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阿尊和芸迪_風聞
左青峰-且看洋奴 灰飞烟灭2021-11-02 16:58
1、都是混娛樂圈的;
2、都是單身男士;
3、一凡、芸迪是觸犯了法律,阿尊是道德問題;
4、娛樂圈原本就是一個可有可無的東東,如果這東西很重要,為啥諾貝爾沒設置娛樂明星獎?米鱉為啥不抓演藝明星?米鱉為啥不制裁演藝明星和經紀公司??巴統為什麼不禁止先進娛樂手段出口到中國???國家之間賭國運沒有誰承諾不首先使用娛樂明星????
5、所以啊,就是洗腳盆中的小泡泡而已;
6、可就是有些人陰陽怪氣替他們喊冤,那我就必須出來説幾句:
第一、對他們的處理,完全是在法律框架以及所屬協會章程範圍內;
第二、這涉及到如何取捨和引導價值觀,如果一個行為不端、品性不正的人,依舊在社會取得巨大財富,會對社會以及下一代起到什麼樣的示範?!
第三、商業合同的取消,是與其關聯的商業公司對其商業價值進行評估後的純商業行為,其實這很好理解:什麼樣的商品需要一個強姦犯、嫖客和花心大蘿蔔來代言呢????
第四、這些陰陽怪氣的人,背後的主使者其實和49中、鄭州地鐵事件等輿情事件是同樣的,他們目的就是發酵負面輿情,增加社會混亂度,打擊政權合法性;
第五、有人還真產生了“共情”,好像這幾個娛樂明星歇菜了,下一個就該輪到他了。。。。拜託,首先你得先加入一個協會吧,比如音協吧;其次,你得至少拿一個商業代言吧,哪怕貼小廣告的合同也好啊;再次,你至少給得起一次一萬的“勞務費”吧。。。。所以,真要“共情”也是有門檻的不是?!
8、娛樂明星最要命之處在於可替代性太強,不説其他途徑,每年正規藝術院校的畢業生有多少?!一段時間沒有曝光度,基本就此提桶走路!。。。。。最後,讓我來猜一猜他們未來的可能性吧:
7、一凡這個外國人,就看他罪行到底有多嚴重,最後會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審判,如果不是特別嚴重的話,出來後肯定是驅逐出境的;如果特別嚴重的話。。。。。。。
8、阿尊因為是道德問題,尚未觸犯法律,過幾年還是有復出的可能性,至少現階段到酒吧唱唱歌是木有問題的,單從收入層面,他仍舊會比大多數普通人過得好;
9、芸迪嘛,過去的人設有多高,現在的塌方就有多慘烈,多半就此泯然眾人矣。。。。。。沒有了名和利的束縛,誰説就一定是悽悽慘慘的生活呢?摔了一跤,爬起來,在名利之外,仍有許許多多美好值得追求,所以,吃瓜羣眾也沒必要操一份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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