社會性的,認知世界的精神需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通過窺視別人的隱私,洞察他人最隱秘的私生活狀況,以達到緩解自己內心壓力的目的。
明星藝人毫無疑問成為公眾窺視和消遣的最佳對象**。**明星的知名度和號召力是公眾興趣的基礎。明星作為公眾人物的一類,其行為活動都構成了社會公共生活的一部分,除了喜歡他們的人迫切希望瞭解心目中的偶像的現實生活,而討厭他們的人也懷着“看戲”的心情對明星隱私新聞來者不拒。
但這並不代表明星藝人的隱私權不受法律的有效保護,畢竟明星藝人在成為明星藝人前,首先是公民。顯然,就法律層面來説,嫖娼行為屬於個人隱私,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當事人進行處罰無可厚非,但無論是學校還是行業協會,都無權將這種涉及個人隱私的嫖娼行為公之於眾。
再者,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中也只對賣淫嫖娼者規定了拘留、罰款的懲罰措施,不包含通報。
與公共利益一樣,人權就是民主的邊界線。民主須以不侵入“私人領域”為限度。約翰·密爾把人的行為分為“涉己行為”和“涉他行為”兩類,在涉及他人利害的時候,個人行為應當受到法律和公共權力的限制;在只涉及自己而與他人無關的行為中,個人享有絕對的自由,他人、社會或公共權力都無權干預。
約翰·密爾在這裏所謂的“涉己行為”實際上就是我們所説的“私人領域” 。民主應該排除在私人生活的領域之外,任何人或任何公共權力都不能以民主的貿易或民主的方式侵入上述領域,即“個人的行動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麼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
的確,公眾人物由於常常自願置身於聚光燈下而成為被追捧、關注或模仿的對象,對一定範圍內特別是在公共場所或公共事件中的形象和言行的隱私侵害負有容忍的義務,以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但是,公眾人物隱私權的限制絕非意味着權利的剝奪,公民行使監督權也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
明星犯法既然與百姓同罪,那隱私保護也應與百姓同享。這才是法律的應有之義。或許大家在關注明星隱私與對其展開互聯網遊街的快感中忘記了一件最為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如果公安機關的行為沒有遵守法律的時候,當法治的根基被動搖的時候,有一天受傷的或許就是此刻正在參與互聯網遊街活動的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