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嫖娼,為啥有人同情李雲迪而黃海波卻沒有?_風聞
大湿兄啊-2021-10-31 10:06
2021年10月21日晚上,警方通報李雲迪因嫖娼被行政拘留。22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布公告,對李雲迪進行從業抵制。
作者對娛樂圈(姑且把李雲迪也算作娛樂圈吧)的事情向來不感興趣,不過,讓我感到好奇的是,這事剛被曝光出來沒多久,網上卻跑出來一堆大V替李雲迪的“隱私權”打抱不平了。
這裏面除了澎湃新聞、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甚至還有一個叫“中國慈善家”的雜誌跑出來替李雲迪鳴不平。
他們説的都對,一個人嫖娼了,法律上沒有“示眾”的規定,把一個嫖娼的人放在網上炒作的確不好。但這些人似乎忘了,嫖娼可是違法行為,請問這些大V們,一個人的“違法記錄”算不算個人隱私?
自然不是。
既然不是個人隱私,你們在那大談特談李雲迪的“隱私權”應該被保護,是不是有點搞笑?
除了為李雲迪爭取一個莫須有的權利,上面這些所謂的大V又拋出了另一個奇葩言論,質問為啥警方要向公眾透露李雲迪嫖娼的事情,“殺人不過頭點地”,公眾為啥要在網上把李雲迪嫖娼的事情遊街?
李雲迪作為一個公眾人物,警方自然有義務告知全社會他犯法了,警方藏着不説,感情你們是想要讓那些和李雲迪合作的品牌方當冤大頭,繼續付錢供他交罰款、吃牢飯的錢,甚至被放出來後繼續嫖娼的嫖資?
即使警方不説,你們覺得這事在互聯網時代能藏得住?
我還想質問一下前面提到的這些所謂的大V兩件事,一是你們反對無休止的討論“李雲迪嫖娼”這件事,可是你們自己卻藉着這事又“蹭了一波流量”不是?
第二件事情是,李雲迪嫖娼你們跑出來“喊冤”,要給他爭取隱私權,那請問當年黃海波嫖娼的時候,你們都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