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柒微唸的糾紛核心在哪?_風聞
卢诗翰-卢诗翰官方账号-微博同名博主~公众号:诗翰2021-11-02 14:16
前天説了李子柒和微唸的問題,很多人很感興趣,那再詳細説下雙方核心利益糾紛在哪。 李子柒和微唸的核心問題甚至都不是二八分還是八二分的問題,而是,換殼。 這才是各路自媒體創作者都無比關注此案的原因。
之前,很多創作者小夥伴跑來詢問我要不要加MCN或者簽約公司時,我基本都不建議。 一方面是現在微博等大平台已經提供了比較完善的環境,有各種廣告分成還有接單平台,就連一直被吐槽商業化慢的我乎這半年都上了各種激勵計劃努力保證創作者們能賺到錢。所以現在創作者對MCN的依賴是沒那麼大的。 另一方面就在於,MCN裏的坑,各種套路,可能比你想象的還要多。 比如之前鬧的很大的林晨事件,MCN簽約後放養,塞點殭屍粉就算給扶持,結果他自己做火了後MCN立刻找上門來要求植入廣告。這個套路因為太氾濫,已經被很多人科普過多次了。
此外就是拿平台資源扯虎皮當大旗
比如説MCN會承諾給你流量推薦位,對接運營資源對吧,但實際上,各個平台的運營,本身就有這塊服務。不論微博我乎還是小破站,他們都有專業的內容編輯和作者服務團隊,每天會尋找好的內容給推薦位給扶持,很多小平台你作者入駐還有簽約費。甚至有的類目比較冷門,平台運營每天自己都發愁去哪找好的作者完成本月KPI,所以只要你的內容真的好,平台本身就是會給流量給扶持的。感興趣的小夥伴可以翻翻“微博內容創作中心”這個賬號下,會發現很多這類活動。
而很多MCN的套路就是,在平台運營發現小作者之前,搶先簽下小作者。
比如平台運營一般是在萬粉以上作者裏找人(不同平台不同類目會有不同),MCN則專門提前去5000--10000粉這個區間截胡。海量羣發,簽到一個算一個。
然後等過兩個月作者自己把粉絲漲起來,平台的扶持資源到了,他們就會告訴你這是他們爭取的,他們承諾的扶持完成了,“你看,我們承諾的漲粉過萬達成了吧”。
很多作者此時終於如夢方醒感覺被坑了,這不是平台給的扶持嗎?怎麼算你們的呢?但無奈條約就是針對這塊寫的極其模糊,想解約又發現天價違約金在等着你了。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MCN喜歡找千粉左右新人作者的原因,稍大一點的作者基本會接觸到平台運營,對這塊心裏有數。而剛剛入門的新人作者壓根就沒想過平台居然還會送粉絲送流量送推薦位乃至送錢,於是就被MCN借花獻佛空手套住了。
所以之前那篇我特別説了,很多MCN公司説自己是平台能給流量,這個説法是很荒謬的。
微博這些才是真正的平台,MCN是經紀公司不是平台,兩者在流量分配權上有本質差別,很多時候其實就是利用信息不對稱把平台的貢獻和功能算自己的功勞罷了。
但以上這些問題,都還只是一般MCN的問題,李子柒和微唸的問題比這些都要複雜的多。
2017年7月20日,李子柒與杭州微念科技有限公司聯合成立了四川子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中國新聞週刊19年報道)
這個公司的股份佔比,是49%-51%。李子柒49,微念51。
看起來,這是非常實在的一個合作方式了,相比各種坑爹的簽約合同,雙方直接成立一個55開的公司,這厚道的無話可説了吧。
但是,問題就在於,李子柒的內容製作,是在四川子柒文化這家公司上。
可李子柒的商業品牌,比如貓店這些真正賺錢的大頭,卻都沒放在四川子柒文化這家公司下面,而是在杭州微念下面。

什麼意思,説好的大家一起合作做大IP呢?一起合作那不就應該一起在“四川子柒文化”這個框架下合作嗎?
為什麼你們把賺錢的業務都挪到微念本體下面去了?
很多人可能無法理解這個的差異
這麼説吧
所謂的李子柒做內容,微念做商業變現,雙方一起把蛋糕做大,一直是這麼個説法對吧?
按照這個説法,雙方應該得在四川子柒文化這個公司下進行操作啊。只有這樣雙方才是在做同一個蛋糕,李子柒做內容微念做商業,雙方一起享受做大“四川子柒文化”這個蛋糕的增益。
但現在的情況是,賺錢的電商店螺螄粉等業務都在微念下面而不是在“四川子柒文化”下。
這意味着,大家做的壓根就不是同一個蛋糕。
這個結構下,你可以把微念看做一家做螺螄粉的公司,螺螄粉賣的好,IP知名度大,公司估值就高。
而“四川子柒文化”可以視為微唸的子公司,宣傳部門,無法享受到IP做大帶來的資本增值,更接近拿“推廣費”工資的部門。
大家眼裏李子柒出了IP,聚攏了流量,是品牌的核心護城河,還承擔了可能的罵名,怎麼也該是小股東是合夥人吧,結果最後掀開發現這個結構下,她只是一個宣傳部的品牌代言人。
從拿股份的大股東到拿工資的代言人,這差的可以説天差地別了。這玩法誰能忍?
甚至公司做大後,隨時能換代言人~
為什麼之前沒出爭議呢?可能在於,之前李子柒並沒有看出問題來~
別笑,真的,一般人真看不出這麼多圈圈繞繞。
很多人的猜測是,之前,“四川子柒文化”做大李子柒知名度後,以“品牌授權”的形式,將李子柒品牌授權給微念,然後微念支付授權費給“四川子柒文化”。
因為授權費給的不低,所以可能還真感覺不出問題。都是錢,誰能想到授權費和分紅的區別?
但現在微念幾輪估值下來,估值暴漲,可能才發覺問題,咦我怎麼沒有微念股票的?
那麼有人問了,既然是品牌授權,那麼“四川子柒文化”不給微念品牌授權,直接和別的天貓店或者螺螄粉工廠合作不就行了?
答案是不行,因為杭州微念在“四川子柒文化”佔比51%,剛好過半,不出意外的話,能否決這個提議。
發現問題了嗎?
“四川子柒文化”其實變成了一個牢籠。
前段時間我記得美團外賣平台有一個騷操作,讓騎手小哥註冊個體户,然後美團以公司合作形式和騎手合作,繞開了勞動僱傭的各種義務。
微念和李子柒的合作,我覺得某種意義上和這個有點類似,他將微念和李子柒的勞資爭議,個人和MCN的IP歸屬糾紛,變成了“四川子柒文化”大股東和小股東的公司內爭議。這個在法律上,似乎複雜多了。所以直到今天很多人甚至很難理清李子柒究竟得告誰,要怎麼告才能拿回自己名字。
為什麼作者們都這麼關注此案,為什麼我一直不建議作者小夥伴倉促簽約,明白了嗎?這裏的套路實在太多了,一般人再仔細也只會盯着合同看,覺得我和對方都成立一個公司股權都清晰了肯定沒問題,哪裏能想到,還能在合作公司外再來一環呢?
希望以後大家都能少一點套路多一點真誠。