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獨行的華夏文明》全稿13第二章黃河之水天上來04_風聞
mamimima-2021-10-26 10:35
(4)、原初華夏族內部消化整固期(距今4500~4000年)
華夏族該階段的主要任務
初始成立的華夏族,經過炎黃之戰,炎黃與蚩尤之戰,完成了對北方、黃河中下游廣大地區的相對控制,完成了華、夏兩族的完全融合以及對東夷族部分融合及控制。
短期獲得如此巨大的政治利益,顯然需要足夠時間來消化。同時,雖然經過千餘年文化交流融合,但是華夏控制地域內部,各個地區各個部族,各個文化的差異性仍然廣泛存在,需要長時間的磨合。
這就是(距今4500~4000年)華夏族進入新時代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尤其是大洪水暴發之前的歷史階段中,華夏族重點在做兩件大事:一是對外的,基於與南方良渚文化的長期深度交流,甚至是學習、提高、變革自我;二是華夏族內部三大族(華、夏、東夷)的徹底融合問題。根據《史記五帝本紀》裏的記錄,在顓頊、嚳時期,大都關注這類問題。比如:
“帝顓頊高陽者,黃帝之孫而昌意之子也。靜淵以有謀,疏通而知事;養材以任地,載時以象天,依鬼神以制義,治氣以教化,絜誠以祭祀。北至於幽陵,南至於交阯,西至於流沙,東至於蟠木。動靜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屬。”
“帝嚳溉執中而遍天下,日月所照,風雨所至,莫不從服。”
這裏不斷強調了控制區內各部族對核心部族的服從問題。
為了加強華、夏、東夷族羣的融合,掌握華夏族核心政治權力的夏人,用了極大的政治智慧來處理華夏族面對的問題。最典型的舉兩個例子説明:一個涉及華族,一個涉及東夷族。
涉及華族的,就是炎黃、華夏這兩詞。炎、黃是華夏族統一前華族和夏人的首領名或部落名。我們都知道在爭奪統一後的華夏族主導權上,炎帝最終是失敗的。但是這個毫不影響,後世我們稱謂自己是炎黃子孫、華夏後裔。華族和炎帝的名號始終排在夏人和黃帝之前。這裏顯然有掌握實權的夏人給予華族極大政治禮遇的含義在內。
同樣的行為邏輯,也呈現在華夏族與東夷族的融合中。這從‘五帝’內容可以來看。
現今流傳的五方上帝的內容:黃帝(軒轅)、青帝(伏羲)、炎帝(神農)、白帝(少昊)、黑帝(顓頊)
根據有學者的統計,五帝涉及具體人物的內容,歷史上有多個版本,大致有五種:
1.黃帝、顓頊、帝嚳、堯、舜《大戴禮記 五帝德》唐、《 史記 五帝本紀》、《國語》
2.太皞、炎帝、黃帝、少皞、顓頊 《呂氏春秋 十二紀》、《禮記 月令》
3.黃帝、少昊、顓頊、帝嚳、堯(《資治通鑑外紀》)
4.少昊、顓頊、高辛、陶唐、有虞 《偽古文尚書 孔安國序》、《帝王世紀》
5.伏羲、神農、黃帝、唐堯、虞舜《皇王大紀》承《易傳》、《戰國策 趙策》
我們看到直到周朝時,主流認為的五帝,就是呂氏春秋所列的內容 **太皞、炎帝、黃帝、少皞、顓頊****五帝。**排第一的太皞,也就是太昊,也就是伏羲氏。而伏羲氏被認為是東夷族的祖先。
更有意思的是,這個組合,在黃帝之後,竟然是少皞、顓頊****。****少昊相傳是黃帝之子,且居於東夷。一種説法是,剛完成融合的華夏族贏得了與蚩尤率領的東夷族的鬥爭後,黃帝派遣其子少昊一族去東夷坐鎮(分封制相傳可知得最早的雛形)。而顓頊則是公認華夏本族(華夏族直接控制領地)黃帝之後的權力繼承者(見史記五帝本紀)。因此,五方大帝黃帝之後列少昊和顓頊,坐鎮東夷的少昊在本族首領顓頊之前,不僅在時間序列上呈現合理邏輯,更藴含一層政治禮遇東夷族的含義。
因此我們看直至周朝時的五帝內容所反映,當時華夏族融合東夷的長期重要歷史任務。以及華夏族,尤其是主導華夏族政治核心權力的夏人的政治智慧。
從上面兩個例子,我們就能想象,當時華夏族面臨的這兩個核心問題:汲取外部優秀文化進行自我變革,以及華夏與東夷的文化、族羣大融合。
這兩個問題,內外交融,內外互相促進,集中體現在華夏族禮制(政治體制)逐步改革、完善、定型的過程中(顓頊、嚳時期)。
當然,對於華夏族這個長期戰略,所最終代表的意義,華夏族周邊各族也都是心中有數,如果坐等華夏族完成對東夷族的消化,對於這麼強勢的華夏文化,到時各族就有可能直面華夏族的再度擴張。那麼對四夷各大族而言,無論是現實利益還是長期利益,都必須些採取行動阻止東夷與華夏的融合。因此,四夷與華夏族持續的摩擦,就成了常態(打敗蚩尤之後,直到商,東夷族都不斷有人起兵作亂,這裏未必沒有其他地區族羣參與其中的因素)。比如作為南蠻一部的三苗問題愈演愈烈,到堯舜時期,讓華夏族不得不進行處理。但是這些問題始終不算主流。
大洪水暴發與華夏族禪讓制誕生
堯帝之前,華夏族從鞏固消化華夏族成立的利益,以及充分學習良渚文化並變革自身中,獲得了長足進步。就如前面所説,華族的先進農耕文化,夏人強大的政治文化,以及東夷族強大的戰力以及執着的品格,在良渚文化的全面浸潤下,得到了質變性質的提升。
但到堯帝時,華夏族原本應該按部就班演進的歷史,因為突發的大洪水刺激,引發了巨大轉折,並最終使得華夏族的各個領域都進行了一次天翻地覆的變化。
堯帝時代,人類忽然遭遇了突發事件,這就是全球性“大洪水”對人類的挑戰。這個全球性的大事件,作為偶發重大變量因素,直接改變了人類歷史進程。
對華夏曆史而言,大洪水持續爆發,產生了兩大結果,一是當時的華夏族首領堯帝被迫變革華夏族的政治制度。二是良渚文化完全衰落。
良渚文化衰落的問題我們此處不談。對華夏族而言,大致發生在堯帝時代的大洪水事件,堯又曰:“嗟,四嶽,湯湯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其憂,有能使治者?[29]”,它直接促使華夏一族政治模式在長期學習良渚文化後,面對巨大生存危機,被迫發動重大制度變革。
我們從史記五帝本紀可以看到後人追記得大禹(距今4000年)之前,華夏族統治者的傳承序列。
黃帝、顓頊[zhuān xū]、嚳[kù]、摯、堯、舜、禹
因為缺乏同期文字資料,這個序列的真實性,已經很難考證。但是,無論是否真實,這個記錄的序列本質上反映出一個趨勢,即政治制度的逐漸改變、定型。他以堯統治時期為分界嶺。在堯之前的傳承邏輯和堯開始的,被後世稱為禪讓的權力傳承體制,呈現出兩種完全不同的模式。
堯之前,我們並不能説出華夏族政治權力的傳承方式具體是如何進行的,從五帝本紀記錄的序列裏我們只能唯一斷定的是,權力傳承始終在夏人及後裔中,但是他們是以什麼制度、方法、規範來進行權力傳承,是不清楚的。從考古斷代時間長短(黃帝到大禹之間將近400~500年)與記錄統治者僅七個(其中一個還是廢帝)存在嚴重的矛盾。4、500年不可能只有7個首領。
筆者猜測的是,五帝本紀所反映堯帝之前的統治者(黃帝、顓頊、嚳),並不是完整的領導人序列,他或許只是記錄了那段歷史中最有作為的三個華夏族首領,黃帝有擴土開疆****之功“是為黃帝。天下有不順者,黃帝從而徵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嘗寧居。”、**顓頊有建章立制之功“**養材以任地,載時以象天,依鬼神以制義,治氣以教化,絜誠以祭祀。”、嚳有施以良治之****功“取地之財而節用之,撫教萬民而利誨之,歷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30]
或者還有另一個可能,在華夏族早期政治文化中,部落的首領權力傳承還沒有出現後世的血統繼承方式,部落首領更多靠原始民主制推舉出來。首領更多是部落集體意志的反映而已。因此,五帝本紀中黃帝、顓頊、嚳權力傳承,並不單指個人之間傳承,而是意指統治權力在於此三人所在之族(直屬部落)之間傳承。
因此,筆者更傾向於這兩者的綜合解釋,即在堯帝之前,華夏族(宗)的政治權力傳承的傳統是基於直屬部落(族)進行權力承襲,而傳承改族的核心原因就是首領的功績.因此史書記錄的權力傳承序列,是在有巨大領導功績的首領的直屬部落之間傳承的。黃帝開疆有功,權力就在其直屬部族承襲,直到多少年後,顓頊建章立制有功,權力就轉移到其直屬部落並繼續傳承,然後嚳善政有功,權力就轉移到他的直屬部族。這個觀點早在東漢既有《禮記祭法》:(有虞氏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祖顓頊而宗禹)。鄭玄註疏:(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而已;自夏以下,稍用其姓氏之先後次第) 這裏“德”的直接含義應該是:有益族羣之大功。
但是這一傳統,從堯繼位開始,華夏族的政治權力傳承方式開始出現了鉅變,它改變了以部落為權力傳承單位,而是以首領個人為基本單位,並以一種規範化的制度形式運行(禪讓)。
政治制度改變,首先就是基於現實變化。大洪水不僅使得華夏族,而是整個華夏大地上的所有部族都面臨生死存亡的巨大危機。因此,這就客觀需要不僅華夏族內部各個部落,而是整個華夏大地上(此處特指當時與華夏族一起被困的主要地區)各個文化,各個部落都要團結起來,一致抗洪。因此他就客觀需要,作為核心族羣——華夏族需要具備協調調動更廣泛的族羣,更有效率地完成組織協調、動員等等工作的能力。這就客觀需要加大權力集中。但是權力歸屬與部落的舊制,一定意味着部落內部各級領導人及實權派能對部落的決策和實踐產生不同程度、不同方向的重大影響。也就是説,除非部落首領獲得極大的個人政治權威,把握大部分政治權力,並使得既有政治運行模式大部失效。否則就必然導致權力分化,執行效率不彰、以及跨部落聯合抗洪的難度過大,因此面對洪水威脅,改革迫在眉睫。五帝本紀記錄了堯帝時期的一件經典事件:堯又曰:“嗟,四嶽,湯湯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其憂,有能使治者?”皆曰鯀可。堯曰:“鯀負命毀族,不可。”嶽曰:“異哉,試不可用而已。”堯於是聽嶽用鯀。九歲,功用不成。
堯帝問誰能治水,某實權派舉薦了鯀,堯帝明知其不行,但是最終還是任命了鯀治水。結果歷經九年後果然失敗了。這顯示了堯帝此時還很大程度受制於原有部落權力傳承製的掣肘中,因此事實顯示,華夏族舊有體制已經完全不適應大洪水對人類的挑戰。
但是體制變革不可能臨時突兀發生,必須以其政治理念(意識形態、文化、宗教信仰)長期的改變準備為前提。考古資料顯示。理念變革,除了內部因素,對華夏族意識形態、文化、宗教信仰最大的外部變革因素,就是之前成熟期先進的良渚文化對華夏族的深刻反哺。筆者這裏可以略微武斷地做個結論:堯帝的成功改革得益於之前長期對良渚文化的汲取。
那麼良渚文化是如何最終影響華夏族的?
首先我們看《史記五帝本紀》,對這些領導人的描述:
説黃帝“萬國和,而鬼神山川封禪與為多焉。獲寶鼎,迎日推筴。”
説顓頊“養材以任地,載時以象天,依鬼神以制義,治氣以教化,絜誠以祭祀。”
説嚳,“取地之財而節用之,撫教萬民而利誨之,歷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
説堯,“帝堯者…乃命羲、和,敬順昊天,數法日月星辰,敬授民時。”
説舜:“舜乃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遂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于山川,辯於羣神。揖五瑞,擇吉月日,見四嶽諸牧,班瑞。”
他們全部都是巫,而且是大巫,堯以前,首領與大巫身份與一身,但是到帝堯時,出現史無前例的現象:堯將王權凌駕於神權之上,"乃命羲、和,敬順昊天“。祭祀昊天的大巫竟然受命於帝堯之命,可見堯權勢之盛,也正因為此,外有洪水威脅,內有王權鼎盛,堯發動政治變革,就能最小阻力推行。
堯帝的權勢滔天,其緣起於良渚文化神權王權合一的變革(前文有論)。良渚文化首先打破了王權、神權分治的傳統政治形態,形成了王權、神權集於一身的政治文化特色,這對華夏族,尤其善於拿來主義的夏人起了重大影響,統一後的華夏族對良渚神權王權合一政治特色進行了主動學習改變,但夏人的開放的政治理念特質,使得華夏族到堯帝時期,對良渚制度模式予以了超越,王權利用時機最終完全凌駕於神權之上(從某個意義上説,中國社會之後一直呈現王權大於神權的文化現象,根源上得益於大洪水危機推動的政治制度變革)。
同時,良渚文化的先進農耕水利能力,以及結合宗教政治體制變革所反映的組織能力、技術能力、生產能力的大幅提高,也使華夏原有文化質變性發展。
基於這些大洪水前華夏自我學習、發展、變革的產物,當華夏族面臨大洪水的來臨,才有膽氣更有能力直面抗擊。堯帝面對大洪水挑戰,才敢於説:有能使治者?
華夏族有這樣的能力,才有這樣的膽氣敢於直面滔天洪水的挑戰。而沒有選擇同時代幾乎其他所有人類族羣那樣,選擇認命、逃跑、躲避、等死的策略。
堯帝的變革,就是將華夏族的傳承權力由部落為主體變革為首領為主體傳承。
按照原有的傳統權力傳承方式,堯帝治理天下有功,其權力因持久歸於堯的直屬部落。但是為了打破部落傳承製度,堯硬生生培養出一個平民出身的新首領舜。舜雖為夏人本族,但是是平民身份,意味舜在進入堯的視野前,不是貴族,他既無實權,也就談不上有其直屬的部落。
堯培養出舜,而舜出色地以平民出身身份,最終有效控制住華夏族最高政治權力,一舉打破了之前部族傳承製度“堯知子丹硃之不肖,不足授天下,於是乃權授舜…舜讓闢丹硃於南河之南。諸侯朝覲者不之丹硃而之舜,獄訟者不之丹硃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丹硃而謳歌舜。[31] ”堯帝崩,按原有規則,權力因歸於堯之子丹硃領導的堯的直屬部落,但是在堯的培養和安排下,舜及所屬新體制政治勢力,完全掌握了華夏族最高政治權力,以至於堯的直屬部落被完全架空。
舜當權後,華夏族政治體制就由直屬部落承襲制變成首領主導承襲制度,這就是後世所説的“禪讓制”。今天看來,禪讓制,顯然就是直屬部落傳承製向直系血緣首領傳承製的中間過渡形態(從某個方面,這是反映了母系制度殘餘向父系制度傳承的過渡階段)。它是在大洪水的特殊歷史時期,政治大變革的特殊產物,是華夏先民從“部落天下”向“族天下、家天下”轉型的中間產物。禪讓制破壞了部落控制權力的舊有歷史,將權力集中歸於首領。在大洪水這個重要歷史階段,為了贏得抗擊洪水的最終勝利,以及避免權力集中帶來內部政治力量的反彈,減少悠悠之口對變革的攻伐,首領選擇的標準更多傾向於選賢為主。讓有能力、能有效應對洪水危機的人上來當首領,這就有效減少了舊勢力的掣肘甚至反撲,更讓治水的效果大幅提高。這個變革突出的選賢特質,使得後世之人將此制度褒揚為“禪讓制”。
於是,堯帝通過建立自己的政治權威,成功打破直屬部落傳承製度,把權力交給了舜。成功重建了華夏族新政治傳承體制。
而舜果然如堯慧眼所見,發揮極大能力,以一介平民出身而最終掌握華夏族最高權力,並率領被洪水圍困的各族,成功抗擊了治水等一系列挑戰。這個以首領為核心的權力傳承機制(禪讓制),不僅避免了堯帝明知鯀治水不行,但是受到部落為主體的權力運行機制的制約,不得不承受其弊端情況的再次出現,更通過得到極大集中權力的賢能首領的獨斷乾綱,挖掘出一批賢臣,有效提高了政治治理水平。這批賢臣裏就包括了領導治水有功的大禹。
堯帝以個人權威改制,舜以巨大領導功績鞏固了堯帝改制,這些巨大功績更造就了一批政治新貴。他們以終結大洪水之危的滔天功績,一舉將部落時代掃進歷史的垃圾堆。並以此,催生出一個開創新時代的華夏族新首領——大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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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30][31]《史記 五帝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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